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子双限是指家庭还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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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限房是什么意思?双限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关于双限房可能我们并不是有很深的了解,你也许只是知道双限房是类似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有限定其价格的房屋。也有可能你听都没有听过这个词。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讲讲什么是双限房还有双限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吧。
双限房是什么意思? 双限房,是指一种政府有条件来供应给普通百姓的中低价的住房。两限房的全称是叫做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也是被称为两限的商品住房。政府为了增加中低价房的供应制定了一项新政策,就是在土地出让的时侯,要求写入限房价、限户型、限地价等的条款。 其实两限房指的是经过人民政府的批准,在限制的套型比例、限定的销售价格基础之上,在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来招标并确定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的单位再按照约定的标准来建设,也按约定价位来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的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 双限房这个概念是从2007年的下半年才开始流传起来的,之前只是有经济适用房还有普通商品房这两种房屋上市交易的,而其中本来是作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因操作层面的原因,一方面缺少了对低收入家庭的照顾,使得很多普通老百姓为了拿到购房资格号而昼夜排队;另一方面是出现了有大批的经济适用房被有钱人买走的现象。 双限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如果申请人是单身的必须要满30岁,如果是已婚的则没有限定; 2.如果申请人单身的话就是你的个人资产,在申请的时候家庭是购买的单位。如果是以你跟父母的家庭为单位来申请的,那么就是你们三口的总资产了。如果是你跟自己妻子的家庭的,那就是你们俩的资产。你在申请时你的年龄必须满30,因为年满30岁是算单立户的,就是你自己以个人为一个家庭。 3.在申请成功之后还是可以再买商品房的,现在对于这个目前还没有规定说不许买。 4.在购买满5年之后就可以进行自由交易了,比如说你的房子是你花了30万买来的,如果5年后卖了80万,那么所得的差价就50万,进行交易的国家是要征收你这个50万的35%,即是17.5万,那么你出售就可以得到32.5万。 以上就是有关双限房是什么意思还有双限房的申请条件的内容了,如果想要购买双限房的那么就赶紧购买了,因为双限房是不好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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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只听过9.25双限政策? 2016年有这10件大事你必须知道
[摘要] 一座城市脉搏不停的跳动,预示着它在不断地前进,而这一整年发生的每一件事,犹如每一下脉搏的跳动,共同构成了跌宕起伏的2016。房天下为您盘点2016年南京发生的10件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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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市脉搏不停的跳动,预示着它在不断地前进,而这一整年发生的每一件事,犹如每一下脉搏的跳动,共同构成了跌宕起伏的2016。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9.25&双限政策的发布或许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那2016年还发生了其他很多的事情,笔者给大家归纳了以下10个2016年发生的大事件:地价首破4万、南京确立为长三角特大城市、南京从土拍熔断到现房销售、房企并购、联姻成&新手段&、南京双限出台、新广告法严查、严查购房资格作假、长江大桥暂别27个月、豪宅标杆仁恒收官、物业交接起风波。下面笔者给大家详细介绍几个影响比较大的事件。【1.29】南京1月29日下午3时,南京政务服务中心1238室,马年后一场土拍起槌,位于河西、城北、江宁的9幅地块悉数登场,创纪录地吸引到50家房企报名竞拍。其中,位于河西中部的二类居住用地的G68地块拍出了42561元/平方米的楼面价,由上海建工拿下,成为南京首个楼面价超过4万的地块。【6.3】6月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长三角城市群规划显示,长三角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江浙沪皖三省一市。江苏省有9个地级市入选,分别是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其中把上海定位为超大城市,南京定位为特大城市,而一直与南京旗鼓相当的杭州、苏州则为I型大城市。【7.8/9.23】南京从土拍熔断到现房销售。南京市政府与5月份宣布实行土地出让高限价办法,在热点区域的住宅用地出让时,由市政府设定地块的土地出让高限价。对竞买人报价超过高限价的,触发&熔断&红线,则竞价结果无效。在7月8日进行的新政后土拍中,出让的8幅住宅用地中,7幅地块遭遇熔断。在这一尴尬境地发生后,南京市政府重新发布了土拍新政,8月份发布的《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中,规定土拍价格超过限价的90%将进行现房销售,超过限价将摇号决定归属。9月23日的南京首次网上土拍使用了这个规则,终20幅住宅用地全部进入现房销售程序。【9.25/10.5】南京市政府针对楼市现状两次发布限购限贷政策,非南京户籍人员限购一套住宅,南京户籍人员限购两套住宅,首付比例也做了相应调整,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有贷款记录但实际无房的或已有一套房贷款已结清的首付比例上调至50%,已有一套房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上调至80%。下面我给大家推荐几个南京目前在售的关注度较高的楼盘:南京碧桂园、银亿东城、梁台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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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举报邮箱:  泪奔!愤怒!无奈!!  ----南京70多个受害家庭难以承受的卖房之痛  南京,一座美丽得让人心醉的城市,却有70多个家庭心碎。房子,每个家庭生活的必需品,却让70多个家庭失去了而不再拥有。  