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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鼎亨汇通热点资讯》的精选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热点资讯》 精选一《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面向社会公示30天,限速25km/h1月16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批示稿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向社会公示30天。《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京东自有品牌「京造」上线,“对标”网易严选京东悄然上线了生活家居自有品牌“京造”。消息人士透露,此项目从去年9月启动,由上海一支 20-30 人团队负责。品牌对标网易严选、米家有品,采用OEM/ODM 模式,提供精选、高性价比、有调性的产品。从官方旗舰店的大促页面来看,1月17日将是第一波正式宣传的日子。苹果和腾讯达成协议,微信打赏功能或回归1月16日凌晨消息,苹果公司与腾讯公司就应用内打赏功能达成和解。用户将可以重新在微信内给他们喜爱的内容创作者和视频直播主播进行打赏。去年,因为微信内的打赏功能与苹果的应用内购买政策有冲突,苹果和腾讯一度闹得不太愉快。后来经多轮协商,这件事已经于近日有了解决的方案。德邦物流挂牌上市16日,德邦物流挂牌上交所,简称为“德邦股份”,代码为“603056”。这是中国市场第一家上市的快运企业。红杉中国于2014年德邦并是其最大的机构外,德邦物流此次挂牌上交所,也标志着红杉中国物流领域投资又获丰收。腾讯启动“冰雪热爱计划”,要用丰富多样的形式让更多人了解冰雪运动腾讯主办的首个聚焦冰雪产业发展的国际顶级峰会“燃梦冰雪,激情未来”2018冰雪产业高峰在京召开,同时启动了腾讯“冰雪热爱计划”,将用丰富多样的形式让更多人了解冰雪运动,将赛事资源、场地资源、运动员资源、产业资源连接在一起。除此之外,腾讯作为中国奥委会唯一互联网服务合作伙伴,将为平昌冬奥会派出专业的报道团队,打造多档原创栏目。资源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二自3月底以来,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相继开展电动车“治乱”行动,引起各界关注。一方面,各类超标电动车在马路上“横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成为城市交通治理的难题;另一方面,由于电动车便利、环保,受到很多使用者认可,成为不少家庭的主要交通工具。两难之间,“电动车之痛”如何疏解?有不少市民都在担心,以后还能不能骑电动车了?其它城市是否也会跟进?深圳:事故频发促重拳治理5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就相关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深圳交警表示,“禁摩限电”行动的背景在于,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伤亡率不断攀升。其中2015年,深圳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114人,占事故总死亡数的四分之一以上。而在部分城市郊区,甚至有5到6成的伤亡事故涉及摩车、电动自行车及三轮车。北京:十条道路禁行电动二轮车北京市交管部门也于近日发布通告,自4月11日起,北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违者将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交管部门指出,目前北京市的电动二轮车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是未登记注册的超标车辆,不仅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且在出现事故后,常因车辆没有而难于理赔。广州:拟对“五类车”实施“五禁”与深圳和北京相比,3月29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审议的一则草案内容,则更为严厉。草案明确对非机动车、摩托车等“五类车”,实施“禁运营”、“禁销售”、“禁加油”、“禁通行”和“禁停车”五禁政策;处罚方面,则对非法运营等行为开出了最高1万元的重罚。不过,经常使用非机动车的快递、邮政行业用车暂时不受影响。电动车不守规则 已成车祸“大户”闯红灯、逆行、斜插猛拐,一幕幕惊险的画面背后,都有骑行者违法出行的影子。据统计,2015年,北京共发生涉及电动两轮车的事故31404起,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1.9%,其中伤者21423人,占全市事故数的近四成。电动车与摩托车 一线之隔天壤之别根据现行规定,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电动自行车的总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只要有一项超标,电动自行车就达到“摩托车”的标准,从非机动车变成了机动车。而要想开机动车,就必须取得相应的驾照、车辆也得上牌,并缴纳。厂商违规生产超标车 已成“潜规则”虽然上有政策,但一些企业却下有对策。央视新闻记者在海南海口就发现,很多声称最高时速限20公里的电动车,实际速度都可以更高。现行标准17年未变不满足实际需求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是1999年颁布的,至今已经17年没有改变过。相对陈旧的标准,不断更新的需求之间,显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即便如此,这也不能成为消费者选择超标电动车的理由。没有非机动车道 城市规划缺位即便开着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且遵守法规,电动车司机想要行驶安全,也并非很容易。因为在很多城市,电动车之所以会抢占机动车道,只因根本没有专用的非机动车道。备案制度设限额 抑制商业发展需求除了普通市民的需求外,还有很多特殊行业,比如快递、房产中介、送餐外卖等,对电动车有很强的依赖。目前,一些城市对邮政、快递等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制,并设置了配额。换句话说,即便某企业想要合法地增加电动车,也会受到总量控制。这种做法是否会制约相关行业的自由发展,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对此,深圳交警局强调,“禁摩限电”整治行动并不针对快递行业。治理电动车乱象需要顶层思维一些生产者违规生产,不少驾驶者不守规矩,还有行业标准严重滞后,这些问题集中到一起,才有了今天的电动车乱象。这说明,靠一个部门、一个城市事后治理,很难收获两全其美的效果。这个时候需要更高层次的管理主体出面,顶层设计,通盘考虑,协调政策,让生产者不敢违规,让驾驶者不敢越界,让管理者更有力量。光华·财缘网于2014年正式成立,由光华众投科技责任有限公司运营。财缘网以四大安全保障为基石,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高效、快捷的投服务产品,由成都锦江为全系产品,为的资金保驾护航,实现企业成长和个人的双赢局面。中国绿色安全的P2P高8%-13%年化收益低门槛投资100元起步轻松投资随时随地提现最快实现2小时内到账《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三方城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盗登记和理赔工作的通告为有效防范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决定自日起,在方城县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便民安全防范措施,利用可以对车辆信息进行实时采集,掌握车辆当前状态、位置。