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证监会新股发行公告审批发行新股多少家共多少亿是哪一天

中国证监会尝试开放新股发行审核全过程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无论是对于业界还是投资者,新股发行审核一向充满神秘感。近来,新华社记者深入证监会发审现场,历经数月,对此进行全程跟踪。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尝试对媒体开放新股发行审核全过程。  在长达五个多月的时间里,记者参与了证监会发行部为拟上市企业召开的见面会、反馈会、初审会和发审会,全程跟踪了新华保险的审核过程,并采访了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申请企业和中介机构,亲历了企业在证监会层层“受审”的上市必经之路。  对于任何一家准备上市的企业来说,改制、规范化、准备材料的过程不可谓不艰辛,但申请材料报送到证监会才真正是大考的开始。  经过多年的探索,现行的新股发行审核制度已经形成了“双人审核、集体决策”等整套机制,力求交给投资者合格的企业,又不冤枉好的公司。  而这一审核过程也在不断地从幕后走向台前,接受各界的监督。从2003年发审委委员名单的公开,2009年创业板第一场发审会对媒体的部分开放,到去年开始的公布企业被否原因,再到如今审核全程的开放尝试,被视为证监会权力核心的发行审核过程正努力实现“在阳光下运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考虑把拟上市企业的招股书预披露提前,以给公众留出更多的时间,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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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点关注证监会核发IPO批文一再提速 消化725家排队企业仅需一年半
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杨庆婉
  近期,市场明显感觉到证监会核准新股发行的速度加快了。11月,证监会下发了三批新股发行批文,累计新股数量达38只,募资总额约不超过221亿元。而这比上个月多了10只,也接近4-6月连续三个月的总和。  截至11月17日,IPO排队中(包括已过会)的企业仍多达725家,包括335家准备在上交所挂牌,134家拟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256家拟挂牌创业板的公司。今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已下发117家新股发行批文,但若按照11月份的速度,消化IPO排队企业大约需要一年半时间。  IPO发行提速  11月,证监会下发IPO发行批文的速度加快了。  从批文下发的节奏来看,今年前10个月基本保持在平均每月两批次的发行节奏,而月均筹资规模维持匀速增长的趋势。而进入11月以来,频次达3次;而在过往单月频次一般为2次。  11月4日,证监会下发9家企业首发批文,筹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11月11日,证监会再度下发15家企业的发行批文,筹资总额不超过112亿元。11月18日,证监会又核准了14家企业的首发申请,筹资总额预计不超过64亿元。  从批发的数量上看,今年上半年证监会每月核发IPO批文的家数分别为7家、9家、15家、14家、9家、16家;至7月份开始,下半年下发批文的家数明显增加,7~10月份分别为27家、26家、26家及28家,而11月累计达38家,约相当于4-6月三个月的总量。  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累计下发了117家新股发行批文,而目前IPO排队企业(包括已过会)仍多达725家,原本预计要好几年才能排完队的IPO企业,若按照11月每月38家批文的速度不变,未来约一年半时间就可以消化完所有排队企业。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截至11月17日,IPO排队企业中有335家准备在上交所挂牌,134家拟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256家拟挂牌创业板。而其中已过会的只有上交所28家、深圳中小板8家、深圳创业板15家,按照IPO审核流程,如果审核过会的速度跟不上,发行批文不可能继续维持每月下发近40家的速度。  过会概率约90.3%  从过会数量来看,发审会的审核节奏并没有像发行批文核发那样出现提速,而是出现了几个高峰,分别是1月、3月、7月。其中,1月份证监会发审会共审核了35家企业的首发申请(1家未通过),2月份因春节仅通过3家,3月份恢复至26家(1家未通过)。第二季度又分别审核了17家、16家、18家,但8家未能一次性过会。  7月,发审会再次提速审核了27家(1家未通过),随后8-10月又分别回落到11家、13家、12家的水平,4~6月份共审核通过43家,7月份再次提速单月通过26家,此后均在10~12家水平,其中4家未能过会。  11月至今,发审会又审核了1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4家未能过会。由此可见,发审会审核的进度与核发发行批文的节奏并不一致,如果要在未来约一年半时间就可以消化完所有排队企业,则不仅发行批文要按照11月每月38家的核发速度,而且发审会审核通过的企业数量也要保持同等速度。  据统计,截至11月20日,今年证监会发审会共审核了195家企业首发申请,其中未直接过会的有19家,占比9.7%,过会概率约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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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近期无新股发行 IPO审核工作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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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证监会正在开展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编造、传播股市谣言是执法行动的打击重点之一,并已查处和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证监会将会同公安机关和媒体网络主管部门,进一步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股市谣言的行为。”邓舸说。