事情发生在月至今,一个名叫路露的男子,与妻子穆滢伙同孙建亚、赵剑、姜祝飞、郝娇娇、芦发燕等人,操控南京西屋置业有限公司丁志鹏、葛浩、陈亚、孙爱华、薛红艳等人,共同欺骗70多个家庭采用“非资金监管的形式”和“自行交易版”的制式文本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在首付10%--30%的购房款后,以极快的速度办理房产过户的送件和出件,且在出件后2-3天内就伙同小贷公司,被高额抵押给个人,并将抵押获取的款项非法转移。我们受害的70多个家庭总案值约2亿多元,涉及一百多人,还有多家小贷、P2P公司,现因路露资金断链无力偿还。而路露团伙先后骗取多达140余套住房,经资产变卖转移后剩余约110套, 2017年1月初路露恶意低价转移了30余套房产用于出逃。  你们,诚信在哪?  隐瞒个人信息。商谈房屋买卖并签订合同前,路露及中介隐瞒买房用途并谎称路露是做通信工程业务;若有代持人参加,则谎称代持人为其亲戚等手段,骗取我们对其购买资格及用途的信任。实际情况是路露为小贷公司人员,且名下多套房产;涉及人员中,除妻子穆滢,其他均与路露无任何亲属关系。  造假降低首付。合同签订期间路露伙同第三方骗取我们信任后,将其买房资格伪装成首套住房或伪装成短期资金有问题,将首付降至20%,部分房产支付10%即签订购房三方协议,并承诺后续款项通过银行贷款获取。  虚拟关系网骗取信任。通过花言巧语,鼓吹路露、亲属及第三方中介都与南京各大银行有关系,通过银行下款水到渠成,如同进入自家银行随到随取。  规避风险点蒙蔽卖房人。因路露及中介等人熟悉房产交易及其各环节风险,为继续蒙蔽我们,对国家现有房产政策和银行政策及下款流程侃侃而谈,并且中介还承诺陪同路露一起去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编造政策动摇人心。为达目的,对南京房产交易的资金监管新政进行描述时,夸大其词,说耗时较长,短期4个月,长期6至8个月才能将房款拿全。  交易时使用不正当手段。具体房产交易时,路露等及中介利用我们对网签合同和具体流程不完全熟悉的现实情况并通过遮盖封面等手段,骗取我们签订自行交易版合同。  交易后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交易后,中介与路露和代持人长时间均不露面,从不主动与我们联系,我们要求去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中介总是以银行未收件、评估未完成、收件后工作时间未到、更换银行等理由推诿搪塞。  隐瞒案底继续交易。在明知自己无法完成房屋交易按期付款时,且明知已有多位房主在向派出所报警,路露还继续实施房屋合同买卖。  违规办理并快速转移。经查询,路露等人及西屋置业在房产局以异于正常办证时间的速度在获取房产证后,一周内即抵押给小贷公司并在房产证设置了个人他项权。  诱骗签订后续条款。我们发现其涉嫌诈骗后,以报警为由约路露商谈,路露和中介还继续允诺欺诈我们在准备贷款或取得工程款后还款,并签订违约责任安抚我们,为其争取更多的时间继续实施下一个房屋买卖诈骗计划做准备。   他们,监管在哪?  房产局工作人员与中介关系异常。我们的房屋交易,多数是西屋中介现场办理的,交易时均是插队,正因为这些“便利”,使卖房人放松了警惕。另外,在新产权证还没出件的时候,房屋就被办理了抵押。对于这些“便利”,据知情人士透露西屋中介向房产局工作人员行贿,每套房子支付3500元“好处费”,违规办理业务现象显而易见。  工作人员未尽到监督中介的义务。面对江苏电视台的采访,房产档案馆一名工作人员告知:西屋中介备案早已过期。然而就在一个月前,不动产登记大厅的工作人员还在受理备案已经过期的西屋中介丁志鹏等人代理的房产交易业务。而且,房产局官网至今没有披露西屋中介备案已过期的情况。  工作人员未尽到核查交易文本的义务。西屋中介代理路露与我们的交易,应当使用“经纪机构版合同”,而非“自行交易版合同”,相关工作人员在明知有中介代理的前提下,未拒绝使用“自行交易版”合同,也未向我们提示风险。如当时工作人员按章操作,会引起我们的警惕,避免案件的发生。  我们,伤痛后怎么办?  日至1月17日,我们邀请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连续四天跟踪报道该事件。  日,我们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函至南京市房产局请求提供房产信息并限制路露等人继续交易。  日,我们致市长信请求公安、法院、房产、国土等部门协调处理。  日,我们被告知民事诉讼移至建邺区法院统一受理且司法冻结。  日,我们被告知露露已被押送到秦淮公安分局看守所。  日,我们到市公安局、玄武区经侦大队和秦淮区经侦大队集体报案。  日,我们到市信访局和市公安局上访,到秦淮公安分局双塘派出所集体报案。  日,我们到市信访局、秦淮经侦大队、市公安局上访。  南京,你该告诉我们?  市委市政府领导,我们受害群体里有年过七旬的老人、有未经世事的年轻人,有的人是唯一住房、有的是学区房,有的家庭辛苦十多年才拥有自己的房子,有的等着房款解决老家的经济困难等等,现如今夫妻间争吵相互埋怨、老人责怪子女等,有的家庭整日以泪洗面,有的家庭因不堪打击一病不起,有的家庭靠借贷生活,我们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和负担。市委吴书记,我们想知道,南京还是一个和谐稳定的城市吗?还是一个可以安居乐业的城市吗?还是一个可以让我拥有乡愁的城市吗?还是一个法治城市吗!!??  市纪委领导,在路露房屋交易过程中,办证可以插队、柜面人员打招呼直接办理、取件可以代办等等,这些“便捷”服务的背后,这些被中介自豪地称为“我们搞的定”的事项,难道没有猫腻吗?房产局部分内鬼对路露违规的纵容、良知的泯灭、丑恶的共同欺诈难道不应该追究吗?我们想知道,监管在哪里,南京可以任由他们胡作非为吗?  市房产局,房屋交易过程中由同一家中介操办100多套,竟没有工作人员提醒我们,诈骗团伙等人在短时间多次购房,工作人员也没有查问,违规办理也没有工作人员阻止,这仅仅是马虎吗?这是系统性、塌方性腐败!!  大光路交易中心已经成为诈骗团体的“主场”且是诈骗行为发生的推手,辜负了市民的信任,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郭宏定局长,我们想知道,部门职能、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公开公示,为什么他们却能大胆肆意妄为呢??  市公安局,现在房子已不属于我们,我们应得到约2亿元房款也未兑现,而诈骗团伙名下拥有100多套房产,资产情况却雾里看花。孙建友副市长,你作为分管公安部门的副市长,我们想知道,专案组在哪里?结果在哪里?何时让我们的家庭稳定、生活安定?让我们几十户家庭白天能踏踏实实上班、晚上能舒舒服服安睡呢??  市法院,我们要求保全原本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我们向各区法院提交起诉书(个别家庭须向仲裁委提交)。胡道才院长,我们想知道,何时才能有结果,让我们不再担心不再哭泣?!  市信访局,你们是我们的坚强后盾,是支撑我们的靠山,我们先后多次上访,然而整体事件的推进成效却不显著。孔局长,我们想知道,“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执行力在哪?!  南京,我们长期居住的城市,我们热爱的家乡,让我们欢喜也让我们忧愁,请给我们希望、给我们阳光,别让我们泪奔!愤怒!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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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房管局要求过户房款做资金监管,你为啥不做?我也卖过房买家为了少交税写低成交价的,必须把实际房款打我帐户上,收到钱才去办理过户。不见钱不过户、少见钱也不过户,这是原则问题,否则我宁愿不卖。
  国家严厉管控房地产市场,竟然还能出现这种严重事情。真是令人堪忧,住建部真应该好好管管。
  去过南京,没看出哪里美的心醉了,南京人给人感觉很厌恶,就你们这些人自以为是,不骗你们骗谁
  非资金监管本身就是房产局专门给骗子留的后门,为什么不能统一资金监管呢?我们小老百姓谁又懂得房产局里的花花肠子?骗子害人!房管局帮着骗子害人!  