此次登记按照“无偿登记,有偿安装防盗装置和自愿办理”的原则进行,不涉及电动车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车辆性质认定。二、办理事项1、车辆所有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从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其中车辆所有人与代办人为非本地户籍的还需提供暂住证明,经公安机关查验之后予以安装防盗装置,并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牌。2、对在日之前购买,但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经公安机关查验之后,由本人当场签署《电动车来历承诺书》,公安机关予以安装防盗装置并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牌,每人限登1辆。3、相关费用总计100元,其中50元为(一年),由中方城支公司收取;50元为防盗芯片及安装费用,由浙江擎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公安机关不参与任何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已安装防盗器并办理电动车,公安机关将发放专用备案车牌和备案卡。三、理赔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的新车,若丢失每辆赔1200元,一年以上的车辆赔800元。如果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受伤,最高可获赔5000元;如果造成他人损伤或财产损失的,最高可获赔25000元。方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方城县公安局中国方城支公司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老平台立即理财拿→(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235257.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四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发展对方便群众短距离出行、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积极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定位《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发展定位,实施鼓励发展政策。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单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制定适应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采取正面清单和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为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等主管部门监管。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指导意见》对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界定,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速发展,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分享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为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为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为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绿色、更经济的出行服务。——坚持改革创新。以“互联网+”行动为契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探索政府与企业合作新模式,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规范有序。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形成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环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规范企业经营,引导用户守诚信、讲文明,维护正常运行和停放秩序。——坚持属地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坚持多方共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二、实施鼓励发展政策(三)科学确定发展定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四)引导有序投放车辆。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五)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将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要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保障自行车通行条件。(六)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三、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七)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标准化建设。鼓励有关社会组织、产业联盟制定团体标准;支持各地结合发展规模、城市管理、地形条件、用户骑行习惯等差异化需求,制定运营、维护、车辆淘汰等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质量、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企业标准,探索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快制定基础通用类国家标准。运用认证认可、监督抽查等手段,建立标准实施分类监督机制,促进标准落地,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投放车辆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八)规范企业运营服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创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加强信息报送与共享,及时将车辆投放数量、分布区域等运营信息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九)加强停放管理和监督执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监督,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十)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用户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推送、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十一)加强信用管理。