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什么基本权利

【正文】 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
长的职务。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
100、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哪些人
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闭会期间,公道正派,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
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发表意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
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保守国家秘密,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
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
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
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98、人大代表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根据法律、行
zd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zd规、决定、
命令,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
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zd规
相抵触的前提下,哪些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答:(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
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
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或者对于提出要求
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94、破坏选举的行为包括哪几种?
答:(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主要包括国旗、国
徽、国歌和首都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
和提出建议。调解民间纠
9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哪些?
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
9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谁负责?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8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
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7、我国对外政策的五项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
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各级人民政协每届任期都是5年,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
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根据议案的性
质不同,第四,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通过议案。审议议案。就要由主席团来决定提案的命运。基本条件是提案属于全国人大职权的范围,主席团是议案列入议程的决定机构。二是全
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提出
议案。全国人大处理法案和一
般议案的程序区别不大,
85、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答:全国人大的主要工作是立法和作出决定,又可以表示这种国家行为的结果。
84、我国的行政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答:行政区域划分又称行政区划,
对于宪法的保障与监督没有作出有效的规定。这部宪法带有过渡性质,也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应该说,同时它为普通立法提供
了原则和依据,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的统一、原
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民主革命经验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
经验的统一、中国经验和外国经验的统一、领导智慧和群众智慧
家、社会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发
展了人民民主,规定了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制
我国的国家机构的组成,也就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的国家性质;它
规定了我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确认了国家在过渡时期
的四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
81、1954年宪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规定了我国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积极性的原则。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互相制约,处于平列地位,对他
负责。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
院和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
构中居于主导地位,(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
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最能体现我国国家本质的一种组
织形式。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这是由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所反映的国家本质和所实行的基本原则决定的。(4)照顾到历史状况、民族传统
和人民生活习惯以及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情况综合
考虑。行政区域划分既要便于政府工作,促进生产的发展。从自然资源的分布和经济发展状况
出发,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从民族平
等和民族团结出发,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
国家,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
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77、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是什么?
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此
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也要向全国人大负
责。(四)监督权。(三)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入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
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国务院其他
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
的组成人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7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为:(一)国家立法权。(4)坚持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确定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
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统一、团结、自主、开放。发展民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73、宪法法律效力最高性表现是什么?
答: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现:(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
72、什么是间接选举?
答:间接选举是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
会通过间接方式选举产生的制度。参加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的劳动者,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
作经济,才可以按法定程序搜查可能隐藏罪犯
或者隐藏罪证的住宅。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检察机关,
非经法律许可或未经户主等居住者的同意,
69、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接
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各少数民
族地区的特点,中央又不能集权过多,才能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
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积极性的原则。是遵循在
中央的统一领导下,(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
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受它监督,是国家机构的核
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能够充分地体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民是
68、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
种关系中。(4)现行宪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宪法监督
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2)宪法第
62条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
则,《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方
答:(1)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律
形式的分化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是
宪法得以产生的法律条件。
66、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答:近代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
果,为了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香港、澳门问题以及台湾回归
宪法为法制的完备奠定了基础。首先,确认社会各种政治力量在国家中的地位;
其次要根据本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确立行使国家权力的权
65、宪法有哪些方面的作用?
答:(1)宪法对组织和规范国家权力的作用。性质:检察院是检察监督机关:地位:是相应级
别的人大产生的机构;组成:检察院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
员组成;任期:5年,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64、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
(2)基层人民政府与其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5年。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与本级人大每届任期相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
民政府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
6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
答:(1)性质,(5)监督权。(3)地方重大事
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每届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