  @lndtk
21:13:40  去过南京,没看出哪里美的心醉了,南京人给人感觉很厌恶,就你们这些人自以为是,不骗你们骗谁  -----------------------------  你好,很感谢关注贴子.但请不要这么评论好吗.我们是一群已经很惨的受害者了,是希望能够借助网络的力量,让更多的人关注此事,才在天涯发声求关注的.
  @生活要难得糊涂
21:10:25  我这房管局要求过户房款做资金监管,你为啥不做?我也卖过房买家为了少交税写低成交价的,必须把实际房款打我帐户上,收到钱才去办理过户。不见钱不过户、少见钱也不过户,这是原则问题,否则我宁愿不卖。  --------------------------  就是没卖过房子,不懂二手房流程,被中介合伙买房人坑.太相信中介了.
  @lndtk
21:13:40  去过南京,没看出哪里美的心醉了,南京人给人感觉很厌恶,就你们这些人自以为是,不骗你们骗谁  -----------------------------  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家园都是美得心醉,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家园?  
  @lndtk
21:13:40  去过南京,没看出哪里美的心醉了,南京人给人感觉很厌恶,就你们这些人自以为是,不骗你们骗谁  -----------------------------  你在南京受了什么“刺激”,对大蓝鲸竟如此憎恨,你的认识太偏执,你这样会遭人唾骂,真是欠揍!  
  在这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你不能因为自己的错误什么都怨政府吧?  1,资金监管是房管局明示提醒的,你视而不见不走正规渠道是导致这件事发生的根本。  2,房子过户了再抵押是符合手续的,银行房管局也不存在失误。  3,再次卖了的30套房只要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方不能算恶意第三人,他的交易和权利是受保护的。  4,你们申请保全法院会支持,但是房子要是再次贷款要先保障银行权益,拍卖后有的剩才是你们的。  5,不知道你们卖房和报案是什么时间?经侦队是否做合同诈骗立案?还是法院直接受理?不管是哪一样,都是需要程序和时间的,法院民事期限6个月你这种情况还会多次延期,刑事案件要开展侦察要排查案情关键要抓人,不是你说要结果就能马上给你的,抓到人后3个月开庭是最快的,后面拍卖更要等。  6,房款方面只要找不到赃款下落或其他财产,胜诉了也是空头支票。  总之还是你们太清信他人,没有按照政府要求走资金监管才导致后面事件的发生。去信访局没什么用,如果是刑事督促尽快立案查封房产及资金,如果法院尽快保全。只能说是血的教训,别的也没有法子。
  @南京卖房人被诈骗 :本土豪赏1个赞(100赏金)聊表敬意,对您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骗子可怕,但政府部门渎职,更可怕。  如果此帖是真的,那住建委该好好反省,尽快亡羊补牢。  帮顶吧!  
  买房人和中介居然是一家人,这就是团伙诈骗啊。  标准的团伙炒房......重庆前段时间也出了这个一样的事情,最近这种诈骗很多啊
  9楼你讲的条条框框是理论上的有道理,但你并了解案情的事实。卖房不是卖青菜和萝卜,卖房人一辈子难得卖一次。中介和买房人串通一气诈骗卖房人,房产局内鬼也不提示卖房人走资金鉴管,不然怎么会有一百多家卖房人在这一家中介上当受骗呢?
  实在不能想象如果碰到这样让人揪心的事情是怎么过来的,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毕竟在南京能买一套房子也是非常不容易。
  @生活要难得糊涂
21:34:26  在这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你不能因为自己的错误什么都怨政府吧?  1,资金监管是房管局明示提醒的,你视而不见不走正规渠道是导致这件事发生的根本。  2,房子过户了再抵押是符合手续的,银行房管局也不存在失误。  3,再次卖了的30套房只要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方不能算恶意第三人,他的交易和权利是受保护的。  4,你们申请保全法院会支持,但是房子要是再次贷款要先保障银行权益,拍卖后有的剩才是你......  -----------------------------  感谢这么专业的回复.我们卖房手续一切都是合理合法,只是没有走资金监管.也是因为我们都不熟悉二手房卖买流程,听信中介之言.中介和买房人设的种种套路,包括伙同小贷公司,团伙设局,我们平常老百姓又怎能想那么多.我们在天涯发贴,只是希望能够能到政府重视此案,不能让这帮犯罪份子逍遥法外.因为现在只有买房一人在拘留,其他涉案人员还在外继续快活.能否诈骗罪成立,还不得而知.目前还只是一个区经侦两个民警在办此案,七十户人家将面临被小贷公司上门要房,无家可住的地步了.我们只是要求公安加强警力,严惩犯罪团伙,将他们尽快绳之以法,还我们住房.而不是让我们无期限的每天在恐慌中渡过.
  @生活要难得糊涂
21:34:26  在这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你不能因为自己的错误什么都怨政府吧?  1,资金监管是房管局明示提醒的,你视而不见不走正规渠道是导致这件事发生的根本。  2,房子过户了再抵押是符合手续的,银行房管局也不存在失误。  3,再次卖了的30套房只要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方不能算恶意第三人,他的交易和权利是受保护的。  4,你们申请保全法院会支持,但是房子要是再次贷款要先保障银行权益,拍卖后有的剩才是你......  -----------------------------  一个人一辈子能买卖几次房子,何况还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对这些没经验受骗的人除了责怪外,更可气的是这些骗子应该严惩不贷,这样才能树立良好诚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房子是老百姓的基本生活保障,政府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多受害人无家可归?不采取措施加快解决?如果市长先生还是人民的公仆,请公仆赶紧行动起来,提主人做实事吧!  
  @alex7-02-21 21:45:20  骗子可怕,但政府部门渎职,更可怕。  如果此帖是真的,那住建委该好好反省,尽快亡羊补牢。  帮顶吧!  -----------------------------  谢谢,这贴是千真万确的.
  南京治安最好 警方最得力吗?怎么这么大的诈骗案政府不重视,警方不得力?可算得上全国大案了
  南京每人都限购房子,一个人名下有一百多套房子,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房产局怎么能给购买的?