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定期推送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发展跨企业、跨品牌的租赁平台服务。四、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十二)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务,应通过银行、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十三)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手段,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运营企业采集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在境内运营中采集的信息和生成的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发生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不得将运营企业报送的数据超越管理所必需的范围。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十四)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十五)加强社会公众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支持制定发布行业公约等自律规则,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第三方评价等。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十六)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日▲长按二维码关注?★瑞信使命「实践和推动,做好的风险守望者。」★官网地址www.rxfycf.com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ourcecn);文字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及时删除。版权声明:若本文涉及任何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致电2。?点击【阅读原文】?开启【掌上理财】?体验【融宝支付】《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五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发展对方便群众短距离出行、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积极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定位《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发展定位,实施鼓励发展政策。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单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制定适应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为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指导意见》对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界定,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速发展,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分享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为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为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为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绿色、更经济的出行服务。——坚持改革创新。以“互联网+”行动为契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探索政府与企业合作新模式,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规范有序。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形成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环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规范企业经营,引导用户守诚信、讲文明,维护正常运行和停放秩序。——坚持属地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坚持多方共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二、实施鼓励发展政策(三)科学确定发展定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四)引导有序投放车辆。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五)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将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要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保障自行车通行条件。(六)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三、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七)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标准化建设。鼓励有关社会组织、产业联盟制定团体标准;支持各地结合发展规模、城市管理、地形条件、用户骑行习惯等差异化需求,制定运营、维护、车辆淘汰等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质量、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企业标准,探索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快制定基础通用类国家标准。