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级地方单位组成;县、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的代表由各选民直接组成。地方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权力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没有任期限
制。(4)任期,(3)组成,最高军事领导决策机关,
其职权是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59、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容?
答:(1)性质,5年。各部部长、各委
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关。
58、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内容?
答:(1)性质,(2)
产生条件:1)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公民2)必须年满45周岁3)任期5年,对内对代表国家。它不是一个握有一定
5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产生和任期有哪些内
答:(1)性质,(5)宗教文化是一笔宝贵的遗产。(3)具有国际性的特点。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政治自由: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内容。
54、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自力
更生、艰苦奋斗,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宪法所确认的私有财产的继
承权是对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保护的必然延伸。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死者生前
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继承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一种法律制
国公民个人财产权相互适应,宪法这样一个规定为普通法确立了立
法基础,在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
产不受侵犯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也要履行
法定的程序,更重要是不受到公共权力的侵犯。不受侵犯,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里的财产权利不仅仅是包括了所有权,用“财产权”代替“财产所有权”,宪法从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到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才能够使他们为国家富强、个人富裕作出积极贡献。我们只有保护公民的个人财
答:(1)我国的个人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是我国社会主义财产制
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各项民主制度是建设社会
主义政治文明的有力保障。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实
现人民当家作主,(2)特点如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
51、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和特点是什么?
答:(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的资产也属于国家所有。(3)其他一切国家领土范围内的自
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
50、按照我国宪法的法律的规定,附属法规,(9)
其他。(3)行政管理权(4)立法权(5)独立
的司法权和终审权(6)财政独立权(7)依法处理对外事务权(8)
除了悬挂国旗、国徽外,政权组织形式也不改变。
48、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有哪些?
答:(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不变,保持原有的资
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4)特别行政区区按照“一
而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享有行政管理
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它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
4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有哪些内容?
答:(1)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结构中的地
位。巩固祖国的统一;(2)有助于把统
一性和特殊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3)有助于消除民族
间发展的事实上的不平衡,
45、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哪些方面的自治权?
答:(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自治权;(2)组织本地方公安
部队的自治权;(3)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的自治
权;(4)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5)管理本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
自治权;(6)配备民族干部和培养民族人才的自治权。(5)根据我国尚
未完全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4)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3)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2)
从民族关系发展因素来看,从秦汉到中华
44、我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1)从历史因素上看,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三是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同样也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监督、罢免。他们是国
家机构的核心。二是从人民代表大会同
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人民同样也能够监督、罢免相应的代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把民主制和集中制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充分发挥地方主动
性、积极性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国家机
关职权的划分,(2)它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而作为人民代
作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2)它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它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防止被人误解和歪
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更直接地体现人民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他们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因为从阶级关系的发展变化来
实现没有阶级、也没有国家的共产主义。并且在此基础上逐步消灭私有制,(4)从担负的历史使命来看,(3)从国家职能上看,(2)从阶级基础上看,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同
特征和基本点是(1)从领导权来看,但是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又并不完全相同,这些自由和权利非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剥夺。(4)通过在城市和农村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
会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形式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2)人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
式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
表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广
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民主权利。
37、我国的人民民主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答:(1)我国国家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属于工人阶级领导的,(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34、《国徽法》关于国徽的悬挂和使用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徽法》规定: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县级以上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
会;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
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32、公民在什么场合下可奏唱《国歌》?
(l)重要的庆典或政治性公众集会开始时;
(2)正式的外交场合或重大的国际性集会开始时;
(3)遇有维护国家尊严的斗争场合。(3)教育机会均等,(2)义务
教育的无偿化,以适龄儿童为主体的权利主体,(3)宗教
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不得歧视信仰宗
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4)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泄露国
家机密。(2)猥亵性、
淫秽性的言论必然受到禁止或者限制。也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外的处罚。(3)不允
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
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
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28、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
答: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4)监督实
施的手段不同。制定权属于人民,否则无效。是法律之首和权力之尊,(2)效
力不同。确立了一个国家的
27、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26、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哪些规定?
答:《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
25、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式有几种?基本经济制度是什
答:经济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会公德;(7)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的光荣义务;(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
务。遵守劳动纪律,保守国
家秘密,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
合法的自由和权利;(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
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
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22、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
示威的自由;(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3)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
