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对方车主不肯过户怎么办过了交易期限这房子还能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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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丈夫要把他的房子以买卖关系过户到我的名下,这个房子以
黑龙江-哈尔滨&06-26 14:30&&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6) 剩余时间:
您好:我丈夫要把他的房子以买卖关系过户到我的名下,这个房子以后是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的私有财产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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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中,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没有特殊约定,那不论房产是谁的署名,都算是共同财产,从法律上来说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没有什么意义,但如果双方约定该房屋属于一方那么法律也是承认这种约定的。
这个房子是我丈夫婚前买的,我家情况比较复杂,我丈夫想把房子留给我和孩子,我现在以什么方式能把这个房子变成我的私有财产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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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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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律师我买房子时没过户但我们签有买卖合同这样行吗_百度知道
我买房子时没过户但我们签有买卖合同这样行吗
我买房子时户主说不用过户,过户麻烦还要几千块钱,所以我们就签了买卖合同,我们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已办理过户手续,则可凭房地产权证提起迁让之诉,要求对方搬出你的房屋。 如果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应先行办理房产过户,如对方不愿过户,意味着对方违约,你可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也可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有损失还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如房价差等)。是继续履约还是解除合同由你自定。诉讼费由对方承担。 当然,诉讼需要相当的时间成本,最好还是再跟对方协商一下,真不成再行诉讼。 实践中也有取得房产证的人直接叫人将占房人赶出去的,即便110到场也是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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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7卖房人称被我爱我家欺骗 房款没收齐房子已过户
  收了三分之一房款就给买房人办理了过户,结果约定日期到了,人联系不上了,剩下的钱没收到,房子却已被多次抵押贷款甚至二次过户。这是目前北京已发现的7名卖房人的遭遇,涉及9套房产,金额超过2000万元。被骗业主怀疑,他们是被同一买家设局诈骗。目前,焦急的业主们已联合起来,准备采取法律手段。
  被骗经过
  一份保障合同把我们都装进去了
  去年12月,受害人之一马先生通过“我爱我家”酒仙桥晶都国际店,出售了名下仅有的房产,买家是一名叫张某的女“大款”。
  当时张某称,自己因限购政策限制无法直接买房,只能以侄女王某的名义签订合同。
  张某同时提出,由于手中资金有限,所以她会先付三分之一的首付款,然后要求马先生把房产过户给“侄女”王某,她再以这套房进行商业抵押贷款,之后便能一次性付清房款。这个期限,普遍约定的是45至60个工作日。
  马先生说,当时他觉出这里面有风险,但我爱我家的经理人称,他们操作过很多类似交易,张某已经在他们那儿以同样的方式购买了很多房产。
  马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妹妹已经移民,要在国外买房,所以家里就想把这套房子卖了,给妹妹凑个首付。剩下的钱,马先生想再给父母买一套带电梯的房子,他自己去住父母现在住的老楼。
  于是,马先生将房子委托给我爱我家挂到了系统中。
  马先生147平方米的房子,最后的成交价是360万。这个价格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并不高。
  马先生说,其实当时他并不是因为着急卖房才同意的这种“先过户”的交易方式,就是“赶上了”。而最关键的一颗“定心丸”,是我爱我家跟他们签署的一份“房屋交易保障合同”。