  ===本文导读===              ===全文阅读===        证监会:近期无新股 发行审核工作不会停止  将进一步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股市谣言的行为  “28家拟上市公司暂缓发行后,近期将没有新股发行。下一步新股发行审核工作不会停止,但将大幅减少新股发行家数和发行融资数额。”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5日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7月4日晚间,上交所刊登了、、等10家公司暂缓发行的公告。深交所刊登了、等18家公司暂缓发行公告。  这28家称,因市场波动较大,出于审慎考虑,发行人暂缓后续发行工作,原披露的发行时间表将进行调整。同时,已经启动申购程序的将退回申购资金。  近期股票期现货市场剧烈波动,对此,邓舸介绍,中金所依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交易股指期货合约特别是股指期货合约的部分账户采取了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上周五,股指期货收盘价已高于现货价格。证监会要求中金所继续实施前期有效措施,并加大力度,扩大检查范围,配合证监会对各种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专项核查。证监会对恶意做空、利用股指期货进行跨期现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此外,邓舸表示,最近部分媒体、网络、微博、微信发布了大量不实信息,有的纯属捕风捉影,有的对政策措施进行揣测性报道,甚至编造谣言,煽动过激情绪,对股票市场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干扰。  “目前,证监会正在开展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编造、传播股市谣言是执法行动的打击重点之一,并已查处和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证监会将会同公安机关和媒体网络主管部门,进一步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股市谣言的行为。”邓舸说。  同时,证监会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澄清不实报道,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不传谣、不信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来源:证券日报)    IPO在重启并常规化发行一年后,在大盘连续快速急跌中突遇波折。  7月5日20时,《第一财经日报》获悉,新一轮IPO将暂缓发行,已完成申购的新股将退回申购款。当日22时后,28家拟上市公司通过沪深交易所发布暂缓发行的公告 .  虽此前市场已有呼声,IPO暂缓仍事发突然。多位业内专家和学者对《第一财经日报》强调,作为特殊时期的非常规应急措施,此次IPO暂缓发行是“不合理的必然之举”,其意在于短期内稳定市场情绪、扎紧金融风险扩散链条。  “对于一个急症重病患者,首要任务是救活,再去考虑药品是否有副作用。当前的股市,就是先吃药再去谈健康。”证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表示。  毫无征兆的IPO暂缓  “上周五割肉去打新,忽然告诉我不算数了,还有比这更惨的事吗?”7月3日的打新取消后,一名投资者如是调侃。  7月4日晚,28家已获IPO批文的公司集体发布公告称,因近期市场波动较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7月3日完成申购的10家公司将退回申购资金。业内人士透露,缴款或于周一退回到户。投资者在网络上不断炮制段子,各种情绪复杂交织。  大盘在近三周急跌近30%。暂缓甚至叫停IPO的呼声已在市场蓄势已久,但一直没有任何苗头出现。即便是在7月3日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针对暂缓IPO救市的建议仍回应称,“将相应减少发行家数和筹资金额”,7月上旬拟安排10家企业IPO,筹资金额也会较6月份减少。  7月5日晚间,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28家拟上市公司暂缓发行后,近期将没有新股发行。下一步新股发行审核工作不会停止,但将大幅减少新股发行家数和发行融资数额。  “证监会并没有与上市公司、发行机构提前有过沟通,就是突然说暂缓发行的,我们之前已经有预期可能会暂缓,但绝不会想到会涉及到已申购的新股,史无前例。”此次申购作废的一家上市公司的投行内部人士说。  该投行人士还介绍称,消息发布后并没有与线下配售机构做过多沟通,“大家都知道,就直接退款”。暂缓发行之后,拟上市公司不用再重新拿批文,等待具体通知后再启动上市发行。其还预计称,上市公司已经准备补充中报材料了,“预计7月份发不出来”。  另一方面,除了已坐实的IPO暂缓之外,又有市场消息称,伴随IPO发行暂缓,大额未来或会被叫停。巧合的是,证监会在3日宣布,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14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因故取消,这次会议原计划要审核的,就是证券拟募集不超过120亿元的申请。  但增发遇阻的说法,并未获得投行人士的证实。有投行人士经询问后回复《第一财经日报》称,目前尚没有听到增发将被叫停的消息。