格尊严不受侵犯;(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6)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7)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
的权利;(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0、公民年满多少周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如果遇到国家遭
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
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
人员的人选;(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1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
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6)监督国务院、中
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7)撤
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zd规、决定和命令;
(8)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
律和行zd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9)在全国人民代表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19、我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解释宪法,所剥夺的政治权利的内容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担任国家
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
利。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
础。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
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直辖于中央人
民政府的行政区域。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
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发展
这种民主事实。也就是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的形
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一般出现于宪法判例、惯例。不成文宪
法是与成文宪法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在一个国家中
宪法规范没有统一的法典化的体系,宪法的一类,惯例或判例形成的宪法,特点: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民
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必
须建立自治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行使自治
权利,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并始终
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
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
12、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
1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其常设机关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
10、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8、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
6、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5、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是什么?
答: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
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建国以来我国共颁布了几部宪法?
答:四部宪法。把监督宪法实施和职权赋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4)
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比普通法律更为特殊。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多数通过,宪法的修改,(3)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
律更为复杂和严格。一切法律、行zd规和地方性
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宪法的效力不同于
普通法律,它涉及国家生活的全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以及国家机关
领导成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与宪法相抵触。广义的违宪是指一切国家
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
民的行为与宪法原则相抵触。
答:在我国,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宪法知识问答题100题附全部答案
答: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
际对比关系,即社会制度和国
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
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违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违宪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
律、行zd规、决定、命令、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宪法不同与其他普通法律,(1)宪
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而
普通法律则只涉及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
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回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提议,而通过普通法律则只需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我国现行宪法把解
释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修改宪法的职权赋予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
年宪法。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
答: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9、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什么分配原则?
答: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它
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13、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以少数民
族聚居区为基础,设立自治机关,实现各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
14、什么是不成文宪法?
答:凡是以国家的一般法律,被称为“不
成文宪法”。与成文宪法相对。而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
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加以体现的。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是通
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
答:就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以便巩固这种民主事实,
16、什么是特别行政区?
答:指在我国版图内,实行特别的社会、经济制度,
17、什么是政治权利?
答: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
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
18、什么是宪法解释?
答:指制宪者或者按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于实
施中的宪法的内容、界限和精神所作的说明。
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但是不得
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4)解释法律;(5)在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
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任免最高人
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12)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并且批准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13)决定驻外全
权代表的任免;(14)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
和废除;(15)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
制度;(16)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17)决定
特赦;(18)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
定战争状态的宣布;(19)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20)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21)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不分民族、种族、性
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
答: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3、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
利的时候,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的行为;(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
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多少年?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
济共同发展。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法,主要规定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基本权利
和业务、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工和制约关系等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
通法律、法规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3)创制程序不
同。并在人民的亲自参与下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往往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或者专门的司法机关。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含义指:(1)我国公民不分
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
也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不得强制公民履行法外的义
29、言论自由的界限是什么?
答:(1)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3)行使言论自由不能教
唆或者煽动他人实施违法行为。
30、宗教信仰自由的界限是什么?
答:(1)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2)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
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1、受教育权的内容是什么?