运用认证认可、监督抽查等手段,建立标准实施分类监督机制,促进标准落地,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投放车辆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八)规范企业运营服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加强信息报送与共享,及时将车辆投放数量、分布区域等运营信息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九)加强停放管理和监督执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监督,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十)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用户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推送、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十一)加强信用管理。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定期推送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发展跨企业、跨品牌的租赁平台服务。四、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十二)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务,应通过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十三)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手段,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运营企业采集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在境内运营中采集的信息和生成的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发生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不得将运营企业报送的数据超越管理所必需的范围。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十四)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十五)加强社会公众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支持制定发布行业公约等自律规则,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第三方评价等。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十六)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日来源:新华社;本文不代表本平台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后台删除。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关于一个神奇的:1.全国首家所有业务有律师见证的P2P平台。2.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业务全程的P2P平台。3.平台无,所有资金交由第三方机构全面。4.所有律师审核,真实可靠,无虚标。《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六《指导意见》明确表明了对共享单车鼓励的态度,承认其为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王飞摄应推行专款专用“即还即退”交通部等多部门就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租赁电动自行车来源:新京报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实习生裴剑飞)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谁来管?用户押金不退怎么办?使用者安全拿什么来保障?昨天,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上述问题开出“药方”。《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实施专款专用,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共享单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指导意见》是国家层面针对共享单车出台的首个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共享单车如何规范发展的方方面面,如规范停车、押金退还、骑行安全等。《指导意见》要求共享单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指导意见》同时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停车管理不善将限制投放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是一个广受诟病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停放管理和监督执法。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监督。《指导意见》明确,公安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共同对共享单车停放实施管理,这为地方制定实施意见指明了方向,此前有些地方出台的发展意见中,停车管理责任划分模糊。《指导意见》不但明确了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还要求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鼓励运营企业免押金租车共享单车在发展初期,每个骑车人都需要缴纳一笔押金,可是积少成多的押金究竟用到了哪里?由谁来监管?引发诸多争议。《指导意见》鼓励运营企业实行免押金租车,收取的预付资金需要接受监管。《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此外,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租车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务,应通过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企业声音ofo:将用电子围栏管理停车ofo小黄车昨日表示,将发展专业运维团队,同时采用电子围栏的方式管理车辆停放。ofo小黄车表示,十分赞同《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等理念,并称会在企业运营实践中,基于上述理念与各级主管部门及合作伙伴一道解决共享单车创新发展中的难题。关于《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规范企业运营”和“加强停放管理”等要求,ofo小黄车称,将坚持发展专业运维团队,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运营,同时推行北斗定位系统,采用电子围栏的方式管理车辆。摩拜:押金已经实现银行监管摩拜单车昨日表示,对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指导意见》表示欢迎和支持。据介绍,摩拜单车的每一辆单车均配备了自主研发的内置支持GPS+北斗的卫星定位芯片和新一代物联网移动通信芯片,使超过450万辆单车实时联网,时刻掌握车辆位置和运营状态,构建了全球最大的移动物联网平台,并实现职能调度,引导车辆文明有序停放。