其还强调,鉴于当前市场走势,正在筹划推进中的定增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  IPO为何总遇波折?  此轮IPO于2014年1月重启,并自6月起进入常态化发行,今年以来,在加速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预期下,IPO全面提速至一月两发。此次突遭暂停,市场情绪再度紧张起来。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粗略统计,近此前共有8次不同原因的暂停,最短暂停时间69个交易日,最长暂停时间超过一年,从二级市场走势来看,在这8次暂停中,过半数A股实现不同程度上涨,但其所给市场融资功能造成的损失,却难以估量。  李慧勇认为,此前叫停IPO多半出现在市场急剧动荡的情况下,但此次IPO暂缓发行,要充分考虑现在的特殊市场背景,不能简单以“又被叫停”而论。  “现在的A股正处于危急之中,这次IPO暂缓发行非常必要,市场之前对此是有共识的,这还将与两融管理办法的调整、证券业21家券商 1200亿元入市等形成组合拳,从各个角度来稳定市场信心。”李慧勇表示。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教授韩复龄也强调,不宜将此次IPO暂缓与此前IPO全面叫停直接对比。  “这轮下跌的诱因之一是高杠杆累积的高泡沫破裂,其次是目前IPO募集资金和发行速度的扩容提速,并且在急跌刚开始时也没有及时放缓。杠杆市的急跌,最大的风险不仅仅存在于资本市场,而是由杠杆链条传递至系统,甚至实体经济,这是当前市场的新特点。”韩复龄说。  韩复龄还强调,行政干预让IPO暂缓发行肯定是有违市场化的做法,但从调节证券市场的供需关系角度来看,此次是万不得已要采取的一次行动,“目前,迫切需要这样的措施来稳定市场信心,但肯定不能常态化的持续下去”。  维稳成效等待校验  “IPO作为一种资本制度,短暂时间内被叫停或暂缓,都是非常规的紧急应急措施。以极端的方式,召唤人心、缓解恐慌。预计这次不会停很久,不然还谈什么‘改革牛’?”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次IPO暂缓发行对于稳定市场秩序起到重要作用,但具体的效果还要视市场回应。  对此,不少机构人士给出了较为乐观的预期,为监管层救市“点赞”。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就认为,暂缓IPO将很大程度上缓解对二级市场资金需求端的压力。而另一方面也鼓励中长线资金入市,倡导证券公司以自由资金申购基金,向二级市场资金供给端“输血”。  “之前市场强烈呼吁的救市措施,主要包括以‘暂停IPO’与‘真金白银’的现金去维稳市场,这两项重量级救市政策本周末一一打出,可见政府救市的决心与力度之大,针对性极强。”李立峰说。  杨德龙也表示,证监会暂缓IPO将打新资金退回,说明证监会救市确实不遗余力,救市态度非常明显,这对股市将形成直接利好,有利于本周反弹。杨德龙认为,最近市场经过这一波跌幅已经具备抄底的价值,加上接下来券商、基金等机构将会拿出真金白银入市,将对市场走势形成促进,预计本周市场将会有比较大的反弹。(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DF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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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研讨改进新股发行审核 承销定价方式或更趋灵活
编者按:有关人士透露,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证监会正在全面研讨发行工作,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改进发行审核制度。同时,继续弱化行政审批,强化资本、市场和诚信约束,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和风险判断。 【导读】
证监会研讨改进新股发行审核 承销定价方式或更趋灵活新股发行改革核心 构筑保护投资者的屏障八大基金公司建议新股改革:加大造假惩罚力度新股三高猛于虎 普通投资者财产屡次遭浩劫证监会:借壳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四要点 标准与IPO趋同 证监会研讨改进发行审核 承销定价方式或将更趋灵活昨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温家宝指出,要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弱化行政审批,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系市场持续关注的热点,温总理“进一步弱化行政审批”的表态,引起各方高度关注。有关人士透露,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证监会正在全面研讨发行工作,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改进发行审核制度。同时,继续弱化行政审批,强化资本、市场和诚信约束,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和风险判断。例如,在新股发行承销、定价环节,可以尝试弱化目前仅依靠累计投标询价制度定价的行政管制,在坚持“三公”原则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发行人、承销商自主安排询价、定价和承销方式,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合理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我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转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由于一个时期市场发育不到位,某些领域自然需要行政力量发挥一定作用,但当市场机制逐渐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时候,行政力量必须要考虑逐步退出相关领域,这个方向是既定的。” 