理财到期十天了没到账后一直不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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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几天到账?为什么理财产品到期后不能当天到账?为了使自己的财富得到最大化的增值,不少人现在都购买了比较稳健的银行理财产品,但是很多人都会发现,自己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都不能当天到账,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几天到账?
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几天到账:
银行工作人员说是有几天清算期,在清算期间是零期待年回报率。银行的工作人员不是在忽悠大家吧 ?
虽然关于清算期的期限,每家银行都会在产品合同里明确说明,但是出借者在购买时,银行理财经理并不会主动说明。如果出借者不够细心的话,往往容易忽略了这一隐性的&霸王条款&。
&T+N&在银行业内早已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T&指的是产品到期日,但产品到期后并不意味着出借者的本金和期待年回报率能当天到账,而是进入还本清算期,即是&N&,在这个期限里,出借资金没有任何利息。
事实上,普遍都存在着&T+N&的现象,一般清算期1-3个工作日。此外,若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则一般在3-5个工作日。若代销的理财产品在海外,这个清算期就更长了,至少需要7-9天的工作日。这样一来,许多号称高期待年回报率的理财产品,特别是短期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期待年回报率都不高。
一般按照机构分,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总行出售的理财产品;一类则是分行出售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产品到期日中午银行就会开始清算资金,所以分行出售的理财产品一般当天晚上便可到账。但理财产品若是在总行购买的,就必须先通过总行批量清算数据,在总行清算完毕后再传给各地支行,而各地支行在收到数据后再进行二次清算。另外,若购买总行的理财产品,一般还会多出1至2个工作日的清算时间。若是代销其他公司的产品,如保险型理财产品,资金到期后还必须先去到保险公司的财务处再回到银行,那么这个过程需要清算的时间就更长。
目前《》和国内相关法律条款没有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日和到账日及计息的强制性规定或指导性意见。目前,各大银行在发布的每一款理财产品时都有将该事项公告写入产品协议中。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银行的做法并无不妥。但从公平角度来看,即使有事先合同约定,也不能改变理财产品在清算期间,出借资金仍被银行占有的事实。
按照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向客户解释阐明相关条款内容,如实告知原则,否则就是违规。而且,《办法》中的第六条也明确指出,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必须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就部分银行未在出借者购买产品时告知清算期的事情,甚至刻意隐瞒或蒙骗出借者的行为,若遇到此类情况,可向银监会投诉。
理财师建议出借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细心,必须详细询问本金和期待年回报率的回账日期,以便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计划。如果产品合同中没有注明资金回账的具体日期或者这个日期过长,则需慎重考虑。
以上就是关于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几天到账的详细介绍,如需了解更多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几天到账请关注理财栏目。此外,如果出借者发现需要签署的理财协议上相关内容与销售人员阐述解释的不一致时,出借者应当及时提出,作出备注,尽可能做好自我保护措施。否则,一旦签署合同后发生纠纷发生时,双方各执一词,审查机关还是以白纸黑字的合同为准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出借者难免会吃亏。&
类型 产品名称 期限 往期年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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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到期后几天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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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招行个人理财产品:1、日日金、日日盈、赛宝金系列:赎回实时到账(未发生大额赎回);2、周周发系列:每周二开放赎回,资金在赎回后的1个工作日到账;3、步步生金系列:T日赎回,T+1日确认,一般T+1日到账;4、天添金系列: T日赎回,T+1日确认,T+1日到账。5、各理财产品赎回时间均不相同,建议您通过产品说明书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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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理财产品到期未到账 竟是储户“泄密”被骗法院认定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发布时间: 14:14 星期一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马超 法制网通讯员顾建兵 刘昌海
家住江苏省海安县的韩某花24.7万元购买了银行150天的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却只返还了3.8万余元,原来是骗子通过网银操作,以韩某此前购买的理财产品为质押申请了22.23万元贷款,并转走了其中的22.228万元。韩某遂以银行存在过错且无权擅自扣留款项为由,起诉要求银行赔偿这笔损失。
日,随着上诉期的届满,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最终法院认定在银行一方已经尽到风险提示义务的情况下,不宜将客户因被诈骗而遭受的损失转嫁到银行,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理财产品被质押贷款22万被转走
2013年2月,韩某在工行海安开发区支行申请开立理财金账户,并领取了尾号为3241的银行卡。2013年3月,韩某又申领了尾号为4201的理财金账户卡。2014年11月,韩某为其尾号为4201的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领取了电子密码器。