摩拜单车还在业内最早建成用户信用管理体系,通过行业首创的“信用分”系统规范用户行为,此前,摩拜单车也积极加入了国家发改委的共享单车领域信用共享平台,并有信心牵头制定共享单车信用采集标准。摩拜单车表示,他们是行业内最早实现押金由机构进行监管的企业,押金由招商银行实施监管,专款专户,100%确保用户押金安全。焦点1 押金管理押金应该“想退马上就能退”在共享单车发展初期,用户注册时需要交99元至299元不等的押金,押金退还一般要延后几天到账,资金安全问题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对用户资金的安全监管,防控资金风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俊辉说,保障用户资金安全,是未来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准则。总体思路是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做免押金服务,但是也不禁止或限制企业收取押金。而在押金管理模式上,有一个倡导的规则是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企业对用户的押金,应该开立专门账户,接受专门监管。避免一部分企业挪用押,如果失败,会导致资金的风险。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洪洋认为,防控用户资金风险必须要保证相关款项的专款专用,同时接受监管,并建立完善押金退还制度,提倡“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模式。“我们建议企业将押金统一存放在一个接受监管的公共账户,企业不能动用这笔款项,需接受行业、政府、全社会的管理,另外要实现押金的即退性,用户想退马上就能退。”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认为,押金问题不仅出现在共享单车领域,从保护用户权益角度而言,实现有效的监管必须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如果用户不想用你这个企业的自行车了,押金应该随时能退。第二,不管企业以什么样的原因要退出市场,它都必须要保障所有用户的押金都能足额退还。”据了解,现在已有多家共享单车平台不再向用户收取押金,用户注册只需通过某互联网公司的信用积分审定即可。另有部分企业已经实现用户资金第三方监管。焦点2 骑行安全企业可为用户购买意外伤害险作为行驶在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就难免会发生意外。共享单车还曾因零件损坏等问题造成用户受伤,因此惹上官司。如何保障使用者权益?《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可以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虽然部分企业在《指导意见》出台前就为使用者购买了保险,但仍有骑行者反映,自己在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意外后,过低、赔付过程较复杂。对此,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洪洋表示,《指导意见》只提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后期需要各地出台相应细则来深入实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范。在线下维护服务上,目前有些共享单车企业有所欠缺,存在单车“带病上岗”的情况。《指导意见》就此提出,运营企业要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和方便使用。目前,已经有地方制定的管理办法提出,共享单车使用三年要回收更新,避免零件损坏带来安全风险。此外,《指导意见》对于安全骑行也提出了明确规范。企业应加强安全骑行的宣传工作,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作为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不得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运营企业“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告诉记者,未满12岁的儿童骑车上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儿童利用智能手机自行注册,《指导意见》提出的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孩子用父母的账号使用单车,目前只能通过加强对家长的引导,让他们多从孩子的安全角度考虑,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焦点3 停车管理鼓励使用电子围栏规范停车《指导意见》要求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洪洋表示,共享单车的有效管理,亟须政府、企业、行业和用户共参共治,当前建立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中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非常必要。负面清单主要划定某些区域,比如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盲道等,这是不能停放的,运营企业必须通过技术手段对用户进行规范。《指导意见》提出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吴洪洋认为,电子围栏技术并非强制手段,也非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的唯一手段,企业也可以通过加强相关运营维护的投入,最终目的是保证自己的共享单车不会存在乱停放的情况。目前国内已有个别城市在试点电子围栏,如上海市的静安区,就在北站街道设置了多处共享单车电子围栏。该电子围栏是街道与广州一家电子设备研发企业合作,由交管部门竖起“非机动车停放点”字样的蓝色停车指示牌。据介绍,这是通过芯片发射信号覆盖的技术,在这个电子围栏区域内由蓝牙发射器发出信号与共享单车进行连接,随后就会允许用户进行正常的结束计费,如果共享单车停在区域外没有连接上的话,就无法结束计费。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日前也表示,将试点电子围栏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焦点4 电动自行车“不鼓励发展不等于不发展”就各地频繁出现的租赁电动自行车,《指导意见》的态度十分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此之前,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已明确表示,不发展租赁电动自行车。但也有一些城市给租赁电动自行车“名分”。今年3月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列入共享单车范围。今年年初,在深圳方兴未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被交管部门叫停,上海出现的租赁电动自行车也遭到封杀。同一时期,租赁电动自行车也曾在北京街头出现,但两次都被交管部门叫停,理由是投放的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北京的电动自行车上牌要求。各个城市对租赁电动自行车态度不同,是否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做调整?