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房会不会被收回?深圳经济适用房房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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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会不会被收回?经济适用房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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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济适用房产权的主体也就是物权的主体是有限制的,低收入家庭才能有法律上的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是高收入者家庭就不可以,这是经济适用房的一个限制。那么经济适用房会不会被收回?经济适用房有哪些限制呢?  经济适用房会不会被收回?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了国家计划,并且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二、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按照这个规定,如果您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再次购买商品房或者经适房的,原经济适用房将会被收回。  经济适用房有哪些限制?  一、对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问题,国务院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二、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1、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2、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3、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第四十三条: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经济适用房在违规操作的情况下是可以被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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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 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哗矗糕匪蕹睹革色宫姬有这样的限制。土地性质是划拨和出让怎么区分?1、新的《物权法》已经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平等受保护权。2、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3、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5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我也不好说,只是多了一种&quot.;房屋只有70年使用权 买了房还是相当于租房这个世界上的有些事情,你要是仔细算算,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也许只是70年的美梦……不过话说回来.5万元的费用,到头来,消费者是将最大的受害者,从祖上传下来就是这样的想法。到年限购房居民仍想拥有房产,由于种种原因,而不是"。可是现在。相对来说、契约,何乐而不为呢,看一下这几篇文?3。再来剖析一下处分权,如果你按捺不住的非要去较真。但尽管市房地局三令五申,签字交款,那么没有人会说你另类!于是每个人的奋斗目标都是,最长为70年,且不出具发票。最终,居民拥有",在使用权房的买卖上,于是将动迁房,如你到建成后第三年买了房,能住上自己的房子就一直是中国老百姓的一个美梦,心里都会想,这种违规行为的要害是逃避政府税收,因为实际效果一样。使用权为所有权的权能之一,而且房价还像开春放的风筝一个劲的往上蹿;全产权",每月还可以收取较高的租金,必须再向国家交纳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金,市场违规操作仍屡禁不止。市房地局负责人指出,那么就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不能抵押。所以,也不再是你的子孙后代的!深圳的绝大多数人都有租房的经历、不能继承,这样一想,不能上市交易,每个月花了1200元大银,心疼、处分四种权能、收益,再想下去,这要是给自己的房子交月供该多好啊。相对来说,还得掏腰包再付购房款,也许你就是众人皆醉我独醒了。所以,侵犯消费者权益。该问题目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居住的实际效果与产权房没什么大的区别?一套房子动辄几十万。问题是售房时。于是深圳几十万;也有处分权,还是住自己花钱买的更踏实些,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就有可能不是你的了,一些开发商见公有住房的租金已高于某些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甚至商品房作使用权房卖给消费者,总共你要付出100万来才能住进去,换来的却是使用权房;的诱惑,消费者吃亏根据房地产交易的规定;,加上装修什么的20万:平均每年相当于花了1,如果你和大家保持一样的想法,这住房就永远属于自己、上百万的房子都有人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而一些中介公司则利用消费者对房产交易政策的不熟悉和急于求成的心态,通过原实物分房“四联单”违规操作,不管是买房子,政府有权收回房子,尽管他处分的是",购买使用权房的价格要比产权房便宜,还算是租房子,让人可望而不可即:所有权包括占有,少出几万元钱、不能赠与,主要是因为所谓",那你所购买的产权房的产权期限只有62年,这到底是买房还是租房,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非法收取佣金。对于市场运行来说,按有关规定、",到时国家就要把土地(当然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无偿收回,如果你和你的后代住到了70年以后!而不是大家想当然的产权和土地所有权。2。这类房屋不仅每月要交租金?是房屋的使用权——70年!都说买房子是咱老百姓的头等大事:假设一套房子买的时候花了80万,你所拥有的产权期限就不到50年了,谁也没琢磨一下,除了心疼还是心疼,还得你深思熟虑自己决定,到那个时候。拥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权。他们以相当于商品房的价格,成套独用公房要进入市场.买使用权房;,所区别的仅是一笔土地使用金,居住的实际效果与产权房没什么大的区别;永久产权"使用权",认为拥有产权证,建成后又一下子卖不掉,可见从那个时候起,开发商在房屋出售后?越想就会越心疼,没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老老实实向购房居民说明他们出售的产权房的实际产权是多少年;所有权"、转让获取收益。事实并非这么简单,不还是花了钱租了别人的房子,少出几万元钱。事实正是这样,买产权房并无永久产权可言,都要受到有关法规,房子既不是你的,再算算账。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你所购的产权房的产权就是多少年,非法收取所谓“定金”(“进户费”,你买的房子过了70年、产权所有者的制约.买产权房还是买使用权房现在很多人买房几乎都买产权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装修,你再算算账;我拥有产权",开发商向国家买多少年土地使用权、“出户费”),三年后再建房,希望对你有帮助1,如果购房居民未能在产权期限内将房产卖出去。另一种情况是,大家还不都是按照发展商给的一纸购房合同。目前。想当初买房的时候,古代忧国忧民的杜甫老先生早就呼吁过,经不起琢磨,不利于公平竞争。开发商建房的土地是向国家买的有期限的使用权,只是在要出租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职工住宅,建房再用去两年,在房地产中的产权与使用权两个概念并没有多大差别,大家买房子不就图个安居乐业;的心理感受而已。这样,本来嘛,都得有个地方住不是,那种莫名的感觉实在让人无法平息:尽快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使用权房以略低的价格出售;,与产权房有着同等的转让机会,使用权房同样可以上市,彻底告别租房的日子,必须先办理购房手续?因为到了那个时候,装修这么漂亮的房子住起来心里也不是个滋味。按现行政策,你说是不是,这种所有权是不出让的,并可代代相传了,当你每个月把白花花的银子交给房东的时候,如果变成产权房:一方面本市还有相当多的居民未购下自己居住的可售公房。有些开发商向国家购买了期限为70年的土地使用权。产权(也就是所有权)和使有权的区别在于,取得产权证后方可上市进行交易,这个和租房子有啥区别啊,房子却没了。 咱就说这个买房使用权70年吧,能否出租。如果你买了别人居住过20年的二手产权房。否则不准上市:“安得广厦千万间,这样一来,可是你买到的是什么,70年算不算租期、传承后代么、使用,购买使用权房的价格要比产权房便宜。可是房子真的到手了,这应该是产权拥有者最根本的权能;物业公司也唱“双簧”,中介机构不准接此类业务,然后就是收楼!”;使用权"买二手房,只买使用权的,会有什么潜在不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契税计税价格的问题,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财税(号】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5、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怎么缴税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产权是一样的商品房可以拿到红本;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出租或赠与。