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中介版有效吗

违章建筑出租合同有效吗
在生活中,房屋出租的事情是很正常的,与此同时,违章建筑出租的事情也屡见不鲜。那么违章建筑出租合同有效吗?
原告李幺达将自建违法房屋出租给被告王雷,双方于2001年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一份,约定租期为一年,年租金为27000元。到期后,双方口头协议续租一年。但到期后,被告王雷拒付租金。现原告李幺达要求被告王雷腾房并给付拖欠租金27000元。那么违章建筑出租合同有效吗?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该租赁合同无效。理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产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违法建筑不得出租。只有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才受法律保护。本案因签订合同内容不合法,属无效民事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合同法》第216
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对出租人来讲,房屋本身合法与否是明知的,也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系其合法有权出租的房屋,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用途。如果出租房屋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时,也应尽到相应的审慎义务,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的产权证件或审批手续。如果承租人未尽必要审核义务,对于损失的产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承租人所尽的审慎义务应为形式上的审查义务,如果出租人故意伪造相关产权证件或者审批材料,导致承租人在形式上尽了审核义务后,无法得知承租房屋为违法违章建筑,事后,承租人对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损失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一般来讲,出租人对于房屋的情况明知,对于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损失,出租人应当承担70%以上的责任。但如果承租人对于房屋是违法违章建设的情况是明知的,仍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损失责任分配,有观点提出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损失。笔者认为,出租人是房屋的建设者或者受益者,对房屋的情况也最为熟知,如果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将房屋出租,情况不是极为特殊,仍应由出租人承担50%以上的责任;如果情况比较特殊,比如出租人出租房屋的价格极低,时间较短,合同中对责任承担又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判令出租人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责任较低的相应损失。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的内容,如有不足之处,还望指正。到底呢?详情尽在佰佰安全网的库!
责任编辑:郭动
现在很多女性肥胖,那么,哪些女人减肥方法能让女性快速变瘦变美呢?下面编辑分析女性肥胖的原因,介绍两种女人减肥方法,运动减肥法和中医减肥法……
一周热门排行我家房子租给建筑公公司临时做办公室,合同是两年,想不租了……_百度知道
我家房子租给建筑公公司临时做办公室,合同是两年,想不租了……
我家房子租给建筑公公司临时做办公室,合同是两年,想不租了……我家房子租给建筑公公司临时做办公室,合同是两年,可是现在他们把我家房子里面弄的一团糟,还在房顶上另外建了一个活动板房,导致屋里在下雨天时会漏雨,不想租给他们了,打官司能赢不?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需要看你们的租房合同,甲乙双方要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有要求对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损害房屋质量的条款,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可是当初没有写这些条款,本以为就是简单的租房子的,谁也没想到结果会这样,这官司还能赢不?
是不是对方可以改变你房屋结构及其他的相关条款也没写,那就以这条要求终止合同。
嗯嗯,行!那就是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大了,对吧?谢谢
采纳率:73%
不准他乱动乱盖,按合同办事,合理调节。
可以协商不租给他们,还有他们搭建板房合同上没同意他们不可以盖,
嗯嗯,对!就是合同上没说明不让他们盖,所以现在才不好打官司
当时他们也没说要盖啊
不租给他们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找房子,是这样写的吗,
就说不租了,打建的房子,没经过你们同意,让他们拆了
上面没有注明,当时合同是由对方写的,毕竟家里都是一些农村人,也不太懂,就以为他们就是单纯呢租来住办公室而已,可是现在弄成这样,家里面的人也不知道咋办,我又还是学生,有不太懂……只能上来求助大家了
打官司很麻烦,简单就是不租给他们了
他们要闹就说他们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的,又漏雨,找各种理由,不然就报警
可房子都被他们弄坏了,我除了不要他们钱,能不能让他们把我家房子弄好呢?
让他们弄成原来的样子
不要怕他们
嗯嗯,行!谢谢您啦
就是担心家里没建筑公司有实力,怕告不了他们……反而弄的家里负债累累,那就不好了
不然就让他们住满合同期吧,担心遇到无赖
到期不租他们也没话说,世道就这样,善良的人总是被人欺负,
家里没人撑腰,担心吃亏,
试试吧,反正总不能让他们这样瞎搞下去……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对方违约,你当然还可以要求租赁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恢复原状,这种情况需要你举证证明,如果举证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你的官司肯定可以赢。
嗯嗯,好的!谢谢啦
他们在我家房子周围违规搭建一些大棚,还把家里钉了许多钉子,基本无法恢复原状……现在导致楼顶还漏水,你觉得这个可以起诉他们吗?