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洪洋告诉记者,“不鼓励发展不等于不发展,但是必须要保证安全。”因而在《指导意见》中采取了较为折中的表达方式。对于这条指导政策的出台依据,吴洪洋表示,“它征集了各方面的意见,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各部委参加,体现了各方的想法。”吴洪洋指出,不同的城市间存在着理解上的差异,有的城市从安全角度出发,认为电动自行车速度快、重量大、电池暴露在高温下有风险、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采取不鼓励或是暂不发展的措施。但对于有些城市而言,市民出行半径较小,发展租赁电动自行车就可以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而且发展合标合规的租赁电动自行车对抑制超标电动车的使用上,也有一定的实际价值。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认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争议较大,特别是对于发展经营性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就更需要格外慎重。《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七(微信ID:pedaily日消息,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运营商小绿人宣布完成8000A+轮融资,是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领域最大融资。本轮融资由杭州浙大友创领投,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服务中心、中海双创跟投。此前,2016年8月,小绿人充电曾获得由中关村大河资本领投,杭州浙商绩优创投跟投的数千万A轮投资,两家在本轮继续跟投。据悉,此次融资主要用于新产品研发、生产和投放,丰富产品线,加速扩展市场。北京绿星小绿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定位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运营商。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运营小绿人智能充电桩,充电站云管理平台、充电站APP,构建智能互联充电网络。一直以来,传统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楼道充电以及飞线充电等五花八门的充电方式,导致安全事故频发,加之电动车生产缺乏统一的消防安全标准,在电动车充电器、充电线和电瓶周边部件方面,尤其容易产生安全隐患。而小绿人选择从这个领域切入创业,正在为了解决用户及监管部门对安全、规范的户外充电刚需。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依然是民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超过2.5亿,并以年出货3000多万辆的速度增长,相应市场空间巨大。小绿人创始人兼CEO蔡笃满在接受《投资界》采访时介绍,“目前整个电动车充电行业产品质量堪忧,规模化运营的服务商基本没有,各地零星服务商很多。小绿人通过自主研发的充电设备,将充电设备、服务实现优质化、标准化,用户原来使用自带充电器,现在使用小绿人共享充电桩。小绿人的充电效率很高,耗电量只有传统设备的30%左右,实现每次充电服务都能够盈利。”而小绿人创业的初衷,是搭建新能源互联网,以互联网化运营的方式,推动新能源的便捷、高效获取及使用,新能源(电能)在中国最具有用户基础,存在较大优化空间的领域,正好是电动自行车充电。蔡笃满向投资界介绍,小绿人目前已在北京、广州、深圳、海南等50多座城市开展业务。应用场景方面,住宅小区、大学科研院所(清华、中科院)、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等,凡是小绿人进入的场景,渗透率达到90%以上,用户粘性极强,平均2.8天使用一次。业内曾有人提出质疑,认为这门生意壁垒不高,蔡笃满则不这么认为。“这个领域看似没有技术壁垒,实则很高,规模化运营的竞争者也基本没有。这是一个全新的赛道。”为了建立强有力的壁垒,小绿人建立全流程掌控的供应链体系,这也是小绿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他介绍,首先,市场上并没有现成的产品可采购用于运营,也没有现成的技术方案可用于生产,需要从技术方案基础研发入手;第二,在研发出技术方案之后,需要从原物料采购开始进行产品生产,涉及十余个生产领域;生产完成之后,需要完成拓展落地到运营的全流程。这样一个长的流程,需要从技术研发、生产到拓展运营的全流程掌握,能力要求和门槛都比较高。团队方面,蔡笃满创建公司前在中央某部委任职,技术团队来自腾讯、华为等互联网及科技企业,市场团队来自美团、百度等互联网科技企业,财务团队来自长城证券等财务高层。作为小绿人早期投资人,中关村大河资本创始张翊钦表示:生命安全重于一切商业模式,保证充电过程中的安全是有技术壁垒和道德壁垒的。小绿人智能充电解决方案,既满足人们对安全充电的需求,又能将充电效率大幅提升,因其安全、节能、环保而被多个地方政府选为市政基础设施引入,充分证明了其优势所在,我们也坚定地看好其商业前景。本轮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服务中心,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投资兴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科技服务机构,将为小绿人带来政策优势,注入技术及产业优质资源。本文为投资界原创,作者:Rica,原文:http://pe.pedaily.cn/777.shtml【本文为投资界原创,网页转载须在文首注明来源投资界(微信公众号ID:PEdaily2012)及作者名字。微信转载须在文章评论区联系授权。如不遵守,投资界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八来源:新能源汽车商情近年来,低速电动车在内生性需求推动下,持续爆发式增长,但因行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驾驶员没有相应的驾驶资质等) ,使得各地对待低速电动车的政策不一。部分地方政府出于维持交通秩序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对低速电动车采取禁止态度,虽能够避免负面影响,但低速电动车的放量实际上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为了追求更方便、更舒适的交通方式,选择用低速电动车替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是一种需求升级的体现,政府一味的采取“堵”的办法效果并不好。随着行业的发展,目前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逐渐开始变“堵”为“疏” ,自2014年6月山东省通过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后,截止目前,已有湖北省、河南省、广东省等14个省、55个下属地市发布了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通过规范管理来推动低速电动车市场健康发展。通过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整理,大多数地方政府对于低速电动车是积极态度,从根本上认可了“低速电动车”的地位,从政策上规范模仿车型横行、低价产品泛滥的低速电动车市场,淘汰产品质量低下、没有研发能力的小型车企,让那些具备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政策鼓励和市场份额。