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果元素股份有限公司是非法网站么

什么是股票非法配资行为?如何确定?_百度知道
什么是股票非法配资行为?如何确定?
我有更好的答案
  配资是否合法?这个一问题其实包含2个方面:  第一、配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在配资合作模式中,通常有甲乙双方。甲方为出资人(或出借方),乙方为借款方(或需资方)。乙方以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并承诺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向甲方按一定比例筹借资金,双方约定共同将资金转入一个第三方的交易账户内,并由乙方全权管理资金和操盘。乙方获得交易所产生的全部盈利,而甲方收取固定利息且不承担交易风险。此即为配资。    在这样一份合同中,甲乙双方都是自然人,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的资金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即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人人贷”或“P2P”。民间借贷是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也是被允许的。只要合同约定条款内容完全出于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但是,由于甲乙双方非亲非故,很难直接取得信任,这个时候配资公司则以其本身资产为保障,对乙方做出本金安全的风险承诺,并承担合同违约方的连带责任。这样,如甲方违约,则甲方和配资将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申穆投资建议有配资意向的投资者,尽可能多考察,多比较。找规模大,经营时间长,实力雄厚的配资公司合作是尤其重要的。这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您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第二、配资公司行为本身是否合法?如果配资公司本身属于非法经营企业,那么所有关系合同全部为视为无效合同,那么投资者的本金安全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配资公司作为P2P平台提供方,最敏感的一点就是是否涉及“非法集资”?当然还有是否涉及私自搭建服务器开设对赌盘?是否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代客理财吸纳资金等等。    就在日,央行对“以开展P2P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以下内容直接引用“和讯网”新闻内容:    “第一类,为当前相当普遍的理财-资金池模式,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类,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三类,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即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采纳率:74%
5的配资肯定是不被容许的了,1,但具体多少是各个证券公司和投行自行规定的。不管怎么说,以前那种1:10。这次股灾之后国家在逐步完善:3之下,具体规定我不清楚,看新闻说是1法规说了算,以前国家没有对配资监控,也没有专门的法规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股票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申购新股为什么会出现非法委托_百度知道
申购新股为什么会出现非法委托
我有更好的答案
1、 委托价格超过当天涨跌幅限制。 2、 非交易时间委托无效。 3、 上海交易未指定,所进行的全部委托均无效。 4、 申购与配售股票时,输入数量非1000的整数倍,则申购与配售的委托无效。 5、 申购与配售股票时,输入价格与定价不符或超出限价范围,则委托无效。 6、 配股输入的数量或价格不符时及超过配股缴款日,委托无效。 7、 同一帐户只能一次申购新股,多次委托无效。8、 零股买入委托无效。
采纳率:74%
委托时间不对或者股票代码不对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超出涨跌幅限制所谓非法委托,委托的价格太过于高或者太过于低,要么是你的申购数额超出了你的账户的申购额度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申购新股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社会化媒体
了解更多>>
桂ICP备 号
阅读下一篇
自媒体运营攻略
行业经验交流
Hi,在你登录以后,就可以永久免费的收藏任何您感兴趣的内容,关注感兴趣的作者!
手机注册或邮箱注册
点击按钮进行验证
请输入正确的邮箱
已有帐号请点击
帐号创建成功!
我们刚刚给你发送了一封验证邮件
请在48小时内查收邮件,并按照提示验证邮箱
感谢你对微口网的信任与支持
你输入的邮箱还未注册
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点击按钮进行验证
你输入的邮箱还未注册
又想起来了?
你已成功重置密码,请妥善保管,以后使用新密码登录
邮件发送成功!