答:(1)学习的权利,享有接受
教育并通过学习在智力和品德等方面得到发展的权利。以确保义务教育的可行性。
任何权利主体均不得在教育上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33、公民在什么场合下不可奏唱《国歌》?
答:(1)私人婚丧庆悼;
(2)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悬挂国徽。
35、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1)一切国
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3)民
36、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主要权利有哪些呢?
答:(1)外交权(2)防务权(3)任命权(4)宣布特别行政区
进入紧急状态权(5)对基本法的解释权(6)对基本法的修改权。以工
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所有。(3)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
国人民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还享有各种权利和自
38、为什么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答: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在本质上和基本点上同无产阶级专政是
们不能把二者简单地等同。他们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
的国家政权。他们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的国家政权。实现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
一样。他们都是要大力发展社会生
产力,同时消灭一切阶级差别,
39、我国宪法为什么把国家性质规定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答:(1)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特点,(2)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确切地表明了我国当前的阶级状
况、政权的广泛基础和民主性质。首先是工人阶级壮大了,从我国
人民民主专政所担负的任务来看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能更明白、更确切地表明我国的政权性质,
40、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答:(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的一种特殊的政党制度。它是我国的一项
基本的政治制度。也不同于一党制。而作为八大民主党派则是参政党的制
41、我国有哪些民主党派?
答:(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2)中国民主同盟(3)中国民
主建国会(4)中国民主促进会(5)中国农工民主党(6)中国
致公党(7)九三学社(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4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答:(1)国家权力的核心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能够真正实现这样一个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的组
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4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是什么?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一是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上看,我国各级人大是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
中通过立法等国家权力集中为人民服务。作为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他们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了相应的政府、法院、检
政府、法院、检察院则作为集中行使国家某方面权力的机关则向
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充
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其是历史必然的选择。中国一直就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各族人民之间相互交流、友好、融合。建立单一制有
利于民族团结。建立单一制有利于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我们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
46、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几个方面?
答:(1)可以促进民族团结,达到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其是我国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2)它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3)它是爱国者的政权,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是由香港的永
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50年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
度和政策,(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
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49、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哪些职权?
答:(1)制定并执行政策;(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3)办理基
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4)编制并提出财政
预算、决算;(5)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草拟行
zd规;(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
等。我国全民所有制的范围包括哪
答:(1)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
源属于国家所有,(2)城市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4)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产属于国家所
各种混合经济成分中国有资产的部分。人
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决定意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目
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
52、我国宪法对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权和继承权有何规定,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的继
承权也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才能够保护和鼓励每一个社会成员去积极到为社会生产和工
法保护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宪法发展一个重大变
化,表明公民的财产权利的
还包括了与所有权相联系的其他权利。是指
私有财产权利不受侵害、干涉、触犯、侵入。既包括
了不受到他人的侵犯,即使是
确实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征用个人的财产,并且给予补偿。在我国宪法
发展历史上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够与之相抵触。宪法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
权。有了私有的财产必然就有继承。
53、我国的根本任务是什么?宪法是如何规定的?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社会
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
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它包含哪些内容?
答:(1)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参与国家
政治生活与国家管理、表达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意见和建议
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5、我国为什么用宪法的形式来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答:(1)宗教具有历史性的特点,
(2)具有群众性和民族性的特点。(4)
有利于团结宗教界的人士。
56、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是什么?
答:(1)民主集中制(2)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3)责任
制原则(4)法治原则(5)精简和效率原则。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范畴。而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全国人大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连续任职不得超
过两届。是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2)地位,(3)
组成,国务委员若干人,(4)任期,其中总理、
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决策机关,(2)地位,
从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60、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包含哪些
答:(1)性质,(2)地
位,(3)组成,(4)任期,
61、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答:(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zd规的遵守和执行,(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4)人事任免权。(6)其他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
行机关(2)组成,州长、副州长、
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组成。(3)任期,
6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以及与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是什
答:(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点是群众性、自治性、基层性。指导关系和协助
关系。性质: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地位:是相应级
别的人大产生的机构;组成:法院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审
判委员会委员组成;任期:5年,
(2)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体现在两方面:首先
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2)宪法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3)宪法对实行法
治的作用。宪法保证国家的立法权按sss的要求运行;其次,(4)宪法对经济的作用;(5)宪法
维护国家的统一。宪法确认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其次,宪法规定了“一国两制”的方针。商品经济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
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以“天
赋人权”、“人民主权”、“三权分立”和“法治”为内容的资产积
极启蒙思想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思想理论;法律部门的增多,
67、在宪法实施的监督方面,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
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第67
(3)全国人大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
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以保证宪法的统一实施。(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