  南京真有这种丑事发生?如果是真的,政府要加大力度管管这家不良中介,尤其是中介和房产局通奸的事,害人不浅啊。我家孩子也在南京大学读书,快毕业了,本想留在美丽的南京,找个工作买套房子,看来还是回到苏北来好。
  南京市房屋诈骗案,全国罕见。政府必须要采取紧急措施,依法返还老百姓的房子,依法严厉打击诈骗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南京是博爱之都,尽然出这么大的诈骗案件。这么多受骗人家日子怎么过的,数额巨大,呼吁南京公检法司要加大办案力度,将这帮骗子们尽快绳之于法,就地枪决。否则让他们出来会坑害更多的善良百姓,还会漫延全国,那就国将不国了。
  @Okay-21 22:05:29  9楼你讲的条条框框是理论上的有道理,但你并了解案情的事实。卖房不是卖青菜和萝卜,卖房人一辈子难得卖一次。中介和买房人串通一气诈骗卖房人,房产局内鬼也不提示卖房人走资金鉴管,不然怎么会有一百多家卖房人在这一家中介上当受骗呢?  -----------------------------  中介与买房人就是奥斯卡影帝,各种骗,我们都是善良老百姓,遇到骗子的概率真的太低,合法卖套房子,有正规中介,业务员个个都看着很朴实的样子,有的刚结婚,有的孩子刚出生,谁能想到原来他们是骗子呢,天天都在演戏.每天带着同一个买房人,跟多家卖房人认识,还每次都佯装不认识买家.对我们是设各种局.利用我们的善良他们得惩了.难道人和人相处真的就要各种设防吗.反正这件事发生了,真的让我是毁三观了.
  惊天大案!南京平安吗?南京宜居吗?怎么会有数额这么巨大的团伙诈骗啊?这些卖房子的惨了!住到哪里去啊?房子没了,钱没了!这些骗子政府不管吗?公安局干什么去啦?房产局还配合骗子做鬼啊?市长,市委书记到哪里去了?睡觉了吧?小市民睡街头啦?  不会吧?明天早上,领导睡醒了,就亲自坐镇抓骗子啦!卖房子的,今天先在马路边睡上一觉,过几天房子就还给你了!
  @柳树下65
22:24:26  南京每人都限购房子,一个人名下有一百多套房子,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房产局怎么能给购买的?  -----------------------------  是的,我们也很奇怪.骗子天天去房管局办理买卖,还带着同一个人,难道窗口工作人员不知道吗.
  这个帖子绝对是真实的。我也是受害者之一,每天到秦淮经侦大队关注案情。一套房子对一个普通家庭,都是天大的事情。现在,几十户南京市民即将面临无房可住,上当受骗的地步。我们的政府在哪里?人民的警察在哪里?骗我们的中介公司为什么不把抓获归案?
  我真心想问一下发这个贴的人,你本人是真房主还是恶意造谣的人,凭空多了一个多亿,第二路露本人的真实情况你又了解多少,你凭着你的文采博取了很多人的同情,也凭着这么煽情的标题博取了很多人的眼泪~!可事实你有没有实际调查过路露源头,路露最早出现问题就是房主自己恶意保全别人的资产,让房子本身无法经行正常交易,某些房主钻司法机关的漏洞,二百万保全八套,还威胁路露本人搞到他破产和送进监狱,真心搞不懂这样的人是啥样的心态,还有个别房主利用自己的特权强行封查路露的房产,追要高额的违约金及赔偿,这里面不免有无辜的人受到牵扯,也有些房主利用自己的特权,强行扣押路露以及他老婆,导致近八套房子无法正常交易,在路露关押期间,不免有小贷公司的人恶意过户路露房产,导致路露资产损失,路露在整个炒房虽然违规行为,但是都是真实的买房卖房来转动房产的流动性和表现性,现在有人提出解除路露房子全部封查房产,保持正常市场流通,又有几个人愿意,哪个房主不保全路露好几套房产,又有几个愿意放弃追究违约赔偿,又有几个愿意将过去的违约赔偿当作房款本金,小贷公司的人只需要要回自己的本金,没有错,房主要回自己的房款也没错,但是大家都不退让一步,不愿意撤销保全别人的房产,这不是相互之间狗咬狗是啥,路露是罪魁祸首,但是,如果大家能同心协力把去牺牲小部分自己的利益又会怎么拿不回属于自己的钱款,还有代持人,代持人也很无辜,因为有很多代持人都是因为债务关系变成代持人,并不知道房子当时的真实状态,因为很多合同都不是本人签署的,本人签署的都是误以为是网迁备案合同的价格,所以,根本和房东之间就没有欺诈的行为,那是因为大家都被蒙在鼓里,所以,没事就不要再去制造舆论和噱头了,努力的去干点事实吧,如果大家都同意让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出来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还有房主房款已经结清了还跳出来要回自己的房子说房子价格不对,还有房款结清的房主目前还霸占着自己的房子,整天制造舆论是非,电视台是报道了,大家可以查查爆料人是啥背景,如果每个人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一起去法院申请房子正常买卖,看看是不是可以正常拿回房款,所以,请不明事实真相的人就不要乱造谣言,也为一些无辜的房主表示惋惜,也为此次收到家庭纠纷牵连的人表示惋惜,因为路露这件事,本人已经公司破产,自己不仅损失了一千多万也背负了近一千万的债,但是,我对那些恶意保全房子的房主和那些放高利贷的人表示恨意,天作孽不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我觉得很多人别在这里说牙疼话,如果你们遇到骗子被骗了,看还能这么淡定,这个事是真实的而且就发生在我的好友身上,他当时整个人都要崩溃了,不仅半辈子白苦了,接下来还得还债!这个日子怎么过,谁也不想被骗,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发生在别人身上的难道都是说故事,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才算是事故么?正因为国家不管,骗子才有机可乘。我那个朋友是一个多么机灵的一个人啊,但是只要被骗子给盯上了,无论多聪明的人都会被吭了,现在只能指望政府来管一管了!
  是不是给你们的价格很高?  
  @qfyxhh
23:40:01  是不是给你们的价格很高?  -----------------------------  肯定有猫腻,不然不会那么多人上当、高于市场价格  
  @NJ沦落人
21:22:13  非资金监管本身就是房产局专门给骗子留的后门,为什么不能统一资金监管呢?我们小老百姓谁又懂得房产局里的花花肠子?骗子害人!房管局帮着骗子害人!  -----------------------------  赠与根本不用买卖合同,何谈资金监管?我们都是受害人,你是想与我们七十多受害人对抗,来维护房产局和骗子的行为吗?  