我们刚刚给你发送了一封邮件
请在5分钟内查收邮件,并按照提示重置密码
感谢你对微口网的信任与支持
对不起,你的帐号尚未验证
如果你没有收到邮件,请留意垃圾箱 或
意见与建议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 留下您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尽快与你取得联系
转藏至我的藏点“原始股”投资骗局 实质是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原标题:“原始股”投资骗局 实质是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通常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在一般人心目中,“原始股”一向是稳健盈利的代名词。一些不法企业和法人代表正是利用投资者对“原始股”的热忱、恶意混淆沪深的“中签新股”概念,混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大搞“原始股”交易骗局;有些企业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股权众筹”等名义诈骗群众钱财;一些“三无”企业没有任何实际项目,没有经营资产,更不具备申请上市或挂牌条件,却自称“马上要上市”需要融资搞非法集资;一些虚构的原始股项目甚至傍上境外资本市场,把自己的企业包装为一家外资企业,宣称将在上市……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投资者,我国现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只能在这三个市场公开发行和交易,其余公司股权和股票不能公开发行和交易。对除上述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进行公开宣传行为的,均是非法行为。骗局贪高利 哪知对方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市民李先生一次在街头被促销小姐拦住,不过她推销的不是商品,而是一家名为“好一生股份公司”的股权。原来,这家公司成立于2004年,2005年通过当地产权交易所挂牌。在未经证监部门备案核准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梁某以每股1元至3.8元的不等价格向社会公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发行好一生股份公司的“原始股票”。同时还组织业务人员在南宁街头摆摊设点向公众推销,以现金方式认购。在销售时,好一生公司对外虚假宣称保证每年向股东分红不少于每股0.10元,股票持有人可在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自由交易。同时承诺,公司股票若在日前不能在境内或海外上市,公司就以双倍价格回购。不明就里的李先生被促销小姐承诺的回报利润和公司发展前景迷糊住了,毅然投入50万元积蓄。殊不知,该公司梁某利用公众对于“原始股”的兴趣,承诺高额收益,非法发行股票,已构成刑事犯罪。当地法院认为,梁某侵犯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一审判决好一生公司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梁某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解析挂牌 上市 正规股票交易场所只有三家“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一些企业利用地方性的企业股权挂牌转让市场,冒充上市公司发售“原始股”。例如在多地发生的“原始股”骗局中,均有不法分子宣称自己是某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有明确的上市代码,其实该代码只是企业在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挂牌代码,所挂牌的股权交易中心只是地方机构机构,跟市场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根本没有关系。据证券业内人士介绍,在股交中心挂牌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新三板挂牌是两码事。企业所宣称已在某某区域股交中心挂牌上市,其实是指通常所谓的“四板”,仅具备“场外交易”功能,不具备公开交易的功能。而所谓场外交易,则是指公司股权可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内交易,针对符合一定条件(一般要求机构投资者或持有一定数额金融资产)的合格投资者进行,且股东总量不得超过50人(有限公司)或200人(股份公司)。“一些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以在某个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 原始股 转让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是一种新型非法集资的骗局。定向增发、原始股受让、股权融资等投资市场常用词,被一些四板挂牌公司作为 卖股 噱头。”据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企业仅仅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就宣称投资人能享受“上市公司”的财富增值和融资便利,大搞“原始股”交易,存在恶意混淆概念。目前,股票公开转让需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我国现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只有在这3个市场上市或挂牌的公司的股份能够公开转让,通过其他渠道推销或公开宣传的所谓 原始股 属于违法行为。”警惕“保底回购”是“名股实债”现在,只要在QQ聊天软件搜索“原始股销售”,就会有数十个聊天群出现。在贴吧等网络渠道,注明“原始股销售”的网页、宣传广告随处可见。当前兜售“原始股”的中介、掮客已遍布线上线下,通过电话、在线聊天等方式向群众兜售所谓的“原始股”,例如“明年3月新三板挂牌,稳享6至8倍的收益”,这样的宣传语随处可见。记者通过调查还发现,所有原始股骗局都无一例外地利用了投资者对“打新”高收益的惯性思维。一些企业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股权众筹”等名义诈骗群众钱财。一些所谓的“上市公司”还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同时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超过同期银行存款收益20多倍。
此外,南京一家名为“虾米电子科技”的公司就声称2016年“很快将在新三板上市”,需要通过股权投资融资:任何投资者购买公司至少5万元的股权,就能够成为“上市公司的创业股东”。公司若两年内未成功上市,公司以双倍价格回购。这样看上去“稳稳的幸福”,实质就是从事非法发行股票和。“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 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的规定。”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股权性质来说,投资者风险共担,根本不存在什么所谓的保底回购;即使通过协议安排,形成回购义务,也应当充分考虑回购义务人的履约能力和回购价格的合理性。相反,要警惕“名股实债”。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齐栋梁_NF2865
关键词阅读:
不做嘴炮 只管约到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中现股份是非法集资吗?_百度知道
中现股份是非法集资吗?
中现股份是非法集资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该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亚果元素股份有限公司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