图表1:各地方政策对低速电动车的态度汇总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2020年低速电动车销量将达300万辆因低速电动车主要定位于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故结合未来农村人口数量及保有量来测算行业未来市场空间。根据调研,目前部分“解禁”地区(主要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低速电动车千人保有量已达到5.7台,预计到2020年全国平均千人保有量有望达到10台以上。据此预计,到2020年我国低速电动车保有量将扩大到1000万辆以上,市场规模将达到千亿级别,考虑到4-5年的更新周期(第1-5年按照 10%、15%、20%、25%、30%更换比例计算) ,对应2020年销量将超过300万辆,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7%。图表2:年中国低速电动车销量及预测(单位:万辆,%)以上数据及分析来源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瞻与规划分析报告》。年中国 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在一个供大于求的需求经济时代,企业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在需求尚未形成之时就牢牢的锁定并捕捉到它。那些成功的公司往往都会倾尽毕生的精力及资源搜寻产业的当前...另:旗下的新能源汽车体验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2321号3幢(近宝联路),欢迎前来体验!《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九电动自行车的公共充电服务正在成为企业布局的新风口。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远盈智慧、小绿人科技等企业正在加速电动自行车的公共充电服务布局。近年来,由于充电器不合格、车辆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电动自行车充电事故频发。以此为契机,不少企业试图以建立充电桩、智能充电系统等方式向电动自行车领域进军。业内专家认为,应该制定电动自行车方面的国家性强制标准。但是,与汽车充电桩不同,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在获取消费者、物业门槛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该领域的前景依然“雾里看花”。企业蜂拥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服务为不少企业创造了商机。1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远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盈智慧”)旗下产品丫丫充电将物联网技术和移动应用相结合,用户可利用微信扫码关注的方式快速为电动车充电。目前丫丫充电已经在厦门、莆田、杭州、郑州、平顶山、成都和海口等多个城市全面布局,实现上百个社区建桩1.8万多个。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使用电动自行车用户近3亿,并以每年超过3000万的数量增加。户外安全充电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遍布全国近3亿的电动自行车户外公共充电需求,是一个高频的移动物联网应用及支付场景,将为公共充电服务运营商带来进入上百万物业、楼宇、园区、商圈的机会,也将成为各家互联网公司争夺的入口。除丫丫充电外,小绿人科技也推出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柜G1及充电桩Z5,这两款产品用于提供户外公共充电服务的智能充电设备,面向全国市场免费投放。其中,小绿人充电桩安装在小区、园区和商业楼宇等用户生活、工作区域,为电动自行车日常通勤用户提供户外公共充电的解决方案。小绿人充电柜则摆放在外卖快递集中商圈、商铺以及站点,为外卖、快递等物流垂直领域提供电池存储、充电解决方案。企业积极布局的同时,资本也关注到了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服务。据了解,海淀区、中关村大河资本、浙大友创投资、杭州绩优投资、中关村中海投资、等先后注资小绿人。小绿人新品发布会也吸引了中关村海淀园产规处、中石油昆仑信托、浙民投、久安富赢集团、丝路云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美团、百世快递等相关方参加。安全隐患企业积极布局的背后,是电动自行车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目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上班、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而随着使用数量的增多,行业标准滞后,监管不及时,电动自行车自身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开始增多,这严重影响人身财产安全。这一现象背后,是整个充电行业令人担忧的现状。从产品层面来说,充电的核心产品――充电器质量堪忧。公开数据显示,90%市售充电器不合格,极易引发充电火灾。为电动自行车提供能源的电池,则缺乏统一标准,类型、规格多样,劣质电池充斥市场。车辆线路老化、短路也是造成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原因。目前的充电服务,零散分布在各个小区、物业,以物业提供插座、用户自带充电器方式完成充电。更多的用户将车辆推入室内,或将电池拆卸入室充电,安全隐患极大。严重的安全隐患引起了各方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的重视。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而就在前不久,有相关专家也表示,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相关安全规范应改为强制标准,尤其是在充电装置方面,应尽早制定电动车充电设备的技术行业标准。不过,暨南大学行政法学专业教授刘文静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的强制立法只能约束到生产厂家和销售厂家。生产产家在出厂时要明确合格检验标准也就是国家出台的强制标准,销售厂家在销售时也应明确合格证。任何一方存在问题都是违法的,但对于个人要在哪里充电的监管则比较困难,可操作性不强。刚需待考虽然商机已至,但企业想攻克电动自行车公共出行服务的行业困局尚需时日。目前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产业配套尚未建立,市面上没有可以直接用于公共充电服务运营的产品和设备,需要从基础研发入手,完成整机系统集成与协同生产,独立落地运营。而如何制造一个“万能充电器”来适配五花八门的电池也对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考验。据小绿人CEO蔡笃满介绍,给不同类型、规格电动车电池安全充电的基础和前提,必须能够识别出电池规格参数,在准确识别的基础上,自适应输出电压、电流,动态调整电源参数,识别电池充满,自动断电。目前小绿人方案已经突破了智能识别电池、自适应动态控制电源核心技术。在获取用户方面,一些消费者认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可拆卸,更多人愿意拿回家自己充电,公共充电服务并不是刚需。对此,远盈智慧创始人李飞解释称,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是消费者的财产,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消费者有权自由处置。