  @qfyxhh
23:40:01   是不是给你们的价格很高?   -----------------------------  @钟馗看戏
23:57:23   肯定有猫腻,不然不会那么多人上当、高于市场价格  -----------------------------  江北几十套房子每套高于市场价10%-20%、连中介公司都跑了、中介公司联合卖房人高价卖房、吃差价  
  就是说,买房的人给卖房的百分之三十首付后,也并没得到房子,而是这些骗子利用这个时间差抵押给了高利贷公司。
  你们这个事情和重庆壁山原来发生一起房屋买卖诈骗案几乎一样,那个案子涉案金额没你们的大,后来是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你们可以借鉴一下,相信南京政府应该会出面协调的吧。  
  @lndtk
21:13:40   去过南京,没看出哪里美的心醉了,南京人给人感觉很厌恶,就你们这些人自以为是,不骗你们骗谁   -----------------------------  @被伤害的男人58
21:31:23   你在南京受了什么“刺激”,对大蓝鲸竟如此憎恨,你的认识太偏执,你这样会遭人唾骂,真是欠揍!  -----------------------------  从你发表的评论态度中没有感觉半点是公正的,还自诩是个正常人,可笑!!依我看你目前的心理有严重变态倾向,去找心理医生治治吧!  
  重庆市也在南京骗房案之前发生了于此相同的房屋诈骗案件,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在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为重庆老百姓追回了房产,还给诈骗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体现了党和政府为民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的正能量。希望南京市政府也能像重庆市政府那样,为南京的老百姓追回房产,打击诈骗房产的犯罪分子,弘扬社会的正能量
  全国还有很多吧
  求真相  
  哎 惨  
  我对南京政府处理案件的态度也是极之憎恶,政府就是一拖再拖,直到你拖不起。
  政府的有关部门或部门的个别人,占着位子不为民办事,敷衍推诿,不付责任,这是典型的不作为行为,是所有老百姓深痛恶绝的官僚主义作风,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真是有这么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鷄汤
  都是一群贪心的人,我只能说活该
  一个人名下有一百多套房产 房产交易频繁
对这样的情况房产部门难道就没有监管的责任? 风险管理不是房管部门的应尽之职?对办理房产交易的市民不应该做风险提示吗!事实是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的人员却对此特事特办大开方便之门 太奇怪了
  看到零距离的新闻报道了,确实算得上是个大案。记者暗访时房管局工作人员的回答耐人寻味啊......就像以前姜昆的相声:我早就知道要出问题,我就是不说......
  现代版的庞氏骗局!串通中介机构及小贷!先首付20%通过代持人及中介买房,通关骗到证后抵押给小贷(没一家是银行)全额拿款,再20%买房,再抵押贷款,循环往复……其中的中介机构助纣为虐,小贷公司不问青红皂白,短期内给路某来历不明的大量房产提供抵押,严重违规!团伙犯罪!
  @大师兄1122
17:50:00  现代版的庞氏骗局!串通中介机构及小贷!先首付20%通过代持人及中介买房,通关骗到证后抵押给小贷(没一家是银行)全额拿款,再20%买房,再抵押贷款,循环往复……其中的中介机构助纣为虐,小贷公司不问青红皂白,短期内给路某来历不明的大量房产提供抵押,严重违规!团伙犯罪!  —————————————————  全额拿款后不给原房东吗?  
  现代版的庞氏骗局!串通中介机构及小贷!先首付20%通过代持人及中介买房,通关骗到证后抵押给小贷(没一家是银行)全额拿款,再20%买房,再抵押贷款,循环往复……其中的中介机构助纣为虐,小贷公司不问青红皂白,短期内给路某来历不明的大量房产提供抵押,严重违规!团伙犯罪!
  谁能想到南京会出这么一个大骗子
  @ty_云淡风轻432
21:51:00  谁能想到南京会出这么一个大骗子  —————————————————  这钱都去哪了呀?  
  我等连房子都买不起的贫民,坐看众壕装逼~
  同情!不过南京难道没给买方放款出来就可过户吗?我这里记得是过户和领款在当天的
  @ty_云淡风轻432
21:51:42  谁能想到南京会出这么一个大骗子  -----------------------------  让子弹再飞一会!为了一己私利,网上造势,网下得利的事情见得多了,要淡定
  政府快救救可怜的老百姓吧
  政府踢皮球,宁人寒心哦。
  大案,一查到底!......  
  如果路某是诈骗,那应该会变成刑事案件吧,到时他的资产会平分。这么大的经济案,估计混水摸鱼的也有。  
  虽没看明细节  但中介十个九个是黑心的!  
  老百姓 依法卖房没有错,只是骗子们踏法律红线太可恨,相信南京政府会主持正义!
  买房人老婆招供:买房人就中介公司老板,每月发工资给这次所谓“中介人员”。请问网友(生活难得湖涂)这让任何普通卖房人的老百姓怎么防范。对待这么暗脏的犯罪、诈骗团伙可能只有像你这样的行家了!
  楼主,请给个可以和您联系的方式,微信,手机,或qq,我这里有些信息或许能有些帮助。
  这是一个团伙诈骗,路某人背后的投资人,中介公司,还有小贷公司等全部是合伙犯罪人,这些数额能让他们牢底坐穿,现在的南京市政府一定会严惩罪犯,让普通老百姓可以安心生活!
  @hhzy2017
20:28:00  这是一个团伙诈骗,路某人背后的投资人,中介公司,还有小贷公司等全部是合伙犯罪人,这些数额能让他们牢底坐穿,现在的南京市政府一定会严惩罪犯,让普通老百姓可以安心生活!  —————————————————  据说这事还没立案?要真是这样还怎么体现法律的公正?如何体现南京政府的工作能力?  
  这个诈骗团伙难道只是践踏了南京的房产和金融体制?难道没有政治目的?新一界南京领导集体一定会严惩罪犯。
  如果楼主说的是真的  那真是太过分了
  我是2015年被他们以这种形式诈骗,已经送件了,出件前才感觉不对,发现路某在银行有不少欠款记录,才找律师通过玄武法院拿了判决书才撤件成功,损失了中间费和律师费。
  这个诈骗团伙是在践踏“平安中国”和“平安江苏”!一定要加倍他们的违法成本,加重处罚。路、孙、赵等金主,房屋中介,小贷公司和低卖主都是沆瀣一气的罪犯。
  @生活要难得糊涂
21:10:25  我这房管局要求过户房款做资金监管,你为啥不做?我也卖过房买家为了少交税写低成交价的,必须把实际房款打我帐户上,收到钱才去办理过户。不见钱不过户、少见钱也不过户,这是原则问题,否则我宁愿不卖。  -----------------------------  我去年买个房子也感觉有漏洞、就是我付了首付然后银行办好贷款手续后房子就过户给我了,然后等出房本了拿回给银行才会放贷给我然后自动转到卖家账户!漏洞就是如果我拿了房本跟中介串通不给银行那就不会放贷!  
  现在一个一个的进去了!该进去的也快了!