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是人
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2)
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
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对它负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实行
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才能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同时,必须充分照顾地方特点,使地方有可能
充分发挥它们的首创精神。
70、怎样理解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答: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不得随意进入、搜查
或者查封公民的住宅。为
了收集证据、查获犯罪人,
7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什么样的经营体制?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
层经营体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
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间接选举主要适用于县级以上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同级军队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特别
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普通法不能和宪法相抵触;(2)违宪的法律无效;(3)全国各族
人民,各政党、各企业事业组织,
74、我国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答:我国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第一,抓好两个文明建设;第三,健全法制;第四,
75、我国1982年宪法有哪些特点?
答:1982年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主要体现在(1)以建设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为国家的根本任务,(2)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5)巩固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全国人大
有权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二)
国家领导人的任免权。决
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举和决
定的上述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
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
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
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全国人大有权改变和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还可以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78、我国行政区划的原则有哪些?
答:(1)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考虑到我国的多民族的特点和少数民族的分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2)
有利于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以有利于组织经济建设,(3)便于人民
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同时又要
有利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79、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优越性?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国家的一切
权利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本质
和核心,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表现在以
下几种关系中:(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
或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是国家机构的核心。受他监督,所谓“三权分立”制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三
者鼎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平衡,
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充
80、宪法规范的特点是什么?
答:(1)最高性(2)包容性和概括性(3)制裁的特殊性。它确认了我国是工人
阶级领导的,(2)肯定了《共同纲领》所规定
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并且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建国政权建设的经验,规定了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
则,(3)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比较完善和具体规定,同时规定了逐步扩大物质保障的措施,
82、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是什么?
答:(1)它体现五个统一,(2)它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
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巨大的作用。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它是一部比较好的宪法,
但是,没有很好解决宪法的稳定性问题,
83、2022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
答:(1)确立了“三个代表”(2)增加了政治文明(3)增加了
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统一战线中(4)完善土地征用制度(5)
进一步明确国家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6)完善对私有财
产的保护(7)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8)增加尊重
和保障人权的规定(9)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10)
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11)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12)修改
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13)增加对国歌的规定。既可以表示对国家领土进行划
分的国家行为,现行宪法规
定的我国行政区划是:①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②省、
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③县、自治县分
为乡、民族乡、镇;④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⑤自治
州分为县、自治县、市。按照《宪法》、《组
织法》、议事规则和《立法法》的规定,基本上都要经过四个阶段:第一,提出议案的主体有三大类:一是全国人大主席团,三是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
代表联名。一项提案如要列
条件,第二,第三,议案经审议后,以
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公布决议或法律。公布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法律案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
令公布;二是选举结果及重要决议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
86、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
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
构。对其成员连选连任没有届
88、我国宪法对庇护权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
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9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哪些专门委员会?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
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
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都服
从国务院。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93、什么是国家象征?国家象征包括哪些?
答: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徽,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
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
95、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
96、哪些机构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
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zd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
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报省、自治区
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制定法规,
97、有权制定政府规章的有哪些机关?
答: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
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
99、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
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
议题,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
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
职学习和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
廉洁自律,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
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
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
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基本精神是:凡我国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犯罪行为也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包括生存权和自由权。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政治自由和权利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政治权利,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政治自由,含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基本精神是:凡我国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犯罪行为也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包括生存权和自由权。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政治自由和权利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政治权利,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政治自由,含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