可以的,只要破坏了原租赁房屋的结构,导致无法恢复原状,那么当然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可是我们当初合同里没有说不能改变房屋结构这条,这能赢吗?
租赁合同一般都不需要另行约定不得改变结构,如果可以改变结构才需另行约定。
嗯呢,好的!谢谢啦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欢迎光临曾繁科的网络办公室
欢迎光临曾繁科的网络办公室
咨询热线:
找法网地区特邀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地区:广西 南宁
(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真:执业证号:32646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办公电话:
欢迎光临曾繁科律师的个人网上工作室!您有问题可以留言咨询或者打电话()直接与我沟通。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会及时的给您解答。请您在问题解决的同时把我推荐给您身边需要帮助的朋友,谢谢!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32646
电话: 手机: 您是该网站第987262位访客
总站网址:http://china.findlaw.cn EMAIL:
技术/客服:TEL:400-678-6088 传真:020- QQ: ICP备案号:B2-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找法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规避您的风险,建议您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
快速关注律师关于在租赁场地修建临时性建筑的问题_其它- 一起装修问答
短信快捷登录
请输入密码
您还可以使用合作账号登录网站:
还没有一起网帐号?10秒钟,
微信扫码&快速登录
验证即登录,未注册将自动创建一起网帐号
获取动态密码
微信账号登陆
微信扫一扫绑定/登录
关于在租赁场地修建临时性建筑的问题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一起装修网”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你的装修预算约 ? 万元
整体橱柜、马桶、瓷砖等
人工费+施工辅材
设计费:?元
(测量、设计、报价)
关于在租赁场地修建临时性建筑的问题
浏览64次 悬赏: 0
关于在租赁场地修建临时性建筑的问题
回答该问题即可获得 2 经验值,问题被采纳即可获得 2 经验值!
我来回答&&
装修从哪入手?
从免费户型设计开始…
全部回答(0)
A:一、房屋租赁*明需要什么材料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出租人的*明;(3)共有房屋
A:防滑地砖80*80的规格,中高档品牌,价格在30-60元之间。所以你买40元的价格是差不多。
厨房壁橱一般是在贴砖之后弄,这样可以避免在贴砖过程中破坏厨房壁橱,也是为了保持壁橱的卫生。
A:1)橱柜不能太贪便宜,板材至少要露水河的,橱柜用的板材量相当可观,再加上一般不大的厨房空间和较湿热使用环境,适合放甲醛的条件,因此环保还是很重要的。
2)柜门面板最耐用是防火板的,寿命最短是吸塑的,最怕划是烤漆的,最贵是实木的,最便宜是双饰面的。
3)银子少又很少下厨房,并看中效果的,吸塑,可以做出各种实木才能做出的造型来。
4)银子少又经常下厨房的,防火板或双饰面,耐用和实用。
5)橱柜门封边最好用ABS或铝的,比较耐用。
6)橱柜顶柜用处不大,既不能放太沉的,又拿取不是很方便,远不如做一个一通到顶的40柜子实用。
7)柜门用玻璃的没有必要,橱柜里放得没有啥工艺品,都是油盐酱醋似的杂物露出来很难看,如果非要用,最好带花或磨砂的。
8)柜体刨花板不能反复上下钉,所以一开始还是用好一点的五金。
9)橱柜门把手最好不要用容易挂衣物的,而且要考虑湿手或油手使用,所以最好选拉手大一些的。
10)中餐需要放置的东西比西餐要多得多,千万不要忘了给米,面,油,杂粮留下放置的空间。
11)如果把消毒柜,烤箱什么的都嵌入到橱柜中,这些电器四周的柜壁最好贴上铝箔纸,要不连四壁也一起烤了,减少橱柜使用寿命。
12)*作台正上放一盏小瓦数*作壁灯,非常实用。
13)30-35能够放*,菜板,筷子,瓶子什么的拉兰是鸡肋,根本放不下多少东西,换成放调料的,取用也不方便。其实就两种拉兰最实用,1种放碗的,一种放锅的。
14)拉兰最好不用连在门板上,时间长了门板容易变形,与其他门板不实一个平面上
15)抽屉很实用,但并不是越多越好(价格太贵),其实大部分抽屉内都没有合理摆放,可以考虑抽屉里的小隔断。
16)不锈钢台面最耐用,人造石最不经脏,石英石最贵。经常使用的还是不锈钢台面最合适,嫌冷,可以用面板和瓷砖颜色调整。
17)不锈钢压花台面比拉丝台面不容易显划痕。
A:你好,房屋租赁管理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  条为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土地资产管理,土地*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下简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签订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是出让的补充。当前应以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租赁。&  条对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有偿使用;对因土地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租赁。新增建设用地,推行和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出让的补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是原有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都出让,不租赁。&  条县级土地行政主管本行区域内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工作,并依法监督检查。&  第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和支付、土地租金标准的和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第六条国有土地租赁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报县级批准。涉及征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国有土地租赁,要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有条件的,招标、拍卖。采用双方协议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及省规定的最低地价折算最低租金标准,协议出租结果要报土地行政主管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土地行政主管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国有土地租赁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地,租金标准应按全额折算;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  采用短期租赁的,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租赁的,应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土地租金支付、租金的间隔和。&  第九条国有土地租赁可以具本情况短期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不超过5年;对需要地上建筑物、构筑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长期租赁,租赁期限由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第十条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年期的土地租金并开发建设后,经签订合同的原土地行政主管同意,可将剩余年期的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上或抵押,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者分租给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人了附加租赁关系,人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人转让土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时,土地租赁合同转让。&  第十一条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内,承租土地出让,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  第十二条已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土地使用者,有条件的,可终止原租赁合同,改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土地使用权。&  已签订土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有的,交足已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后,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可以终止原出让合同,改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对土地使用者依法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应对承租人补偿。