  @生活要难得糊涂
21:10:25   我这房管局要求过户房款做资金监管,你为啥不做?我也卖过房买家为了少交税写低成交价的,必须把实际房款打我帐户上,收到钱才去办理过户。不见钱不过户、少见钱也不过户,这是原则问题,否则我宁愿不卖。   —————————————————  @球球哥哥520
07:37:00  我去年买个房子也感觉有漏洞、就是我付了首付然后银行办好贷款手续后房子就过户给我了,然后等出房本了拿回给银行才会放贷给我然后自动转到卖家账户!漏洞就是如果我拿了房本跟中介串通不给银行那就不会放贷!  —————————————————  就是有人等钱用才会卖房啊,正常买卖政策允许的付款方式都应该是没问题的,这遇到一伙有预谋的骗子才会有这样的意外发生。严惩诈骗团伙,还百姓安宁生活,树政府为民做主光辉形象。  
  这个和政府有什么关系?你非要避开资金监管,肯定是被利益诱惑
  群主这个事情最近怎么样了
我也是卖房的 在昆山
  严惩诈骗团伙,还百姓安宁生活。先过户后给钱 就是骗子
  @rispringsun
10:56:15  全国还有很多吧  -----------------------------  很多
我差点上当受骗 现在诉讼呢
  璧山警方破获房屋中介连环骗局 金额超过2000万  大渝网新闻中心重庆晨报 [微博] 范永松 08:04我要分享 21  重庆晨报璧山观察记者 范永松 报道
  璧山警方破获房屋中介连环骗局 金额超过2000万  大渝网新闻中心重庆晨报 [微博] 范永松 08:04我要分享 21  重庆晨报璧山观察记者 范永松 报道  当前房地产市场降温,房价下跌,房子不好卖是公认的事实。但如果有中介公司不但“主动”热情服务,还很快将房子卖掉,而且买家也“涨价”收购,那房屋卖家就要当心了,你有可能遭遇中介连环骗局。  今年4月6日,重庆晨报就以《重庆弘凯房产中介人去楼空:卖家30多万房款消失》为题,报道了璧山出现部分房屋卖家在楼市低潮时卖房,却只收到不到两成的首付款,没收到房款尾款,而房屋中介关门跑路的事情。  璧山观察记者日前获悉,璧山警方成功侦破弘凯等4家房产中介公司系列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封受害人被骗房产47套,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楼市低潮  但他的二手房转眼就卖了  事情还得从卖房开始说起。去年12月,家住璧山区的谢先生将其位于璧城街道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委托弘凯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代售。让谢先生意外的是,当前市场处于楼市低潮,他想如果一年能卖掉都算不错了。然而第二天,该房产中介公司便通知谢先生已经替其找好了买家,并约定了交易时间。  交易当天,兴奋异常的谢先生如约来到弘凯房产中介公司门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谢先生与购房者唐某最终将交易价格谈成了46万元,卖价竟然比原先的估价高了一点。  市民谢先生称,买卖双方约定,首付4万,剩余的款,说是今年3月30号以前全部付清。谢先生将房产证交给中介,帮助买方去银行办理过户抵押手续。  然而,2015年3月中旬,谢先生却一直没有收到自己应得的卖房尾款,他多次通过电话质问中介公司,却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  市民谢先生说:“到了3月20号,我都去找过她几次,弘凯中介的李某给我说银行已经给我们通过了评估,3月30号以前百分之百给我们把钱拿下来,拿不下来的话,就由弘凯房地产公司老板垫资全款拿给我们。”到了3月30号,谢先生发现,房屋中介已经关门溜了。  诱人价格  可三个多月都没收到尾款  与谢先生遭遇类似,去年年初,陈先生将自己在璧山城区的一套住房挂在网上准备售卖。这套138.5平方米、四室两厅的大户型不受买家青睐,即使偶尔有房产中介电话联系,给出的房价也达不到陈先生的预期,直到去年12月弘凯房产中介的主动介入。  “最后谈定的总价39.5万元还是比较诱人,没过多久就通知我已经找到了买家。”陈先生回忆说,去年12月9日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时,陈先生就收到了买方熊女士支付的1.5万元定金;他也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号报给了弘凯中介,以便对方帮买方办理银行贷款后将尾款转入。12月10日,陈先生在中介的安排下办完过户手续,随后收到熊女士另行支付的2万元。  然而,从那以后直到3月底,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陈先生都没有收到尾款,也没得到弘凯中介关于买家银行贷款办理的任何消息。令陈先生没有想到的是,3月底他就听说了弘凯中介存在问题的消息。联系不上弘凯公司负责人的陈先生,在璧山区房屋交易中心查询到了自己那套房屋的信息:在12月10日自己过户给熊女士之后,12月24日房屋就又抵押给了一位姓赵的男子。  恍然大悟  已有30多人报警称被骗了  原来,熊女士只是中介公司找来的一个傀儡,中介喊去签字她就去签字,中介让她去过户她就去过户,连支付给陈先生的3.5万元,也是中介公司提供的银行卡及密码,由她取现做样子而已。  至此,陈先生才回想起一些细节上的可疑之处:签订合同的那天,中介公司像是在故意拖延,比原定的时间延迟了很久,业务员、买家才到齐,后面有事要办的陈先生自然没时间看合同细则。  陈先生在向当地警方报案的过程中了解到,同样被弘凯中介拖欠尾款、怀疑被骗的市民,仅登记在案的就有30余人。  接到报警后,璧山公安局经侦支队随即对该案展开调查,期间陆续又有多名相似经历的受害群众前来报案。通过梳理汇总,公安机关发现此类案件竟然涉及到4家房产中介公司、涉案房产47套、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璧山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甘鑫介绍,了解到相关情况之后,发现这个案件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先后多次传唤涉案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取证,涉及关系人150人次,并辗转重庆、四川等地进行调查取证。  成功破案  为群众挽回损失1000余万  通过50余天的昼夜奋战,该案成功告破,专案组于3月30日至5月12日陆续将王某、李某、谢某等在内的15名嫌疑人悉数抓获。  经查明,王某系璧山某私营机械厂法人代表,2014年5月因企业经营不善,导致债台高筑。在面临众多债权人逼债的情况下,王某与其女友李某二人心生歹念,设立了弘凯房产中介公司,并通过谢某所经营的博宇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盛鑫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公司为房屋中介平台,并找来自己的亲戚冒充购房者与谢先生等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璧山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在支付了第一笔购房款后,李某、谢某等就以自己经营的房屋中介公司作为还款的担保,并向售房人谎称自己会通过正常的途径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同时,找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骗取卖房人的信任,一旦房屋过户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将所骗来的房屋拿到私人或者小贷公司进行贷款,所贷款项全部用于偿还欠款和用于日常的挥霍。  目前,警方已冻结了涉案公司以及个人名下的资金和资产,查封涉案房产47套,为群众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而璧山区公安局已对王某、李某等嫌疑人执行逮捕。目前,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中。
  http://cq.qq.com/a/941.htm璧山警方破获房屋中介连环骗局 金额超过2000万