此外,温家宝还强调,要促进股票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继续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市场,积极探索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质量是股票市场发展的基石。要稳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功能,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和产业优化升级。完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引导和鼓励增加现金分红;健全退市制度,坚持优胜劣汰,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稳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和相关金融衍生产品。促进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规范健康发展。严惩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就规范发展债券市场,温家宝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培育商业信用,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市场运行透明度,为债券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推进产品创新和多样化。完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目前要在部门各负其责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提高信息披露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场内、场外市场互联互通。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统一准入和监管标准,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推荐阅读:中交股份缩股发行不超16亿股 融资总额50亿元新股发行改革提速 监管层剑指承销垄断六成新股陷入破发 新年首月IPO遭双面夹击重启IPO 发行价或做修改新股发行改革核心 构筑保护投资者的屏障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到了深化新股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并强调要弱化行政审批。新股发行已经历9次改革,可利益机制上的矛盾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因此,笔者以为,新股发行改革应有新的思维。首先,在改革创新的诸多要素中,制度大于技术,必须从制度层面上设计一道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屏障,彻底堵住现有新股发行制度中的诸多漏洞。比如新股询价制度的本意,是要借助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能力来对新股合理定价。可因为客观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情票”和“关系票”现象,加之现行的配售制使得并不是所有高报价的询价机构都能得到配售或足额配售,遂助推了询价机构的操纵可能和赌博心态,敢于高报价、多申购。如果实行拍卖制,即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举例来说,假设某上市公司拟发行1000万股,报价最高的机构甲为60元认购600万股,报价次高的机构乙为55元认购300万股,报价第三高的机构丙为50元认购100万股,则最后该股发行价会确定为50元,且三家报价最高的机构将以50元的认购价得到全额配售,而无须采用抽签形式。这种报价本身就隐含了对高报价行为的惩罚机制,离谱的询价机构必须承担破发的风险,从而起到约束询价对象合理报价、不敢滥报高价的作用。其次,新股发行要透明化。对此,春节前证监会向媒体公开()发行审核全过程,具有标志性意义。其实,新股发行审核的公开化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从2003年发审委委员名单首度亮相,2009年创业板第一场发审会对媒体部分开放,到去年开始公布企业上市被否原因,再到如今审核全程的开放尝试,一贯被视为证监会“权力核心”的发行审核过程正撩去神秘的面纱,正一步步走进公众的视线。发行审核透明化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纳斯达克上市的透明度非常高。在纳斯达克上市申请只需要3个月,期间,不用搞公关,不用游说,不用请客吃饭,这可以使拟上市公司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业务上。相比而言,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一些公司发行审核的公开化还是有点羞答答,只是公开了发行审核的过程,对最为关键的发审委员票决情况,依然未能阳光化。应该说,发审委票决是整个IPO审核透明化的核心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拟上市公司、保荐人包括参与审核的发审委员的一举一动都被置于公众监督之中,审核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尺度把握、禁忌都被公众一览无余。如果IPO审核过程中发审委员票决环节仍处秘密状态,那么其他环节再透明,也势必打了很大的折扣。尤其当出现问题IPO公司时。再次,新股发行要与打击“老赖”相结合。