7.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少年和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并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这些权利和自由。

8.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我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的政策。同时宪法还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实行计划生育是男女双方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儿童和老人;对虐待儿童和老人,以及拐卖妇女和儿童的犯罪,依法严厉惩处。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3.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 )的权利。

1. ACD 本题考查公民的权利义务。《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故选ACD。

2.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B. 公民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C.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保护

D. 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亦被剥夺

本题考查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B项的说法正确,但是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没有写在宪法中。《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故选ACD。

3.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 )

3. B 本题考查宪法。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因此,A项“科学研究自由”和C项“文艺创作自由”均为《宪法》所明文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D项“欣赏自由”属于“其他文化活动”之列,也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而B项“出版自由”则属于《宪法》第35条所规定的政治自由,不属于公民的文化权利。故选B。

4. 人肉搜索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相,为某某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但其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因此,如果人肉搜索被不当利用的话,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人们来说就是一种灾难。因此,作为公民我们应该( )。(2014年7月12日河南省开封市直事业单位考试)

A.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B. 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C. 杜绝使用人肉搜索

D. 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4. AB 本题考查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题目中“如果人肉搜索被不当利用的话,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人们来说就是一种灾难。”说明我们应该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C项杜绝使用人肉搜索太绝对。D项本身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应排除。综上,故选AB。

以上就是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介绍,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准确把握这一知识点,以便在考场上迅速找对准确答案,考上理想的岗位,京佳祝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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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一、公民基本权利的相关概念

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

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

我国对出生国籍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1)公民是法律概念,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在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二者的 、法律地位也有区别。我们讲人民的权利,主要是指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讲公民的权利,指的是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3)地位不同导致了二者在享有权利方面的差异。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而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受全部的法律权利,也不允许他们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4)二者的范围也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更广泛, 除包括人民以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5)公民通常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

基本权利对国家权力的行使构成了直接的约束,是为宪法规范所承认和保障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除了宪法明确列举的基本权利之外,还存在未明确列举的基本权利。

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是指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其最初的含义包括人们追求生活、财产、自由和幸福的权利。

人权的概念起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学说,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提出来的一个政治口号。目的是吸引和动员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资产阶级革命。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人权理论成为资产阶级组织政府、制定法律和政治治理的原则和基石。

人类历史上最早确认人权的宪法性文件是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

公民权与人权有着历史的、政治的联系,公民权是人权的法律化和具体化,而人权是公民权的政治基础。

宪法公民权的相关规定以人权作为其政治基础和理性依据,而这种人权入宪入法的过程也为人权的 发展和实现提供了具体化途径和法律保障。

人权与公民权又是有着严格区别的。

首先,二者性质不同。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不同的人们可以对人权有各自的理解和解释。而公民权是一个法律概念,其含义和保护方式有着法律的 界定,人权的内容一旦入宪而成为公民权,就具有了固定含义,只能依法解释和保护。

其次,二者不能简单等同。我们可以笼统地讲公民权就是人权,这是因为它体现着人权的内在要求。然而,人权和公民权从性质到形式差异很大,人权的一个方面的要求可能具体化为公民权的若干项权利,而公民权的一项权利也可 能同时体现着人权的多方面要求,二者不能一一对等。

最后,人权与公民权相比,还具有阶级性、民族性、地域性以及前述的时代性和国际性的特点。

2004年,人权入宪,为国家设立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

二、公民基本权利的主体

(1)公民是基本权利最常见和一般的主体。

(2)公民的内涵是不断发展演变的。

(3)随着人权保障成为国际法的普遍要求,外国人在一定范围内享有宪法的基本权利保障。外国人在人的尊严、财产保护和法律程序方面享有和本国公民同等的保护,但在政治权利、社会福利等领域无法主张本国公民的权利。

(4)就趋势而言,外国人基本权利保障在内容和程度上都呈现一种扩张趋势。

(1)基本权利最初保护的是公民个体。

(2)法人成为现代社会活跃的主体。宪法中规定的一些基本权利同样为法人所享有。

(3)一般只有私法人才可以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而依据组织法设立的公法人行使国家权力,是基本权利约束和限制的对象,通常情况下不能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1)基本权利的限制,或者源于不同权利之间的冲突,或者因为公共利益的保护。

(2)宪法作为一国法律秩序的基石,必然要对权利冲突或者公共利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安排,对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相应的规制。

(3)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和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

四、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对基本权利进行一般性的限制,唯有国会可以为之。

立法除要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外,还要受到下列原则的进一步约束,此即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1)明确性原则。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限制,必须内容明确,可以成为公民行动的合理预期。

(2)比例原则。比例原则要求为公共利益而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时候,必须要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利益衡量。