  南京银行陷二手房骗案风波 受害业主房钱两空  日10:31 《法人》 11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添加喜爱  南京银行(10.800, 0.35, 3.35%)“二手房骗案”风波  在尚未审批贷款的情况下,银行信贷经理将已经办理过户却并未完成交易的二手房产权证擅自交出,使得“别有目的购房人”有机可乘,迅速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造成房主“房钱两空”,隐藏在事件背后的,是银行业信贷监管的严重缺失  文 《法人》记者 王磊磊 汪定强  南京市民王大双最近很郁闷。  “一年前,我出售了名下的一套房产,准备为孩子换套学区房,买家如约支付完首付后,双方办理了过户,可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将房屋产权证抵押给第三方,尾款却迟迟不还。”谈起自己买卖二手房过程中的遭遇,王大双愤愤不已。  王大双告诉《法人》记者,南京银行在此骗局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在未办理完贷款手续的情况下,南京银行软件大道支行擅自将已经办理过户的房屋产权证交给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导致没有完成交易的房屋被抵押给了小贷公司。”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王大双案的涉案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然而,案件背后,银行信贷业务管理也备受拷问。  受害业主房钱两空  先将时间追溯到2016年3月份。据王大双介绍,一年前,她的孩子面临“小升初”,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她和丈夫打算购置一套学区房,但为了缓解经济压力,遂决定将位于江宁区南方花园一处近185平方米的住宅房挂在中介出售。  3月21日,在中介的“牵线搭桥”下,她和买房人汤竞达成了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这套房价成交价为183万元。由于资金不足,汤竞选择先交付30%的首付款,余下128万房款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在签订协议时,陪同汤竞前来的樊宗科自称在南京银行有熟人,可以自行申请商业贷款,且放款速度比较快。”王大双说,3月23日,她和中介被汤竞等人带到了南京银行,见到信贷经理黄东,并递交了二手房贷款的相关材料。  王大双告诉《法人》记者,过了几天后,信贷经理黄东通过电话告知她,“汤竞符合贷款条件,可以办理放款手续。”3月30日,在收到汤竞支付的55万元首付款后,她和汤竞一起来到江宁区的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4月6日,为了尽快拿到余下房款,王大双亲自持着新的两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与汤竞再次来到南京银行,将房产证交给了黄东,由其办理汤竞的二手房按揭贷款。  彼时,南京的房价上涨迅速,虽有政策影响,却依然居高不下。面对此情,等钱买房的王大双,因迟迟不见房款到账,心急如焚。“我打电话给黄东咨询贷款情况,对方回复称正在办理之中,并表示买房人与他们银行关系不错,贷款应该能很快下来。”王大双如是说。  4月25日,见房款仍无消息,按捺不住的王大双,再次电话联系上黄东,催问贷款的办理进度,然而得到的答复则让她猝不及防:“贷款不符合条件,两证已经被人取走。”  “但对于‘谁拿走房产证、何时拿走的’等问题,黄东一直拒绝回答,仅表示他这么做符合银行规定,却无法出示相关依据。”王大双告诉记者。  两证莫名被人取走,王大双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随后,她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就在南京银行接收该房屋产权证的同一天,买房人汤竞将此房产抵押给了第三人。  《法人》记者从王大双提供的《借款合同》和《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上看到,甲方汤竞以此房产作为归还借款的担保,向乙方鲁丽借款18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贷款年利率为18%,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15日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两份合同的落款日期均为日。  “但是汤竞并没有把此借款,作为房屋尾款支付给我。”王大双委屈地说,“房子已经过户,时至今日房款始终没有,加之房价上涨了近一倍,这让我损失惨重。”  银行擅自将产权证交出引争议  面对“房钱两空”的绝境,王大双意识到自己坠入了一个精心编织的“二手房诈骗陷阱”。不得已,她于2016年6月向南京公安机关报了案。  如今,王大双再回想起卖房时的细枝末节,才发现整个交易过程疑点重重。  据汤竞亲笔所写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由于信用卡逾期无力偿还,樊宗科知晓后便主动联系到汤竞,樊宗科表示愿意为他还款,但前提汤竞必须要同意用自己的户名帮他假买房。汤竞在该说明中称,在南京银行办理二手房贷款时,她和王大双一起将两证交给了黄东,当时对方未写任何签收证明,只让她们等待审核放款。过了几天后,樊宗科突然将该两证带了过来,要求她向第三方鲁丽进行抵押贷款。  “我本人没有去南京银行拿走两证,也不知道是谁去拿走的。”汤竞还表示,在此二手房交易中,无论是定金还是首付款,均由樊宗科提供,之后通过抵押所得120万元并未作为房款支付给王大双,而是由樊宗科直接转走,具体资金分配方式不详。  《法人》记者采访了解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于日对王大双被合同诈骗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此事的源头在于银行信贷经理黄东,如果他不把房产证私下交给他人,就不会造成我今天的经济损失。”王大双气愤地说,“目前汤竞等人无力偿还我的128万元房款,而且房子已经被抵押,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只有抵押权人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事发后,王大双通过走访各大银行(含南京银行其他支行)了解到,二手房按揭程序未完成的情况下,受让人对不动产没有支配权,不能单方面取走产权证,只有居间方中介或三方同时到场,银行才能交还产权证。记者向多位国有银行信贷部门的负责人也进行了核实,均证实了王大双的说法。  不仅如此,王大双还对南京银行信贷审批机制提出质疑。“当时银行通知我说,汤竞的贷款资格已审核通过,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王大双说,“该银行的曾宝荣行长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时,曾多次表示汤竞的贷款资料通过了银行初审。”  但事实上,该笔贷款并未发放。  诈骗案频发凸显银行监管疏漏  素有六朝古都之称的江苏南京,房价一直是各方人士所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持续升温,二手房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但在其房产交易市场的狂热背后,却暗藏着诸多“房不胜防”的骗局。  今年2月末,一则关于“南京46名卖房人被同一买家骗惨了”的重磅新闻,揭露出该起涉案金额过亿的二手房诈骗案的“重重黑幕”,引发南京二手房交易市场巨震。这也被坊间称为“南京史上数额最大的二手房诈骗案”。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南京便开始在主城区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2011年底,南京市住建委就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表示设立官方交易资金监管平台保障买卖双方利益。但王大双被骗之时,江宁区尚未推行资金监管系统,这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空子”。  针对银行工作人员将尚未完成交易的二手房产权证交给无关人员,记者咨询了多位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信贷部的有关人士,得到的答案几乎一致:“在未进入资金监管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银行都会将未完成交易的产权证进行保管,直至交易完成才会交出,出现这样的情况,实在难以理解。”  截至发稿之日,南京银行对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做出了书面回复“2016年7月,监管部门专程来我行就此事进行核查,在约谈相关经办人、查看监控录像、调阅业务档案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王女士,未发现证据表明我行存在王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并建议王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王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起诉。我行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对于记者提出的包括产权证究竟如何被取走,银行
  南京就是个笑话,比如南京法院  
  。  
  @忐忑纠结
07:09:39  。  -----------------------------  这个事情怎么样了?打官司呢吗??