  “我们所有的受害者几乎在签合同前都问过一个问题:过户后房子就是别人的了,如果对方不付余款了怎么办?当时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就拿着房屋交易保障合同,指着后面担保公司的公章告诉我们,‘有担保公司做担保,你们还担心什么?’就是这一句话就把我们都‘装’进去了。”
  马先生回忆,当时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说的意思是,如果有风险,担保公司会负责承担客户的损失。因为要签署大量的文件,所以他们并没有仔细看,就信以为真,并签了字。
  还有一位赵阿姨因为房子不能再办理工商登记,不好租了,小区环境又不太适合居住,所以就想卖了后换套房自己住。赵阿姨说,她当时也是因为看到有担保公司做担保,觉得没问题,才决定卖房的。
  事发后,他们去找律师咨询却得知,这份所谓的“保障合同”并无法律效力,只是等同“见证文书”。记者看到,该合同只是约定,由“我爱我家”的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惨痛结果
  涉案房产不是被抵押就是已转卖
  马先生说,就在这样的“担保”下,他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收到110万首付款后,将房子过户给了张某所谓的“侄女”王某。过户后,马先生向对方催款,对方又给了10万元房款。
  到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对方却一直没有音信,于是马先生给张某打电话,此时却发现对方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系。至此,原本属于马先生但已过户的房产尚有约240万的尾款未结清。
  在跟“我爱我家”的交涉过程中,马先生发现,有着同样经历的卖房人不止自己一个。
  截至目前,马先生已经联系上7名受害人,涉及9套房产,交易价格从240万至370万不等,总额超过3000万,约有70%的尾款未付。这9套房产全部由“我爱我家”酒仙桥晶都国际店和望京区网络1店两家门店负责的交易。实际买房人也都是张某。
  而且,可能还有更多的受害者存在。
  在向住建委查询房产状况时,马先生等卖房人发现,出售的房产在过户后被多次抵押,产生巨额贷款。
  马先生的房产在过户后先是贷给海淀支行430万,后又由个人抵押贷出150万元。“这里面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我房子才卖360万,怎么能从银行贷出430万来?”
  这样的情况不止出现在马先生一个人身上。卖了三套房未结尾款的王先生,在查询后得知,自己的两套房分别抵押给了和兴业银行,之后又抵押给了个人,总共贷出了近700万元。其中一套房产从中国银行只办理出150万的抵押贷款,这个价格相对正常。而另一套从兴业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则和马先生一样,贷款金额高于房屋交易价格。
  更惨的情况是,有些受害人的房子已经被二次过户到了他人名下。
  受害人之一刘女士价值265万元的房产,过户后被抵押给了一家地产公司,后又抵押给了个人。之后就有好几个人上门来逼着刘女士一家搬家。幸亏刘女士自己还有其他房产,这才没有露宿街头。
  还有一位受害者此前房子一直在对外出租,等他发现的时候,现房主已经在房子里开始装修了。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多名受害者到朝阳法院,立案起诉张某和合同上的买房人,要求履行合同,同时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
  马先生他们还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警方认为这属于债务纠纷,让他们走民事途径解决。但据马先生等人了解,被张某拉来跟他们签合同有些是顺义村民,根本不具有履行能力。“现在的情况是,走民事遥遥无期,而且根本没有什么能执行的,受损的只能是个人和银行。”
  马先生对记者讲,骗子固然可恶,但我爱我家作为专业的房产中介有没有审查过买房人的资质?“从去年11月开始,张某带着不同的人在我爱我家的两家门店陆续签了这么多笔合同,他们难道就没有察觉出里面的问题?而且,我爱我家从来没有对我们进行过任何风险告知。”
  由于受害者王先生已经从房管部门取得了其中两套房子被抵押贷款的书面证明,今天,这些受害者们准备拿着材料再到公安机关去报案试一试,他们希望警方能够按照诈骗案立案侦查,只有这样他们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最新动态
  被骗房主盼着警方能立案
  “你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是想拿回钱吗?还是想整我呢?”上午10点,看到曾和他们签订买房合同的张某发来这样的一条短信,马先生等被骗房主说:“真是无语了。”
  今天上午,5位被骗房主或代理人一起来到位于南新仓大厦的我爱我家房产经纪公司,商讨下一步应对措施。
  “现在眼前最重要的事情是拿到我爱我家公司开出的证明,然后到朝阳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立案。”房主马先生说。但是直到上午11点,我爱我家公司尚未开出证明。在和中介公司的交涉中,数位房主一再强调:要是没有中介业务员满口应承“如果她不付尾款,也会由我们的担保公司支付”,谁会傻到只收了30%房款的情况下,就配合骗子过户?