限制基本权利的目的必须具有宪法正当性。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手段适合性,所采用手段必须适合目的之达成;

(2)限制最小化,立法所采取的是对基本权利影响、限制最小的手段。

(3)狭义比例原则,要求手段达成的公共目的与道成的损害之间具有适当的比例关系,即均衡法。

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

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33条 第4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5条第5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4条第1款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第48条第1款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2款规定:国家保障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36条第2款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平等权具有下列含义:

首先,平等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它意味着全 体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

其次,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本义务。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 平等保护,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国家不得剥夺公民的平等权,也不能允许其 他组织和个人侵害公民的平等权。

再次,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平等不能和特权并 /存,平等也不允许歧视现象存在。

最后,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的一项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如男 女平等、民族平等、受教育权平等而具体化。

平等权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的平等权是宪法的要求。

我国目前宪法学中有人主张“法律适用平等说'主要理由是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具有阶级性,所以人民和敌人在立法上是不能讲平等的。

这种观点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但它在理论构成上却存在很大的逻辑上的不融贯之处。

一般来说,判断政府的措施是合理差别还是违反平等保护的歧视性做法的标准如下:首先,政府进行差别对待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正当的而且是重大的利益;

其次,这种差别对待必须是实现其所宣称的正当目标的合理的乃至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最后,政府负有举证责任。

合理差别有以下几种具体类型:

(1)由于年龄上的差异所采取的责任、权利等方面上的合理差别。

(2)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3)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1)政治权利亦称参政权,是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与自由的总称。

(2)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方面的内容。

(1)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S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 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 权利的人除外。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就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1)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
(2)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 表的权利。

(3)公民有权依照法律监督被选出的人民代表和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对其中不称职者有权罢免。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等形式表达其意见和观点的自由。

(2)从言论的内容上进行分类,可以将言论分成政治言论和非政治言论。

言论自由为世界各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所普遍承认,但言论自由在行使时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具体表现在:

(1)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否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
(2)淫秽言论会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3)煽动仇恨和挑衅言论会受到约束或者限制。

法律限制方式分为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

预防制,又称为事前限制。在这种制度下,凡演说、出版等言论均 需在表达以前受国家机关(主要是军警机关)的干预和检查。

追惩制,是一种事后制裁。在这种制度下,言论与出版不受事前检查,而是表达者一旦违法后按法定程序受制裁。英、美等多数国家都实行这种制度。

(1)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展表规,是广义的言论自由。

(2)它主要是指公民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出版物系统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思想的权利。它的主要媒介物是书籍、报纸、传单、广播、 电视等。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最初源于请愿权。

(2)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也明文规定:和平集会的权利应被承认。

(3)我国从1954年制定宪法以来,四部宪法都明确规定中华X民共和国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示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 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 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思的活动。

(1)集会、游行、示威是由公民举行的活动。国家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和政党、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章程举行的集会,不属于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调整范围。

(2)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所举行的活动。

(3)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某种意愿的行为,是言论自由的扩展形式。一般的文化娱乐、体育等 活动不属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范畴。

公民享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是现代民主制度的要求,国家应为公民充分行使这种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较为激烈的表达意志的方式,在客观上往往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所以各国法律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给予一定的限制。目前,世界各国的限制方式主要有三种:
(1)登记制,即仅须在集会、游行、示威前向有关机关报告,无须经其批准;
(2)许可制,即集会、游行、示威 须向有关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方能举行;
(3)追惩制,即在集会、游行、示威前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干涉,只在集会、游行、示威中有违法行为时,才依法予以惩罚,我国对集会、游行、示威实行许可制。

公民的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组织成社会团体的自由。

结社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

结社自由是具有双重属性的基本权利。该权利一方面保障个人可以自由组织、加入或者不入社团,另一方面也保障社团本身的自主性活动。

是指个人可以在社会中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公开参加其信仰的宗教的仪式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迫害或歧视的自由。