  江苏的二手房骗好多啊
我差点被骗
就让过户 不给房款 还搞个阴阳合同 中介和买家沆瀣一气
  中国的房产中介都差不多,重庆现在的房产中介也是如此坑卖家的,还骗卖家说什么如果收不到钱可以撤销过户,不过有的卖家不愿先过户,中介只能乱骂了事,正经做生意的房产中介在重庆几乎是不存在的,房交所、国土局不作为,甚至助纣为虐。不要被新闻洗脑了,重庆不少人被黑中介骗了钱却投诉无门,重庆有的中介甚至强迫业主签字同意卖房,签极不公平的合同,有的业主报警后也无法脱身。重庆的房产中介背后也是小贷,也就是高利贷,所以,他们也是骗抢为生。  楼主,不知现在你们的事怎么处理的?那个黑中介的法人,有资产赔付你们么?
  李强书记:这个诈骗团伙是在践踏“平安中国”和“平安江苏”!一定要加倍他们的违法成本,加重处罚。路、孙、赵等金主,房屋中介,小贷公司和低卖主都是沆瀣一气的罪犯。
  吴政隆省长:这个诈骗团伙是在践踏“平安中国”和“平安江苏”!一定要加倍他们的违法成本,加重处罚。路、孙、赵等金主,房屋中介,小贷公司和低卖主都是沆瀣一气的罪犯。
  黄莉新书记:这个诈骗团伙是在践踏“平安中国”和“平安江苏”!一定要加倍他们的违法成本,加重处罚。路、孙、赵等诈骗人员,房屋中介,小贷公司和低价买卖主都是沆瀣一气的罪犯。
  南京法院挺有名的。目前中国,骗子多如毛,切记贪便宜。法律漏洞多。  
  依法严惩炒房诈骗者!
  房产交易中心有推脱不了的责任!
  政府部门一定要严惩诈骗分子,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2017年年初至今,目前已知有44家卖房者被诈骗,分别从南通学田双盈中介邵某(12家)、南通喜多多中介樊某(10家)手中出售二手房,其余22家具体从哪个中介手中出售本人未知。购房买家以极低的首付款付款过后,和卖家办理过户,过户后中介通过一定的方法(在房管局有熟人,有关系)加速拿到房产证,拿到房本后第一时间,中介将房本交给买家(买家为90后年轻小伙,据悉每次买房都谎称自己要买婚房),买家实为诈骗团伙马仔,拿到房本后第一时间去做民间借款抵押(绝大多数都抵押给了同一家叫“信易贷”的公司),中介前后十多次都将房本无条件交给买家办理民间抵押借贷。而面对卖家的询问,中介每次都谎称正在办理银行商业贷款,尾款过一段时间就会打到房东账户上。买房人抵押房屋以后,拿到钱款将其转账交给他们的老板(诈骗集团头目),而不用于支付购房尾款,而目前诈骗集团老板将钱款卷走,44家卖房人均只收到极低比例的首付款,但房产已经过户并且被抵押,卖房人一方面面临收不到尾款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房产已经过户并且被抵押,经过多方了解,我们即使上诉也无法收回房产,因为房产已经被抵押。  目前已知张晶,一名92年男性,同时从双盈中介手中购买6套二手房;张金宝从双盈中介手中购得7套二手房;其余买房人情况暂且不在此赘述。我们卖房人中绝大多数人为唯一住房,卖房后想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其他住房,被骗以后,很多人工作生活受到极大影响,面临露宿街头的窘境;还有部分人,因为拿到首付款后,已经购买了别处住房,并且向别人支付了首付款,但是上一套房的尾款一直没有拿到,以至于无力履行新买住房的合约,面临违约,定金拿不回来的情况。总是这合计2000多万的钱款,均是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血汗钱,一辈子的积蓄荡然无存。  对此事件我提出以下几点异议和祈求:  1、7月初喜多多中介的卖房人首先发现自己的尾款逾期未收回后,调查之后发现房屋被抵押,买房人失联,随即便报警,警察立案调查,但是一直开始抓捕犯罪嫌疑人,直到9月双盈中介事件爆发,犯罪嫌疑人才卷款逃跑,警方才开始追捕。期间两个多月,被害人报案后,警方仍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  2、据悉南通市的二手房买卖第三方资金监管程序非常繁琐,以至于绝大多数的银行都拒绝接受办理资金监管后的商业贷款,所以中介不提倡,因为太烦,政府也不宣传,导致卖房人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途径。  3、中介之所以能快速拿到房产证,主要是因为有房管局内部关系的帮助,这里面是否有金钱往来?  4、同一家信贷公司,由同一个人抵押了多套住房,对此信贷公司难道没有怀疑借款人的动机?不担心其偿还能力和房屋来源的合法性?  5、四个多月过去了,警方一直没有给予直接答复,此案一直处于派出所办理中,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不太懂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但是觉得2000多万的经济刑事案件,为何一直由派出所办理?  6、我们也走访了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得到正面有效的答复,只让我们等待结果,老百姓一辈子的积蓄,我们不相等,也等不起了。只求媒体能为我们伸张正义!  7、中介目前仍然逍遥法外,从逻辑上判断,中介对每个卖房人都说了一样的谎,并且前后都无条件将房产证交给买家,有重大过失和合谋诈骗嫌疑,但是中介一直没被抓。  希望澎湃新闻能够替我们伸冤,将此事件曝光,引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一方面抓紧抓获逃犯,另一方面早日堵上这样的监管漏洞和法律漏洞,以免更多地人上当受骗!下面附上相关材料。本人以上描述没有半点假话,望你们能够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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