但是电动自行车电池在普通插座上长时间充电,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在政府法律的推动以及社会舆论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意识到在家里充电的安全隐患。社区公共充电设施完善以后,消费者自然从善如流,在集中安全的停车区进行充电。“当然,作为企业,远盈智慧会更多地从市场的角度引导用户消费,比如合理的市场定价、愉快的用户体验。从我们目前的运营看,用户的转化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李飞说。无论在小区还是商圈,充电设施安装、摆放,都需要场地和电源,物业管理单位是迈不过去的门槛。物业方是否具备安全管理和责任意识,是否认可项目方提供的解决方案,是成败的关键。李飞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业公司本身是为社区业主服务的单位,他们有改善住户充电需求的服务义务,也有落实国家电动车充电安全措施要求的法律责任。同时,他们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也有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诉求。“我们一方面让他们认识到目前电动车私拉乱扯不规范充电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和法律责任,同时采用分润模式,在商业上和他们形成共赢的合作关系。在市场推广过程中,物业都主动成为了电动车消防治理的管理员,也成为了我们紧密的商业合作伙伴。”李飞说。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发展中心副研究员李燕霞表示,企业在此时进军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领域是应市场需求,但仍需考察市场,企业应注重用户体验以及便利性,而公共充电服务是否会成为新的资本风口仍然尚待观察。《鼎亨汇通热点资讯》 精选十摘要: 根据多家媒体报道6月25日消息,共享单车目前已经入驻全国各大城市,几乎覆盖了国内一二线城市。今天广州发布了不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助动自行车共享单车进行互联网租赁。一些重点道路不允许投放共享单车,现在最新消息,甚至有的城市明确提出重点道路不能投放共享…根据多家媒体报道6月25日消息,共享单车目前已经入驻全国各大城市,几乎覆盖了国内一二线城市。今天广州发布了不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助动自行车共享单车进行互联网租赁。一些重点道路不允许投放共享单车,现在最新消息,甚至有的城市明确提出重点道路不能投放共享单车。南宁市也同样发布了有关共享单车的禁止令,如果有市民骑车来停放的,相关管理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就会及时挪走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据报道知道,使用网上资源显示,在南宁市共享自行车共享单车9.5万辆,区别都是ofo、摩拜、永安行、索天、酷骑。据南宁市媒体报道,南宁市市有关部门召开加快共享自行车管理工作会指出,单位和共享自行车共享单车管理不规范将被淘汰出局。一些重点公路无法投放共享自行车共享单车,若出现市民骑自行车共享单车来停放的,企管员可以及时移走。而且南宁市都正计划推出电子围栏。共享单车最后,现在共享自行车共享单车已步入驻国内各大城市投放发展,给别的城市的市民带来更多的便捷,因为一些各大问题,影响市容,并且给交通带来各大烦恼,共享自行车共享单车好景不长,有时候一步走错,步步难行。共享单车您对此事有如何看法?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理财老平台立即理财拿红包→无界财富(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网贷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173559.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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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高利贷应当退还借款人高于36%的那部分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判定合法现金贷及非法高利贷的监管红线应当是实际年化利率是否超过36%,实际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合法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非法高利贷。
例如XX金融平台,借款4000,分期三个月,每月还款1553.11,实际利率99%,明显是非法高利贷。尽管平台以各种“费用”为辨辞,但终究掩盖不了高利贷的实质,因为法律认定很明确: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与借款金额的差额就是利息,这个利息当然包括网贷平台巧立名目的各种各样的所谓“费用”。
违反国家法律的借款合同,一开始就是无效合同!借款人只需还本金和合理利息!
要讨回高于36%的高利贷利息,现在就立刻投诉网贷高利贷!
(如何投诉网贷高利贷,百度一下就知道)
“现金贷”高利贷应当退还借款人高于36%的那部分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判定合法现金贷及非法高利贷的监管红线应当是实际年化利率是否超过36%,实际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合法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的现金贷业务应当认定为非法高利贷。
例如XX金融平台,借款4000,分期三个月,每月还款1553.11,实际利率99%,明显是非法高利贷。尽管平台以各种“费用”为辨辞,但终究掩盖不了高利贷的实质,因为法律认定很明确: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与借款金额的差额就是利息,这个利息当然包括网贷平台巧立名目的各种各样的所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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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诉网贷高利贷,百度一下就知道)
小骗的老母真好操
我们在选购短期理财产品的时候,需要根据你的投入期限,资金用途,以及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等综合考虑来做出最终决定。只有通过这样层层的筛选,才会让你购买到更加靠谱的短期理财产品。现在监管都不让平台有风险保证金了,履约险应该是现在安全等级最高的了。就是保险公司和平台合作,给借款人买保险,保借款人能履约还钱。如果借款人不还钱,就有保费了呗。不过这个也不是一般平台能谈下来的,得是资产风控都非常好的平台才有可能做,不然谁都不还钱让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又不傻。不过也要警惕有平台上假的履约险,要擦亮双眼。目前履约险我买过和信贷,XXXXX,米缸金融都还可以,合作的都是大公司。不过网贷有风险,不管是什么保证都要擦亮双眼比较好。
就是都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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