比如(),公司只有7个员工,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万元、0元和55.2万元,但市值竟高达 23亿元。这样的公司仍“赖”在股市上,严重地影响了资本市场的配置功能。壳公司一直占据着资本市场的资源,然后通过来回倒腾,通过左手换右手的资本游戏,把中国证券市场的效率降得非常低,而真正需要融资的、真正能够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那些公司反而上不了市。守着壳不退市,还意味着有了并购重组、资金注入等一系列概念炒作,追捧这些题材,无疑又放大了股市风险。衷心希望管理层这次能认真听取中小投资人和各方学者、专家们的意见,再次修改退市制度,从严要求,设置严格资本游戏规则,完善退出机制,将有着“老赖”称号的壳公司逐出股市,还资本市场一方净土。切盼构筑起保护投资者利益屏障的新股发行制度为沪深股市打开新局面。推荐阅读:中交股份缩股发行不超16亿股 融资总额50亿元新股发行改革提速 监管层剑指承销垄断六成新股陷入破发 新年首月IPO遭双面夹击朗玛信息重启IPO 发行价或做修改八大基金公司建议新股改革:加大造假惩罚力度应建立对发行人和承销商的约束机制,如果发现上市过程中存在业绩造假行为,则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进行严厉处罚,目前,相关的处罚力度严重不足新股发行制度应如何改革?2012年春节前夕,《t望东方周刊》就此采访了国内多家基金公司的专业人士,请他们结合各自在新股投资中的经验,提出改革建议。从各大基金公司所提建议的内容看,询价制度改革依然是改革的核心。中海基金、万家基金、华安基金都建议引入美国式招标,彻底改变博弈模式,从根本上治理新股高价发行的问题。同时,各大基金还建议加强对保荐人和承销商的约束,对造假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完善退市机制,并加快推进新股发行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等。中海基金:引进美式招标中海基金投资总监吕晓峰表示,当前新股发行机制中,上市公司、保荐人和承销商的权责不匹配,易形成上市前的过度包装。一方面,上市公司上市后每年各项费用较低,因而对经营好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意识不强,大股东忽视小股东维护权益的诉求。另一方面,目前上市公司特别是、创业板的公司发行上市后,业绩变脸情况较多,甚至有造假行为,而为其保荐和承销的投行机构实际承担的连带责任却非常小。这客观上造成了新股发行时过度包装,上市后基本面情况恶化,导致股价下跌,损害投资者利益。另外,没有有效的退市制度与新股发行制度对接,客观上也造成了争先恐后上市,上市后公司质量却无法保证。目前主板公司连续亏损数年仍然有重组保壳的机会,创业板公司的退市制度也还没有真正进入实际实施阶段。结合公司经营和资产注入情况,大股东不用担心退市风险,可以从容低价增持而高价卖出,二级市场投资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吕晓峰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行询价制度的改革。例如新股发行询价可以考虑引入债券的美国式招标方法。询价机构采用多重价格进行询价投标。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获配部分按其投标价格认购新股。二是增加保荐人和承销商的责任。规定新股发行必须有一部分发行给基石投资者,也可以考虑留出一定比例新股固定配售给保荐人。以增加保荐人推荐新股定价时的责任感。同时承销佣金可以考虑增设风险金,用于对虚假包装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三是新股发行制度应最终向市场化方向进行改革,逐步变核准为备案制,降低新股稀缺性。万家基金:增加网下发行比例万家基金投资总监伏爱国认为,现在的新股发行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网下发行部分占比较少,导致新股对机构而言有一定的稀缺性,从而提高了发行价格;二是对发行人和承销商缺少约束机制。目前,发行人和承销商从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倾向于高价发行,业绩包装现象较为普遍,发行人和承销商也倾向于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市场对公司未来业绩的预期,而上市后业绩往往不能达到之前的预期,带来股价的下跌。三是招标方式为荷兰式。片面指责新股询价机构的高报价是不合理的,在现行的荷兰式招标方式下,如果某机构投资者对拟发股票看好,以高报价确保入围,提高其获配概率是合理的博弈行为,如此博弈的结果最终推升了发行价格。伏爱国建议,首先应改变招标方式,引入美国式招标,从而彻底改变博弈模式,这是治理高价发行的根本之策。第二,增加网下发行比例。通过提高网下发行比例,增加机构投资者获配数量,降低其稀缺性。第三,建立对发行人和承销商的约束机制。如果发现上市过程中存在业绩造假行为,则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进行严厉处罚,目前,相关的处罚力度严重不足。此外,可以考虑以超募资金和承销费用设立专项资金,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如六个月),股价出现严重破发(如弱于市场指数20%以上),则以此专项资金对投资人进行补偿。如果未出现上述情形,将超募资金和承销费用分别划归至发行人和承销商。南方基金:拍卖式询价乃罪魁祸首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表示,新股发行制度的拍卖式询价模式,决定了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个体理性行为往往导致集体的非理性。根据新股发行制度安排,无论机构报什么样的价格,最后都是以同一个价格中标,而报价过低的机构则将丧失中标的资格。这样一来,机构如果认为“打新”有利可图,就会报出一个相对较高的价格以确保自己中标。虽然个体的理性选择符合自身利益,但是全体询价机构如果都是这种行为模式,则必然导致新股的高价发行。