(1)信仰的自由。国家不得禁 止公民信仰某种宗教,也不能鼓励公民信仰某种宗教。
(2)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国家不得强迫公民履行 某种宗教仪式或禁止、限制公民履行某种宗教仪式。
(3)组成宗教社团的自由。公民有设立并参加某种宗 教社团的自由。国家既不得限制、也不得强制或鼓励公民参加某种宗教社团或宗教社团活动。

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1)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禁止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禁止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这是我国宪法基于特定历史经验并在当今特定时代背景之下对公民宗教信 仰自由所规定的界限。

(1)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一切权利和自由的基础。

(2)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和公呙通信自由与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镑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又称为住宅权,指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住宅权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宁。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通信秘密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私拆、毁弃、偷阅他人的信件。

公民的通信包括书信、电话、电报等进行通信的各种手段。它涉及公民的个人生活、思想活动、社会交流等切身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扣押和拆检公民的信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才有权决定扣押或者拆检公民的有关信件。
(2)扣 押或者拆检公民的信件只有两种原因:一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二是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3)对于扣押的 邮件、电报等,经查明不影响国家安全或与犯罪无关,应立即退还原主或交还邮电部门。
(4)需扣押的邮 件、电报等,应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通知邮电部门。
(5)对公民个人保存的邮件、电报等,如公安机关 或检察机关认为需要检查时,公民有义务交出,如公民拒绝交出,可以强行搜查,但必须出示搜查证件。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出示搜查证,但必须记录搜查情况。

(1)就财产权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

(2)公共财产又包括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

(3)私有财产权属于宪法上的一种基本权利,与其他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一样,都是公民针对国家而享有的一种权利,即公民所享有的国家权力不能进行不法侵害的一种权利,直接反映公民和国家权力之间在宪法秩序中的关系;而民法的私有财产权则主要属于公民对抗公民,私人对抗私人之间的财产关 系。此外,民法有关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对宪法中财产权保护内容的具体化和法律化的实现。

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规范体系及特点

(1)公民的合法的 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我国现行宪法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有如下特点:

(1)其规定于宪法总纲而不是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部分。

(2)与对公有财产的保护相比,在措辞上存在差别,即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最后,强调受保护的 .财产必须是合法的。

私有财产的征收或者征用

国家在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私有财产时必须要满足公共利益、正当程序和公平补偿三个要件, 才能满足合宪性的要求。

个人在自由行使财产权的同时,应当使其财产有助于社会公共福利的实现。

社会文化权利具有如下特点:

(1)它是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是公民的积极权利,国家负有保障权利实现的义务。

(2)它是保障公民过有尊严的生活的手段,体现社会正义原则。

(3)其内容、范 围及其实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改变。

对公民的社会权利加以详细规定是从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开始的。

我国公民的社会文化权利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l 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作为复合概念,社会保障权是指社会成员为了维护人的有尊严的生活而向国家要求给付的权利。

l 狭义的社会保障权认为社会保障权主要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 重点在于社会救助、国家对年老体弱者的物质帮助等权利;

l 广义的社会保障权认为,社会保障权属于一般性的权利,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无条件享有。

l 社会保障权包括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方面的内容。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 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 得赔偿的权利。

批评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有权提出要求其克服改正的意见;

建议权则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检举权则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检举的权利。

控告权主要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指控,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给予 制裁的权利。

(3)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

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 权利。

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包含以下6 个方面的内容:

(1)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公民必须守法的总的原则规定。

(2)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3)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4)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5)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

(6)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 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祖国的安全是指国家领土、主权不受侵犯,国家各项机密得以保守,社会秩序不被破坏。

(1)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
(2)国家的信誉不受破坏。
(3)国家的 荣誉不受玷污。
(4)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祖国的利益包括的范围很广,对外主要是指全民族的政治、经 济、文化、荣誉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对内主要是相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而言的国家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兵役的资格。

(1)《宪法》规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税收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向纳税单位或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

(2)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

除了以上专门规定的五项义务外,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还包括在基本权利条文中规定的五项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蟾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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