  对此,我爱我家客服总监赫双女士表示,对于业务员在签订房产过程中说过的话,她本人并不在场,无法确定。目前只能确定,从房主签订的合同上看,虽有一个担保合同,但担保的内容并不涉及双方的款项支付情况,担保的只是服务流程问题。如果在款项支付时出现了纠纷,双方可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张雪东律师代理了一位受害房主。他说,根据目前委托人签订的合同来看,最有希望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也只是在于没有尽到风险提示的责任。“这个张某用同样的手段签了很多合同,都是以委托人的身份出现的。她签了合同之后,真正过户的时候,再找来一个‘托’,每个‘托’最多‘买’两套房子,而且这些‘托’的身份非常相似,都是顺义人,年龄大约20岁左右,看上去其实并没有购房的能力。因此我们现在怀疑这是一个团伙。”
  令人稍感惊讶的是,据赫女士讲,今天上午,被房主们指为“骗子”的张某仍在其他房产公司准备签合同,并没有偃旗息鼓的意思。上午10时许,已经得知房主们行动的张某甚至连续给受骗房主马先生发来短信“质问”,“你知道你们这样做,还能继续吗?”
  马先生称,与各位房主签订合同的张某为1982年出生,今年31岁,北京顺义口音,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挺着大肚子,貌似已经怀孕多个月。但直至今日,谁也不知道她的大肚子到底是真是假。
  截稿之前,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2012年9月,这个张某曾经以同样的方式买过一套房子,但是结清了尾款。因此不会进入到风险管控系统。“以前出过问题的人才会有记录,此人并没有进入过我们的黑名单。”胡景晖表示,从多年工作经验上来看,此人当然涉嫌诈骗。但是,在交易系统里,只能看到她的“托”的信息,目前看不到这个以所谓“代理人”的身份出现的情况。在申报合同的时候,从系统内看到的是不同的购房者在买房。“一个人短时间内在一个区域内多套买卖,管理方肯定会对这个人多加重视,但是她正是用这种手段,规避了我们的管理系统和风险提示系统――这是个有经验的人!”
  “我们现在最希望的是赶紧控制住这个人,尽快刑事立案。这一点我们和业主的利益并无区别。”胡景晖说。
  律师分析
  交易不正常 已涉嫌诈骗犯罪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律师分析认为,纵观这起案件的手段,同一个人在房产中介的两家门店至少购买了9套房产,之后疯狂抵押贷款或马上转让,套取大量的资金,这显然已不是正常的交易行为。而且此案的危害结果严重、涉案金额巨大,都足以说明这已不是简单的民事交易中的纠纷,已严重涉嫌诈骗犯罪。赵三平认为,公安机关对此应当立案侦查。
  此外,赵三平还认为,中介公司在提供的居间服务中存在重大瑕疵。“作为专业的房地产中介,负有审查买卖双方资格、交易标的物的状态、交易流程控制等法定义务。但从本案情况看,中介公司并未尽到必要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发现中介公司的员工个人有同买受人勾结的行为,中介公司作为雇佣单位也应当承担责任。”
  关于那份保障合同的效力,虽然没有看到具体的协议内容,但赵三平认为,担保公司保证“交易顺利进行”这个承诺应当涵盖整个交易过程。对于卖方来说就是拿到全部价款,对于买方来说就是产权证过户,到此,交易才算顺利完成。
  如果担保公司是以保证人的身份出现的,在保证范围、期限、形式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赵三平认为,担保公司也应当对“交易无法顺利进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张蕾 J009 安然 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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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如果有期限买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款就是违约,现在一般买二手房各地都有一个由政府办的存量房交易中心,最好请个第三方比较好,卖方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就不需赔偿买方。买方应该按合同约定赔付卖方,如果你对买家完全信任了才能这样办。如果要换另一名字必须重新签订合同:委托买家全权代理等于你放弃了各项权利。只有这样的交易才能使双方放心,再与其女儿重签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方面约定你们双方只能协商解决争议了。原交易必须先终止,买方违约在先这要看你协议中有没有约定缴款期限。补充回答,买家的钱全部要打到交易中心的账户后才可以过户,如果过户有障碍卖方也拿不到钱我是卖方,房屋买卖合同已签,但是买房购房资格审核没过,时间拖延了很久,我该怎么办?签订了买卖合同就按合同来,如果对方不卖了,根据合同中的违约规定,买房可以找买房索取赔偿房子没有过户,只签订了买卖合同,卖方要退还房款,要回房子.买方该怎么办?千万别图便宜,银行不给批手续。安置房里面涉及的问题太多了,最好是不要买廉价的无房产证房子,就一直耽搁了,到时候吃亏大发了,还办不了房产证,都差不多十年了,不过是自己的。我家住的就是安置房这个保证不了,原因是政府开发商借银行的贷款还不上买的安置房,几年过后卖方拿到房产证却故意不给买方过户怎么办?有买卖合同,双方分别有见证人签名你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有可能只能要求退回之前买房的钱及利息。