具体改进建议包括:一是取消在询价阶段,机构报价低于最终发行价可能失去新股申购资格的规定,让询价机构按照自身的研究报告和真实意愿进行报价;二是严格执行主板和创业板退市制度,完善各种退市条件,将上市之后业绩表现远低于招股说明书或上市路演的公司、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及时进行退市处理,以儆效尤;三是对于协助上市公司粉饰财报、包装上市的承销机构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处罚,杜绝各种财务造假行为;四是加强上市公司上市前后信息披露管理,对于披露不足、失实或者严重误导投资者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另外,考虑到当前市场资金面非常紧张,二级市场低迷,建议适当降低新股发行密度,减少对二级市场资金分流的压力。推荐阅读:中交股份缩股发行不超16亿股 融资总额50亿元新股发行改革提速 监管层剑指承销垄断六成新股陷入破发 新年首月IPO遭双面夹击朗玛信息重启IPO 发行价或做修改华安基金:推进新股发行备案制华安基金的有关人士表示,新股发行高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历史路径依赖。在过去新股不败神话下,大量投资者热衷于炒新,这个概念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新股定价合理化、上市后涨幅缩小甚至破发,来逐步扭转。除了历史问题以外,新股发行审批制是主要的制度问题。在审批制下,IPO是稀缺资源,公司因此具有强烈的动机美化业绩、并给予未来过高的预期,而投行也会配合。审批制也人为造成了市场对于调控新股发行节奏的预期,不利于供求自我调节。华安基金建议,一是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市场化,尽快将IPO从事前审批转为事前报备、事后监管,以此扭转炒新文化、建立合理的供求预期;二是进一步强化投行的尽职责任,对于有明显失误的,要进行严格处罚;三是可以考虑技术上完善发行定价机制,改变目前统一中标价格的方式,改为按照各个机构各自申报价格和数量、从高到低确定各自中标价格,以此增大报高价的风险来抑制报价虚高的局面。华富基金:增加股票供给华富基金总经理姚怀然表示,新股三高本身是市场不理智的表现,但其存在必有理由,理由之一就是长期延续的新股不败,其背后的实质是供求关系,从这个角度看,增加供给是从根本上解决三高问题的必由之路。同时,新股三高的存在本身也和一些制度上的安排有关,某些历史沿革的做法,到现在已不能适应市场变化,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另外,询价参与机构和市场中介机构在职业道德和诚信禀赋方面的不足,也是导致新股三高的原因之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社会大环境如此,似乎也不能期待某个行业鹤立鸡群。姚怀然认为,应保持新股正常市场化发行,但必须加大和完善惩处机制;同时,应净化环境,倡导职业精神。国联安基金:增大承销机构的责任国联安债券组合管理部总监冯俊表示,新股询价过程中,询价机构和承销机构之前的力量不均衡,承销机构对定价的掌控力度较强,询价机构更容易成为价格接受者,这样容易导致新股发行价过高。国联安目前对新股申购将保持非常谨慎的态度,综合考虑新股公司质地和发行估值高低来判断是否参与以及参与的力度,当认为新股估值跟二级市场相比比较合理的情况下,才会有选择性地打新。冯俊建议,应增加承销机构在新股上市之后的责任,承销机构不仅仅是与发行人利益一致,也要增加承销机构对询价机构的责任,在新股破发或上市表现较差的情况下,增加承销机构的实质性惩罚或其他负面压力。天治基金:加强对询价机构的教育天治基金研究总监吴战峰表示,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存在如下问题: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在IPO时过度融资现象普遍,使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受到扭曲,并且扰乱了二级市场的定价秩序,加大了二级市场的投资风险。吴战峰建议: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询价机构价值投资理念的教育;对与拟上市公司串通刻意制造泡沫的机构进行惩罚;适当降低IPO的频率;限制公司的融资规模,避免资源浪费。招商基金:增加投行人员风险保证金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陈玉辉表示,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投行券商和IPO公司利益仅与融资额单边挂钩,与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无任何关系。收益由投行和上市公司老股东享受,亏损完全由IPO参与方承担。这种单边利益驱动导致投行、上市公司为了以更高价格发行而不择手段,完全失去第二方或第三方制衡机制。他建议,通过承销券商自营部门强制报价并必须参与新股发行持股、长周期锁定方式增加券商约束力,增加投行人员风险保证金,要求上市公司一定时期内按照发行价格强制回购新股报价机构亏损股份。推荐阅读:中交股份缩股发行不超16亿股 融资总额50亿元新股发行改革提速 监管层剑指承销垄断六成新股陷入破发 新年首月IPO遭双面夹击朗玛信息重启IPO 发行价或做修改新股三高猛于虎 普通投资者财产屡次遭浩劫新股“三高”加剧了贫富差距,成为普通投资者财产屡遭浩劫的根源之一。2011年9月,常州亚马顿()公开发行A股,发行价38元/股,汇添富基金、建信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参与询价和网下申购,其中,汇添富均衡增长(爱基,净值,资讯)和汇添富社会责任(爱基,净值,资讯)基金的报价双双高达45元/股。日,亚马顿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自第二个交易日起即跌破发行价,日,盘中最低见22.90元,仅及汇添富基金当初报价的1/2。日,亚马顿收盘报23.15元,在短短三个月时间里的跌幅高达39.07%,汇添富基金、建信基金等均深度套牢。近年来,与上述案例类似的现象频频在A股市场上演。在密集的新股发行潮中,上市公司大小非、各类PE(私募股权基金)的财富急剧膨胀,大量股民和基民的利益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日,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的()()、()()、()()在上市首日即跌破发行价。