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姑继承房产继承咨询分额给哦法院不采纳

遗产房产分割继承人达不成一致,法院能怎么判_百度知道
遗产房产分割继承人达不成一致,法院能怎么判
母共有一房改房,我与父母同住,母3年前先去世,遗产未分割,两个姐姐早已出嫁。需要什么证据吗,,父现又去世,留遗嘱将他所有房权和继承我妈的那一部分全留给我,两个姐姐要求平分妈的房产诉至法院;我也是否可多要,我可以替父亲多要份额吗&#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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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遗产分配,继承人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将遗产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对于房产分配,如继承人都不想要的,由法院评估、拍卖,在继承人之间分配价款;如有继承人想要的,要按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价款。
法院工作人员
拿好你父亲的遗嘱,有遗嘱你可得到你父亲的就是房屋的一半然后你与姐姐再去平分乘下的一半,同时你可向法院说明你与父亲一起生活有照顾的事实这样还可多分一点,全部加起来就是你的等法院开庭就行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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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占有该房产三分之二的份额,房产的一半属于你父亲个人所有,另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你父亲及你两个姐姐和你)均等继承,根据遗产,属于他的一半房产及应继承你母亲遗产的份额全部归你所有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你母亲去世后,你所尽的赡养义务多,或者现在你属于三个子女中生活较困难的一个,那么你可以酌情多分遗产。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是:遗嘱。这是一般原则。如果在你父母生前。在你父亲去世后,该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父母的死亡证明
这房屋的产权是你父母一人一半的,你妈妈去世时,你妈妈的一半产权由你、你父亲、你两姐姐,四人分,你爸爸去世了,留下遗嘱,他的一半房产和他继承你妈的那分房产也归你,也就是说,你现在有四分之三的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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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双方各一半份额一方要卖一方不卖法院是否强制拍卖
房产继承双方各一半份额一方要卖一方不卖法院是否强制拍卖
江苏 - 南京
如果是共同共有物,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你如果占到了所要处分财产的三分之二的份额的话就可以不征求共有人的意见直接可以处理。如果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份额的必须
如果是共同共有物,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你如果占到了所要处分财产的三分之二的份额的话就可以不征求共有人的意见直接可以处理。如果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份额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否则无权处置,处置后会涉嫌构成侵权。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集成后确定是按份共有物,则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仅供参考)
5条律师回答
你好,要求卖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如果另一方不愿意卖的话,应当支付给这一方房屋折价款,房屋归不愿意卖的那一方所有
你好,法院分割完以后会有具体的处理遗产的方式,可以竞价也可以拍卖。
找法网认证律师
一般情况下对方不卖的情况下,一方需要购买份额,否则只能拍卖
你好!可析产诉讼拍卖。
法院首先是判决双方的份额或主张要房一房拿房,给对方折价款
找法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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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看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确认为他的遗产后无遗嘱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1.继承法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老人去世时起,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要没有明确放弃继承权,则继承人对该遗产(房产)共同共有,随时可以要求分割遗产。2.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继承法并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但是,如果是某个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被其他继承人侵害的,则
1.继承法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老人去世时起,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要没有明确放弃继承权,则继承人对该遗产(房产)共同共有,随时可以要求分割遗产。2.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继承法并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但是,如果是某个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被其他继承人侵害的,则此类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受理。你们的情况明显不属于此类,只要继承开始后,你们都没有放弃继承权,则对房产是共同共有的状态,即便超过了20年,仍然可提起析产之诉。3.最后,还是建议尽快分割,如果财产一直不明晰,以后发生纠纷,由于时过境迁各种证据灭失,大家都很麻烦。
如按你外婆的要求很难保证你的合法权益。房子重建要相关审批手续,不能自己想建就建。建议慎重处理。我是湘潭律师,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咨询。
您好,如果双方再婚的时候,继子尚未年满18周岁,仍由双方抚养,那么属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有权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
咨询房管局。
这是可以继承的
你好,1.不应该属于遗产;2.整套房子应该为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现在是爷爷奶奶的遗产,爷爷不能处置奶奶的遗产;3.你爸获得商品房以及你叔所住房屋中1/3的产权,你叔获得所住房屋中2/3的产权,按此支付面积差。
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本文从房屋赠与的条件入手,为您介绍我国房屋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详细>>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本文从房屋赠与的条件入手,为您介绍我国房屋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您好,如果在您弟弟和父亲均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您弟弟的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均继承。因此您父亲可以继承您弟弟遗产中属于其的份额。在您父亲去世后,其从您弟弟处继承的遗产成为您父亲的遗产,您作为您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您父亲留下的遗产中属于您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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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用户的咨询我也是醉了!叔伯姑姑拥有我房子份额?令人啼笑皆非的继承法我也是醉了!叔伯姑姑拥有我房子份额?令人啼笑皆非的继承法如果我休息我会生锈百家号父母死后,独生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吗?也许你会说,那当然。