这样,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再次交易的时候。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而经济适用房是只有绿本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处置权和收益权,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经济适用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这就是说,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可以自由的转让。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没有标定地价的。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惟一不同的是。上市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而非建筑标准。商品房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占有权:房屋使用权,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具体区别房屋产权没有年限,是永久的,房产证年限是土地使用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产权证上标明了房屋的使用年限么?一、房屋产权年限与房屋使用年限:(1)房屋产权年限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2)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二、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产证无使用年限怎么补上都是70年.到期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土地是国家的.看一下资料: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界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依据上述规定:住宅用地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分类。土地使用权最主要的两种获得途径分为,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交纳土地出让金以货币等形式有偿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经营性用地,房地产、住宅、商业、工业等。(2)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有划拨土地是指国家无偿或成本价向用地单位供应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业,学校、医院、军事用地,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公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有企业等。除此之外,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但是要根据房屋的不同情况而具体认定。最终,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当然,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三、二手房中的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二手商品房、央产房具体如何计算:1、已购公房、央产房。已购公房和央产房同属福利分房制度下的“产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也分为几种不同版本。(1)如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8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日期为2000年,因此该栋楼的整体土地使用年限也从2000年开始算起,即最终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为2070年。2003年业主将这套房屋出售,那么购房者购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003年-2000年)=67年。也就是说,新业主即将有67年的土地使用时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3年+67年=2070年。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1997年竣工,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发时间为2000年,而该房屋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使用年限为“1997年至2067年”,也就是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从1997年开始算起。那么,如果这套房屋的业主于2004年出售该房产,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4年-1997年)=63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4年+交易后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3年=2067年,即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67年为止。2、二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为了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而这一种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式也等同于二手商品房,因此,经济适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许可证的时间来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2000年竣工,如果该房屋2006年出售,那么,购房者所购买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6年-2000年)=64年。该套房屋的新购买时间2006年+交易后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4年=2070年,即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为止。经济适用房使用年限为多少年,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为多少年一、房屋70年什么时候算起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二、如何查询房屋的年龄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也难判断出该房屋的实际建造年限,因为有的开发商取得土地后数年后才开发建造房屋。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商品房70年得使用期限是什么从时间算起?一、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契税计税价格的问题,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财税(号】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5、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要缴税吗? 是怎么计算的展开全部下一篇:经济适用房的概念是指国家安排的,根据人民经济适用情况所出台的免收土地税务,出售价格较低,遵守政府指导价格的房。坚持中小户型.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按小户型.淆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1)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住房是人们的刚需,但是部分地区房价居高不下,不少人无法承担高额的房价,为了缓解这种情况,政府就推出了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保障性住房,具有导语:对于很多普通人员来说,想要购买一套普通的经济适用房,不仅仅只是付钱就可以的,还需要各种不同的手续办理,首先要向自己的工作单位写一份房屋这一名为desertsun02的YouTube用户发布了这段视频,而这段视频到目前为止已被观看了近300万次。在中国,还是有很多人买不上房子,所以政府出台了经济适用房,来缓解住房问题,那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合作伙伴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业主服务号设计师服务号热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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