日至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要求,要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振股市信心。新股“三高”猛于虎“偏爱新股、给新股支付较高的价格、炒作新股,这个现象统称为‘新股热’。”日,在“第十六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说,“新股热”是非理性现象,伤害了股市健康发展,影响改革的效果,缺乏经验和风险意识的参与者伤痕累累,甚至机构也深受其害。针对持续多年的新股热,从2009年至2010年,证监会曾先后就新股发行体制进行了两个阶段的改革,包括不断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并要求在中小型公司发行中,要求合理设定网下配售的配售量等。这些改革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新股“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的问题未能根本解决。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发行的276只只新股平均市盈率接近35倍,平均发行价格超过25元/股,合计募集资金2720亿元,超募资金高达1346亿元。2011年1月,()()公开发行1850万股新股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在询价配售过程中,有94家来自基金、券商、信托的配售对象参与询价,其中,新华信托、银泰证券的申报价格分别高达85元/股、80元/股。天瑞仪器及其主承销商最终把发行价格确定为65元/股,发行市盈率54倍,实际募集资金12.02亿元,是原计划募资额2.74亿元的4.38倍。新股“三高”令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财富激增。在IPO(首次公开募股)前,天瑞仪器实际控制人刘召贵的持股权益约1.23亿元;在IPO后,刘召贵的财富暴涨至20.47亿元(按发行价65元/股所计算的持股市值)。截至日,天瑞仪器的收盘价已跌至18.12元,复权价29.29元,与65元的发行价相比,跌幅高达54.94%,导致大量购买该股的投资者损失惨重。而大股东刘召贵的持股市值仍高达9.13亿元。多年来,类似于天瑞仪器的案例反复在A股市场上演。新股“三高”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成为普通投资者财产屡遭浩劫的根源之一。公募基金成众矢之的“新股‘三高’与A股市场整体的投机气氛偏浓有关。”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分管投研的副总经理对《望东方周刊》说,新股的中签率总体较低,这将助长投机。有些机构之所以高价申购新股,是认为还有更大的傻瓜将以更高的价格接盘。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在“第十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表示,市场各方都应反思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他指出,发行人想卖高价,实际上无可厚非,奇怪的是基金公司80倍、90倍,甚至150倍的市盈率也可接受。以()、()、()三只新股为例,这些股票上市后的跌幅都十分巨大。2010年4月,国民技术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发行价87.50元/股,发行市盈率73.75倍。虽然国民技术的发行价和市盈率都已高得令人咋舌,但是,该股上市后仍然上演了更加疯狂的一幕。日,国民技术在深交所挂牌,上市首日开盘价161元,日,盘中最高见183.77元。谁在不计成本地炒作国民技术呢?2010年中报数据显示,汇添富旗下的成长焦点、均衡增长、民营活力、优势精选等多只基金在高位大量买入该股。直至2011年一季度,汇添富基金才割肉出局。与汇添富基金炒作国民技术类似,易方达基金则扮演了海普瑞的轿夫。2010年4月,海普瑞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148元,2010年5月挂牌,上市首日开盘价166元,收盘价175.17元。海普瑞2010年的中报数据显示,易方达旗下的科讯基金、策略成长、策略成长二号等在高位大量买入该股。引人注目的是,在2010年基金业绩年度排名中夺冠的华商基金也是搅动“新股热”的推手。在()、()、()等新股的询价配售过程中,华商基金的申报价格分别为55元、27元、28元。截至日,庞大集团、大智慧、骆驼股份分别收报6.18元/股(复权价15.45元/股)、10.49元/股(复权价10.64元/股)、17.97元/股。针对这种现象,一位资深基金经理表示,基金公司在一只股票上报出过高的申报价格,还有可能是出于判断失误。像这样多次报出离奇高价,就令人难以理解。深化改革刻不容缓“在新股询价过程中,存在着公募基金受利益驱使,与上市公司相互勾结,故意哄抬发行价的现象,不但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投资新股的股民的利益,严重扰乱了市场。”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望东方周刊》说,对于打新被深度套牢的基金,监管部门应及时立案调查,并在调查期间暂停相关基金公司的打新资格,否则,基金业劣币驱逐良市的现象必然愈演愈烈。面对“新股热”乱象,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勇敢地率先说“不”。日,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发布“友情提示”,宣布暂停打新,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其后,信达澳银基金也以一级市场估值发行带来新股投资的风险为由,暂停参与新股询价。在市场各方对新股申购乱象的强烈关注下,“新股热”已出现暂时降温的势头。