可“专家”说,那可不一定。阿红是独生女儿,父亲5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去世。阿红就想把房屋过户给自己。没想到被房管局拒绝了:要过户,当事人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什么?还有这一说?公证应该比打官司容易。阿红于是找了公证处。公证处分析了阿红的情况,两手一摊:爱莫能助。根据《继承法》,阿红仅有这房子7/8的份额,余下的1/8集中在阿红的大伯、姑姑、三叔那里。这就复杂了,但作为独生女的阿红,竟然无法顺利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原因就是《继承法》。阿红的爸爸家在千里之外的农村,在家排行老二,大伯、三叔、一个姑姑都在农村。但旅途遥远,他们基本不来往。阿红的父亲死时,阿红的奶奶、大伯、三叔、姑姑还在。按照《继承法》,她的奶奶会继承儿子,也就是阿红父亲的1/2房子。不久阿红的奶奶也死了,她死后,她继承的房产,由阿红的大伯、阿红(阿红父亲份额)、三叔、姑姑转继承,各1/24。就这样,表面上看,这套房产的1/2属于阿红母亲,1/2属于阿红父亲,好像父母传给女儿是板上钉钉的事;其实不是,阿红的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阿红母亲、阿红、还有阿红奶奶——她也拥有了1/6(1/2的1/3)的份额;而阿红奶奶死后,属于奶奶的1/6又由阿红的大伯、阿红(父亲份额)、三叔、姑姑四人继承。也就是说,阿红拥有这套房子的21/24,即7/8,(5/6+1/24)。阿红的大伯、二伯、姑姑有份,各占1/24,总共1/8——多么荒唐。阿红说,我家的房子,跟外人有什么关系啊。这《继承法》扯得太长了吧?对此,国浩律师事务所邓俊义律师说:要避免这些矛盾,最好就是你父母立遗嘱,所有的财产由你继承。如何立遗嘱?那就复杂了。昨天我们发表了一篇文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律师所失职被判赔25万!,就是说立遗嘱的事。如果没有遗嘱怎么办?邓律师认为:《继承法》也应当增加条款,避免争端。在实践中,法院也会灵活掌握,因为权利和义务是相伴而行的,阿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取消大伯、三叔、姑姑接受遗产的权利。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如果我休息我会生锈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社会是寒冷和温暖,分享一切发生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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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有爸爸和姑妈2个子女。现在家中要拆迁了,奶奶已经去世10几年,可是房产证还是奶奶的名字。姑妈出嫁也几十年,现在要平分我们家的房子。请问:是不是子女都是平等继承遗产的。那我们该怎么办?
我奶奶有爸爸和姑妈2个子女。现在家中要了,奶奶已经去世10几年,可是还是奶奶的名字。姑妈出嫁也几十年,现在要平分我们家的房子。请问:是不是子女都是平等继承遗产的。那我们该怎么办?
公众采纳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4949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5 人 【1】爷爷去世,奶奶有自己房屋产权证,奶奶爷爷都先行去世,如果奶奶爷爷有遗嘱,孙子可以向姑姑咨询看看奶奶爷爷的遗嘱。如果奶奶爷爷有遗嘱,把房产给了姑姑,姑姑带着奶奶遗嘱,可以带着有关资料,去房产局过户奶奶房产。姑姑应该带着爷爷奶奶去世证明,奶奶爷爷的房产证,奶奶爷爷的遗嘱,姑姑的身份证等资料。父亲在奶奶死后也去世,如果奶奶爷爷没有遗嘱,奶奶和爷爷的子女,奶奶爷爷的父母都有房屋产权继承权,父亲已经去世的孙子有代位继承权。孙子可以去询问姑姑,如果姑姑不让孙子继承房产份额,孙子可以去法院起诉姑姑,依法代位继承爷爷奶奶房产份额。【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3】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0:24
律师回答地区:福建-福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129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奶奶的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00:21地区:河北-秦皇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33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如果你奶奶没有遗嘱的话,你的姑姑有继承权 08:19地区:河北-保定咨询电话:13931***帮助网友:736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奶奶的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遵守法律的规定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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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回答1988善宇母亲住房面临被法院拍卖(房主是其小叔子),拿着1000万的她该怎么处理?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浙江杭州贷款额度:个人贷款50万月均账户余额至少3.33万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这句话该怎么理解?举个例子,张某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于2015年1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8500元,1月1日前,每人最高贷50万,价格参照于网络
其他回答(共3条)
1、科毅整体卫浴太阳能浴房主体材质铝合金品种钢化玻璃价格:1988元2、淄博宇阳太阳能高档淋浴房底盘材质亚克力价格:1720元3、宇阳科技整体太阳能淋浴房价格:1150元像上面这些价格整合自网络,请自行核实
房产证在子女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通常不能处理房产的。离婚房屋分配: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假如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依照《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买房对任何家庭来说,动辄数百万,一定不能掉以轻心。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除了一房数卖、阴阳合同等陷阱,以及经适房买卖、央产房买卖等涉及政策性的问题。以下就是一些有关政策性的买房的关注事项,期望引发购房者关注。借名买房风险大2013年,没有北京户口的韩女士借用姑姑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两人签订协议,约定韩女士或其子女具有北京户口后,姑姑再将房屋过户至韩女士或其子女名下。2014年,姑姑去世,姑父却不承认韩女士与姑姑之间的协议,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房屋由他继承。最终,法院认定韩女士与姑姑之间的借名购房协议有效。韩女士可另起诉姑父要求继续履行其与姑姑之间的借名购房合同,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经适房买卖有条件2009年,彭女士以110万元将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张先生。在约定过户之日,彭女士却拒绝过户,她以双方买卖的房屋系经济适用住房为由,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屋。法院经审理查明,彭女士在卖房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已满5年,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条件。据此,法院最终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了彭女士的诉讼请求。央产房买卖需谨慎石先生为某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0年以成本价购买了一间房屋。一年后,石先生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将该房屋以25万转让给李女士。多年后,石先生取得产权证后拒绝为李女士办理过户。李女士将其诉至法院。法院经查,该房屋是央产房中的已购公房,因石先生夫妇住房面积存在超标问题,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的审批。最终,经法院协调,李女士替石先生补交了超标款,房屋顺利上市后李女士办理完过户。法官提醒,在购买央产房时一定要关注所要购买的房屋属于哪类央产房,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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