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单位上班四年了,算是无固定期的哺乳期职工上班规定了,

原  题:  甲建筑公司有140名员工,目前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公司员工:存在以下情况:大学毕业生小张刚来公司工作4个月,因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副总刘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因刘某工作能力很强,公司提出提高工资待遇,想留下刘某与公司共渡难关,但刘某不同意续订合同;陈某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后也不能胜任工作;员工李某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朱某与公司定了3年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其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还有需要扶养的14岁的孩子;赵某在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三年,还有三年就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钱某因工负伤,并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女职工孙某刚来工作两年,并且正在孕期;员工周某与公司订立的是完成今年一个在建项目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吴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三年  根据上述背景,作答以下题目  依据《劳动合同法》,甲建筑公司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的员工包括( )选  项:A.小张B.刘某C.陈某D.李某E.朱某  参考答案:DE  考点解析:参见教材P129-130.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签订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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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甲建筑公司有140名员工,目前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类似的试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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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10年已满公司未与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算违反劳动法吗?-本地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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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已满公司未与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算违反劳动法吗?
张律师你好你好!我们是外资企业,10年前老板因为业务发展的关系注册了两个公司,A公司B公司。前几年又说整合资源将B公司我们人事关系转到A公司并出了正式的通知所有权利工资待遇不变并延续B公司工龄,唯一改变的是与A公司需签新合同,第一年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年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这个5年合同已经过2年,我发现延续B公司工龄一起已经满10了,现在的问题公司好象不打算给我签无固定合同,说5年合同未到期,请问我这种情况10年工作已满公司不与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算违反劳动法吗?谢谢!
提问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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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已满公司未与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算违反劳动法吗?”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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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匿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你从08年后已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若现在已经签订固定合同,则在固定合同期间,无法要求与公司改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但可以在固定合同期满后,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则应当与你签订。
由[ 张勇律师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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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从08年后已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若现在已经签订固定合同,则在固定合同期间,无法要求与公司改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但可以在固定合同期满后,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则应当与你签订。
由[ 张勇律师 ]回答我在公司工作已经有十年了,公司说要跟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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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西-长治)帮助网友:7710称赞:11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西-太原)帮助网友:3882称赞:14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合同的形式;
(3)续订劳动合同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西-太原)帮助网友:319称赞:0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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