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签订合同没到期辞职违约金辞职是否算违约

签了合同,合同未到期,想辞职算违约么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签了合同,合同未到期,想辞职算违约么
我是一名三甲医院的护士合同没到期想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本人合同未到期,递交辞职报告,单位也同意本人辞职。请问,我还算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深圳出租车合同没到期可不可以辞职,要违约金吗
深圳出租车合同没到期可不可以辞职,要违约金吗
公司说好有加班但没发,我现在合同没到期辞职算违约吗
和医院签的合同未到期,自己辞职算违约吗
您好,本人于日递交离职报告,6月5日完成交接工作后离开公司,公司现要求我交2000元违约金和1350元工装费用,并且说交了这些费用以后才给退入股的6000元,我不去交钱办理也不给我办理转出关系,我的合同确实没有到期,请问我叫这些钱是否合理以及不转出关系对我将来工作有什么影响。
因为他是跟前面员工学习上岗的,两人工资我都给了,招聘时我告诉过他,提前辞职要赔偿损失的,现在我扣除他学习时的工资可以吗?
2011年入厂后,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公司为本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技术培训,并签订了保密协议,确定培训费用为六万,在培训结束后工作五年便无需支付该费用,每工作一年便可减去一部分金额,但未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想离职是否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当时和单位签了三年的合同,单位出钱外出进修了三个月,进修合同上面写的违约金是1万块,现在我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半提出辞职,被要求赔偿2万3千块钱,加了当时外出学习的住宿费和工资等,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合同写明了赔偿金额是1万元的我还需要赔偿住宿费等吗?小木虫 --- 500万硕博科研人员喜爱的学术科研平台
&&查看话题
现在签了合同工作一年后辞职 不用交违约金吧|?
在北京一个研究院,签的合同是5年,工作一年后辞职不用交违约金吧。
是该主动去看领导吧 天朝特色 领导就是法律
合同说话,口头都是假的
研究生必备与500万研究生在线互动!
扫描下载送金币教育编制人员未签合同辞职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首先说一下自身的基本情况,2015年7月正式进入某省会城市五大城区之一教育系统,应届毕业生考上公招,带编制,试用期一年,目前仍属于试用期。从考编被录取即2015年1月到如今即2016年3月,我不记得自己有签过任何写明违约金的协议或者合同。最近申请辞职,学校领导初步同意,正在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但目前接到的通知是我曾与教育局签订协议,协议上有写明服务期六年,未满服务期离职需赔付几万的违约金。自己确实是想不起来,询问了一起考入的同学,也都说没有签过相关协议。已向单位表明要核实协议原件,到可能需要些许时间,还在等通知中。除领导提及的协议我不确定以外,很肯定自己没有与教育局或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和第三方协议。入职前的培训是素质拓展,培训前也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并且单位很多临聘老师也参加了这次拓展,培训的目的大概是增强团队凝聚力之类呢。疑问如下:1、如果自己并未签订协议,尽管工资待遇是教育局按照编制人员的标准给予发放的,在没有签正式合同、试用期合同或第三方协议的情况下是否不需要赔偿违约金?2、如果自己确实签订了协议,但由于入职以来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协议是在自己不知晓内容或教育局以其他理由诱导我签字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呢?3、如果自己确实签订了协议,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益,我需要赔付违约金。但由于入职以来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按理说工资应该发双倍,那我是否可以要求教育局赔偿我工作以来的双倍工资呢?4、由于并未签订合同,如果成功离职我的档案里会有相关的工作记录吗?谢谢各位知友的回答,再次感谢。
按时间排序
既然是通过正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入职的在编教师就不要纠结身份问题了,毫无疑问题主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
根据问题,回答如下:一、简而言之,事业编制教师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聘用制人员适用于劳动合同法。1、即便自己并未签订所谓协议,单位可以用红头文件单方面确定权利义务关系,就是这么任性!2、如果自己确实签订了协议,不需要其它假设,您处于完全的被动。3、事业编制人员,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间不存在所谓劳动关系,没有双倍工资赔偿的说法。4、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如果成功离职,人事档案里可能会有相关的工作记录,一般不会对今后的求职就业产生负面影响。二、事业编制教师与学校之间产生人事争议,能够与单位协商解决最好,否则只有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或者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不同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人事仲裁也不同于劳动仲裁,大多数情况下诉求难以获得支持,您要有心理准备。祝好运!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合同期内辞职算不算违约?-青岛新闻网
第11版:法 治
&&&&&&&&&&
合同期内辞职算不算违约?
&&&&案例:岛城某企业与员工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期限为日至日。今年5月,李某未与企业沟通就递交辞职书,表示30日后将正式离开,要求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和解除合同手续。对此,单位认为,李某在期限内辞职是违约行为,就未办理相关手续。李某在递交辞职书满30日后离职,企业认为李某的行为造成一定工作混乱和经济损失,要求其赔偿。  山东睿泽律师事务所孙鲁文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一经签定生效就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劳动合同期限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在该期限内劳动者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接受提供劳动。但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劳动者的辞职权。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权,只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李某的行为符合了辞职的程序性要求,是正当行使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为,依法不构成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企业在收到李某的书面辞职书后,未在3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以致李某的辞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单位无权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从本案中我们可以得知,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仍然依法享有辞职的权利;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本报记者&贾&峰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双方签订合同对方违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