日,韩某使用尾号为3241号的理财金账户卡,在工行海安开发区支行自助柜员机办理购买了24.7万元“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高净值客户专属150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日,韩某的尾号为3241的理财金账户通过网上银行以理财产品质押方式向工行海安开发区支行申请一笔金额为22.23万元的贷款。银行根据贷款申请向上述尾号4201的银行卡账户发放了贷款。随后,该银行卡账户通过手机银行被转走2笔款项,合计22.228万元。
次日,韩某到银行询问其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银行工作人员通过自助机柜员机查询后,告知理财产品未被转移。为安全起见,工作人员仍协助韩某修改了银行卡密码。
银行催收逾期贷款储户如梦方醒
日,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韩某,其上述贷款已经逾期,并催促其及时还款。接到电话后,韩某一头雾水,立即到银行了解情况。经核实,韩某才得知其账户办理质押贷款和贷款被转走的事实。
次日,韩某到海安县公安局报案称:“日,自称是南通市公安局的人员来电要求核实账号,我根据对方要求向其提供了涉诉银行卡密码、电子密码器生成的动态密码等信息,遭受诈骗……”日,海安县公安局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日,案涉理财产品到期,工行海安开发区支行在扣除案涉韩某所欠贷款后将剩余款项38087.3元汇入了韩某上述尾号为3241的理财金账户中。
韩某认为,其本人并未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无权擅自扣除其出售理财产品后的应得款项22.23万元。多次与银行协商无果后,韩某将工行海安支行及工行海安开发区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损失22.23万元。
庭审现场各执一词银行坚称无过错
庭审中,韩某认为,日,其虽然遭受了电信诈骗,但其并没有与银行签订《个人质押借款合同》,也没有主动将款项转到他人账户。当天,其并未收到银行发送的办理贷款的提示短信,因此,银行存在过错。
对此,银行则认为,结合韩某尾号为4201的银行卡账户确实办理了质押贷款及韩某多次向第三方泄露个人信息的事实,可以认定银行在办理质押贷款时并无过错,不应承担相应责任。银行还向法庭提供了韩某账户绑定手机号被修改的证据,证明韩某个人网上银行所绑定的手机号码已于日被修改,而这一操作凭个人账号、密码登陆网上银行后通过U盾或电子密码器即可完成。
为证明银行处理理财产品具有合同依据,银行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中国工商银行自助渠道个人金融资产质押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第十三条载明:“贷款逾期超过5天,或者质物达到强制平仓条件的,乙方(贷款人)有权处置质物。处置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范围内甲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乙方正当行使上述权利,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法院认定银行无责,驳回储户诉求
法院审理认为,韩某在银行开设理财金账户及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时,银行已经尽到了风险提示义务,韩某也确认电子密码器作为身份确认工具,其应当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及密码。
但是,韩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轻信他人谎言,不但将两个理财金账户的个人信息告知第三方,还多次向第三方泄露银行通过电子密码器发送的动态密码,致使案涉贷款被第三方转走,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应当由韩某自行承担。
关于韩某主张的银行在其网上银行绑定的手机号码被修改后未向其发送相关提示短信存在过错的意见,因银行一方已经通过网上银行修改绑定的手机号码这一操作流程证明修改绑定手机号码成功后,银行管理系统会自动向原绑定号码及变更后的手机号码发送提示短信的事实,且韩某作为原绑定手机号码的持有人亦未提供该号码在日的短信记录以佐证其主张,故法院对韩某该意见亦难以采纳,遂判决驳回原告韩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妥善保管个人重要信息很重要
“本案作为电信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因客户未能辨别真伪,泄露了关键信息,导致资金被骗,这与以往的盗刷银行卡所引发的纠纷有着明显的区别,其责任界定亦大有不同。”
该案合议庭审判长王蕾介绍说,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由于网上银行的操作是通过电子指令完成的,输入正确的账号及动态密码是确认操作人身份的途径,其中设定动态密码是保障账户安全的主要技术手段。本案中,韩某在开设案涉理财金账户及办理网上银行时,银行已经对网上银行的相关业务风险对其进行了特别提示。韩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理解其中的风险责任,韩某作为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根据韩某的报警记录,韩某在与第三方通话过程中,不仅将账号告知第三方,并且多次按照第三方的要求输入了电子密码器发送的动态密码,明显违反了其作为持卡人应当遵守的注意义务,亦是其遭受损失的主要原因。因此,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应当由韩某本人承担。
“随着ATM机、POS机、网银、手机等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通过银行渠道或冒充银行诈骗成了一些骗子们的首选。”王蕾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重要的私密信息,妥善保管身份证件、银行卡、存折及网银盾、动态口令卡等重要介质,千万不能将账户信息、证件号码及密码信息等透漏、告知其他人,更不能向不明账户进行转账,以免上当受骗。同时,银行也有责任、有义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可疑情况更要严格核对、明察秋毫、多作提示,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责任编辑: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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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金融理财到期后本金不到账,不断联系客服无果 -- 聚投诉-21CN
京东金融理财到期后本金不到账,不断联系客服无果
编号:CN175130
问题详述:我在今年9月7日在京东金融app上购买了人民币5万元的万联理财宝2月期,产品的回款方式为本金收益自动到账,然而该理财产品到期后只有收益到账,本金迟迟不到账,目前显示状态为随时可取,赎回按钮从到期日前直至今天一直处于无法点击的状态。多次联系京东客服,以及反馈问题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无果。客服长时间无回应与机械化的回答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请迅速解决我的问题,退还我的本金以及赔偿我这段时间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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