这就是买房没过户的后果。不建议这样做如卖方反悔买房没过户。只签了购房合同。如果卖方以后反悔怎么办如双方已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房款,具备完整的客观事实及凭证。产权已经属于你。你可以起诉主张权益。你可先找专业人士,看看你们之前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以及付款凭证是否完备。但目前要过户,恐怕得让他儿子先继承,才能办过户。手续上比较麻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买卖双方自愿,订立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当年买房子有合同 但房产没及时过户,只是双方签订协议,几年后找到当年卖方给我的人,但是房主已过世,他你看看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是谁、只看房产证是几个人,(对方离婚与房产无关)4、这个人签字就可,不知道你转让房产以前有没有查过此房是否存在纠纷?叫什么名字?然后让这个人去房管局签字过户给你2?1、办理过户手续你最好中介帮忙你以前没有过户是因为有营业税所以才没有过户的吧、如果房产有共有人(2个或2个以上)那就需要房产证上所有一起过去签字(就算原来的卖方夫妻离婚也要夫妻俩人一起签字才行)3,看来你也是一次性付清的房款房产证在你手里的吧去年我卖了一套房屋,对方只签转让协议,但不主动过户,我该怎么办?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没有过户,因此房屋的产权不属于你。建议尽快联系卖房人的继承人,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卖房人死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我是买房人,房屋没过户,我只有这个合同能否证明房子属于我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其财产继承人继承了该房屋,那么一般情况下合同相对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有约束力的条款要求其继承人履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签定房屋买卖协议,但卖方死去,没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如果有就按过户流程办理,如果没有意思是你买的私人房屋?签约合同时候看了对方有房产证没,卖房的不去如果你办理的时候有中介方可以找中介方,合同上一般会写一个办理过户后卖方多久交房的期限问: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过户卖方不去怎么过户?卖方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后做产权变更(也就是把死亡的姓名从产证去掉)然后重新签署买卖合同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卖方死亡的房产怎样过户展开全部下一篇:贷款买房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情,因为现在的房价特别的高,所以只好去选择贷款买房,那么,贷款买的房子有房产证吗?什么时候能拿到?买过房的朋友都知道,买房不仅仅是只要交房款就好了,还要为大家所购买小区缴纳各种费用,今天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买新房子要交哪些钱?如果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我疯狂了这么久为何上帝还不把我毁掉。有些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后来看到楼市正好或是房价合适或是自身家庭需要等等因素,还想要买多一套房子,或者有其他的经济要求需要钱用,就想要抵押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难看见有很多夫妻因为房子的事情而心生怨恨,有些甚至有意离婚。有了房子才能成家立业是中国人自有的思想,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国内一线城市,很多人都向往北京,希望能在北京生活。房子漏水是一件令人苦恼的事,轻则引起霉变,重则墙纸脱落、漆面变色。要堵住漏水(俗称捉漏)可不是件轻松的事,那么房子漏水怎么办呢?有了房子才能成家立业是中国人自有的思想,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国内一线城市,很多人都向往北京,希望能在北京生活。现在很多业主都是买小户型住宅,便宜实用,打扫卫生也简单,小户型住宅却也存在很多遗憾,面积小,装修不能大展拳脚,总感觉地方太小不够用,小编要说在家里,除了床,待得最多就是沙发了。在沙发上工作、看电视、看书、吃和睡,窝在上面打电话等等,在沙发上做一切或者什么都不做都可以。合作伙伴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业主服务号设计师服务号热门标签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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