&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承租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满前三个月向县级土地行政主管上申请续期,并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租赁审批手续,除社会公共利益面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以批准。未按规定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依法无偿收回,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由无偿,或要求承租人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土地行政主管同意转让、转租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土地行政主管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  第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应国有土地租金的征收工作,协助财政作好土地租金的使用管理。土地租金由土地行政主管代征代缴,全额上交财政,使用财政印制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用收款收据》。收取的土地租金参照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办法管理,按规定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第十五条各地在本《办法》下发前对国有土地租赁适用范围已有规定或各地已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暂按已有规定及《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在需今后工作中规范;本《办法》下发后实施国有土地租赁的,一律按本《办法》要求规范办理。&  第十六条《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文本在国土*部制发前,由省国土测绘局制定试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日起。&  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下简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签订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是出让的补充。当前应以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租赁。&  条对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有偿使用;对因土地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租赁。新增建设用地,推行和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出让的补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是原有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都出让,不租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  条县级土地行政主管本行区域内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工作,并依法监督检查。&  第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和支付、土地租金标准的和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第六条国有土地租赁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报县级批准。涉及征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国有土地租赁,要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有条件的,招标、拍卖。采用双方协议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及省规定的最低地价折算最低租金标准,协议出租结果要报土地行政主管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土地行政主管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国有土地租赁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地,租金标准应按全额折算;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  采用短期租赁的,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租赁的,应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土地租金支付、租金的间隔和。&  第九条国有土地租赁可以具本情况短期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不超过5年;对需要地上建筑物、构筑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长期租赁,租赁期限由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第十条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年期的土地租金并开发建设后,经签订合同的原土地行政主管同意,可将剩余年期的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上或抵押,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者分租给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人了附加租赁关系,人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人转让土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时,土地租赁合同转让。&  第十一条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内,承租土地出让,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  第十二条已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土地使用者,有条件的,可终止原租赁合同,改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土地使用权。&  已签订土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有的,交足已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后,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可以终止原出让合同,改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对土地使用者依法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应对承租人补偿。&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承租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满前三个月向县级土地行政主管上申请续期,并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租赁审批手续,除社会公共利益面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以批准。未按规定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依法无偿收回,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由无偿,或要求承租人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土地行政主管同意转让、转租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土地行政主管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  第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应国有土地租金的征收工作,协助财政作好土地租金的使用管理。土地租金由土地行政主管代征代缴,全额上交财政,使用财政印制的《土地有偿使用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免费获取靠谱装修设计
个免费名额
我们承诺:一起装修网提供该项免费服务,绝不产生任何费用。
抢免费设计名额
每天限50个
请放心填写您的隐私将被严格保密
7年服务700万用户,中国家装十大电商平台
重复报名!
亲,您已经报过名啦,给别人留点机会呗
我们还有更多精彩活动,
向帮助了您的知道网友说句感谢的话吧!