对于如何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研究总监认为,新股高价发行主要是因制约机制不够,投行和上市公司大股东都希望高价发行,但制约高价发行的只有询价机构的报价,因此应增加参与询价机构数量的下限,由现在的最少20家提高到最少30家或40家,并改变网下发行通过摇号中签的做法,原则上谁报高价,就按其申购股份的上限予以100%的配售。同时,对于包装垃圾公司上市圈钱的行为,也应加大惩罚力度,改变违规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推荐阅读:中交股份缩股发行不超16亿股 融资总额50亿元新股发行改革提速 监管层剑指承销垄断六成新股陷入破发 新年首月IPO遭双面夹击朗玛信息重启IPO 发行价或做修改证监会:借壳上市审核重点关注四要点 标准与IPO趋同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下称“《问题与解答》”)明确,证监会在审核借壳上市方案中,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重点关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是否符合证监会有关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借壳重组标准与IPO趋同对于如何理解借壳重组标准与IPO趋同,《问题与解答》明确,借壳重组标准与IPO趋同,是指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审核借壳重组,同时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如何理解《&;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中“执行累计首次原则”关于控制权变更的规定,《问题与解答》明确,《适用意见》明确借壳重组须“执行累计首次原则”,其中有关“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规定,是指上市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发生的控制权变更。对于如何理解《决定》第一条中“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中“经营实体”的相关规定,《问题与解答》明确,经营实体是指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经营实体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如涉及多个经营实体,则须在同一控制下持续经营3年以上。上市公司重组方案中,应重点披露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是否具备管理上述经营实体所必需的知识、经验,以及接受财务顾问关于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知识辅导、培训的情况。证监会在审核借壳上市方案中,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重点关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是否符合证监会有关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孰低原则确定净利润对于《决定》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利润”,《问题与解答》明确,按照借壳重组标准与IPO趋同原则,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原则确定。就《决定》中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步操作的定价方法、锁定期的具体安排,《问题与解答》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和锁定期,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锁定期和询价方式,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应当与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有关重组项目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对于采用询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有关重组项目购买资产部分和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对象各不超过10名,证监会在核准文件中将通过“一次核准、两次发行”方式予以明确。申请人应在核准文件发出后12个月内完成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行为。《问题与解答》明确,《决定》发布后,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当就重组方案是否符合《决定》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审议,在重组方案中一并披露;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专业意见。推荐阅读:中交股份缩股发行不超16亿股 融资总额50亿元新股发行改革提速 监管层剑指承销垄断六成新股陷入破发 新年首月IPO遭双面夹击朗玛信息重启IPO 发行价或做修改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经济年会今日于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举行,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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