提问期内,追加悬赏一次,可延长问题的有效期3天。悬赏越高,会吸引到越多的关注。
追加悬赏:&大家都在搜:
您的位置: &
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有效吗
如果一个房子需要出售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和消防检查才可以的,如果还没有经过验收,就把房子租出去的话,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未经竣工验收的有效吗1、只有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合同无效是对法律行为最为严厉的否定性评价。在私法领域,对于合同行为的最严厉惩罚莫过于宣告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彻底否定,打破了当事人对自我财产的安排,导致当事人合同利益的落空。大量、经常和不加控制的宣告合同无效,将使普通公民和市场交易主体丧失对于交易安全的信任,市场将缺乏活力,整个社会资源将大量浪费。故而,我国法律对合同无效的认定要求越来越严格。先是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其中第五款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后是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再是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该条既完善了合同无效制度,对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严格适用合同无效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同样意义重大。我国一般将强制性规定分为管理性规定或取缔性规定和效力性规定。只有违反后者才否认其效力。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标准来界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一是该强制性规定是否明确规定了违反的后果是合同无效,如果规定了违反的后果是导致合同无效,该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将导致合同无效的,但违反该规定如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应当认定该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2、《》第六十一条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准备交付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时;由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对该项工程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从内容可以看出,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交付使用的前提。从调整对象和立法目的的角度分析,该规定是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即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主要目的是从建筑物安全性的角度,要求建设方在施工结束后对建筑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新建工程在具备合格质量标准和可靠安全性能的前提下投入使用,并不是针对建筑物本身的合法性问题,它与合同行为无关,相应的合同行为本身依然为法律所允许,建设方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工程,应该自行承担房屋质量瑕疵的风险,但这并不影响相关租赁合同的效力。3、的合法性审查应以规划许可为核心要件标的物合法是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在房屋租赁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应当如何确认标的房屋的合法性是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工程的规划审批、施工审批、验收备案、权属登记等多个环节都属于国家管制的范围,涉及众多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条款。而事实上,有许多未能完全取得合法手续的房屋也已建成使用,并且进入了租赁市场,对此类手续不完备的房屋是否应当一概认定为违法建筑,从而将涉及此类房屋的租赁合同也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日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具体化,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三种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且未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且未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由此可见,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审查应当以是否取得规划许可为核心要件,因为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审批反映的是国家对建设项目在区域用地布局、功能分区、交通体系中的合法性认定,在城镇区域进行建设工程都应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申请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的“”,没有取得规划许可和未按照规划建造的建筑物均属于违法建筑。当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诉争租赁房屋存在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房屋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如减少租金。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个房子还没有经过验收就已经进行出租这种行为是属于违规操作的,这种没有经过验收的房子,严重的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没有如实相告对方,这种情况一般来说签订合同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延伸阅读:
分享到朋友圈
房地产专业律师
帮助过710人,获好评率100%
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邵丽霞律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司...
房屋出租相关知识
房屋拆迁的消息已经传来了,也下发给房屋的主人过多几个月就要进行拆迁。在这时房屋的主人为了多赚几个月的房费,依然将要拆迁的房屋出租给租客,结果给租客带来了一定的费用损失,租客要求赔偿。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房东不同意,于是承租人就单方面解除合同,但这是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况。房东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觉得承租人做法不合理,想要扣除他的部分押金。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在小区大部分都会有物业公司进驻管理,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的时候,小区是会无偿提供房屋给他们当做是办公管理用房等等。但是有些人却将物业管理用房进行出租,从而获得一定的收益,小区居民觉得不妥。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对于房东来说,有多的房屋可以进行出租也可以进行抵押,但是对于已经租出去的房屋还能进行抵押吗?或者说在房屋进行抵押之后还能进行出租吗?对于也两个问题,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地产法律咨询
你好,如果贷款方存在过错,您可以通过诉讼确认,如给您造成利息、信用等其他损失,可以一并主张要求赔偿,建议电询详情为你解答
等1位律师回复
您好,都可以买的。
等4位律师回复
你好,有几个继承人,房子留给谁,可以加微信(手机号)详细咨询我
等1位律师回复
因角阀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
等1位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直达
保障性住房
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邵丽霞律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
房地产指南
房屋出租热门文章
随着经济发展,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租房居住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究竟房屋出租合同要俺们写才规范?房...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层出不穷,短短半年时间,已经接受委托近百件,呈急剧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一则不...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拥有闲置房屋的房东,在自己出租房子的过程中,为了省心,将房屋交给...
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营方姓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
《新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是在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
2009年9月,小张一家来到上海,租借了一套毛坯商品房。2010年1月的一天晚上,小张下班回...
房屋出租相关专题
邵丽霞律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屋租赁合同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