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原租赁合同同期间房屋被卖,我是否能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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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同上写“该房屋现有租约正在履行中,卖方保证承租人放弃购买权并保证于本合同约定交楼时间前租客已搬离该物业且租赁关系已解除或终止”。30/6放款,已到交楼时间,卖方现说租赁合同年底到期,要直接将租赁合同转给我。个人觉得他违约了,要求赔偿我多一个月的租金;或立即让租客搬走按期交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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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哎呀,不合理,买卖不破租赁。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二手房经纪人
最好协商吧,要是你不用房子的话,可以继续租给他,然后你收房租,要是不同意的话,直接叫租客搬走,违约金叫原房东赔偿,
二手房经纪人
不合理,房东应自己偿违约金
二手房经纪人
遇到这种事情,三方应该坐下来商量!责任在业主那里,如果买方愿意接受租赁合同也可以,不愿意的话,房东赔偿租客这是肯定的,但这个还是要和租客商量一下!因为在这期间,租客有权不搬。房东需要卖房的,应该提前就和租客说好!
二手房经纪人
这种纠纷很难处理的,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未到期,租客有权不搬走的,遇到这种问题最好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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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最好协商解决
二手房经纪人
合理的,存在问题就按合同走,不搬走当月房租应该给你的,
二手房经纪人
你可以这样做,你就得把租客赶出去,上策是你能接受租约,中策是不接受租约可以选择三方协商解决,下策是直接赶人
二手房经纪人
是合理的 因为是卖家违约了
二手房经纪人
这种问题最好三方协商,买卖与租赁不冲突。
第1-10条,共1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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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被法院通知将拍卖,但一年合同未到期,我可以要求搬走,并赔偿我一个月房租吗?
上海-松江区&08-05 11:46&&悬赏 0&&发布者:990656…… & 回答:(5)
我五月份租了一间房子,交二押一,租期一年。六月份收到一份法院判决书,说房子要被拍卖了,限定六月底屋里面的人要搬走,签合同的时候二房东没有事先告知我房屋欠款的情况。然后我跟房东协商,押金就不交了,住一个月给一个月钱,房东同意了,结果到现在房东又不同意了,我想问的是,按照现在这个情况,房子在我没有住满一年的情况下,我还能按合同赔偿我一个月房租的要求吗?或者,我按照法院判决书的规定搬出,能要求赔偿一个月房租吗?租的房子被法院通知将拍卖,但一年合同未到期,我可以要求搬走,并赔偿我一个月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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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主张赔偿
法院裁判书通知6.30号搬离,但是二房东说不会被拍卖那么快,让我们继续交房租,继续住,一直住到了今天,但是我们住的不安心,想提出搬走,并且要求按合同赔偿可以吗?
我要求退房,要求赔钱,他不同意,并且说要换我的门锁,我该怎么办?
协商不成的话 就向法院起诉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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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主张赔偿
房子不知道什么时间就会拍卖,但是房东让我继续交房租跟押金给他,到时候被拍卖了,我应该按照合同要求赔偿,但是上个月我跟他协商,注满一个月再给钱,但二房东现在又否认了,这样说话不算话,所以到时候赔偿什么的肯定拿不回来。现在又说要把我门换锁!我该怎么办?
[上海-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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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一点吧,房东欠钱房子被拍卖,还能赔你吗?
我是跟二房东签的合同!
[上海-普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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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东退还租金、赔偿违约金。
法院裁判书通知6.30号搬离,但是二房东说不会被拍卖那么快,让我们继续交房租,继续住,一直住到了今天,但是我们住的不安心,想提出搬走,并且要求按合同赔偿可以吗?
可以的,判决书已经下来,按照判决执行。
好的,非常感谢您!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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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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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房屋导致要求赔偿房屋装修费?
上海-杨浦区&10-12 20:49&&悬赏 0&&发布者:136017…… & 回答:(8)
我在号同一个社会培训机构在赤峰路55号2楼现场签订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把2楼租给他们做为招生用;
一年租赁期间,对方多次拖欠房租,直到通知拉电才收到拖欠长达90天的房租;2015年11月,对方又私自破坏建筑外墙,我怕出事,报警通知警察对方才停止施工;对方也出具承诺书:施工没有经得房主同意,合同结束房屋恢复原状;
号,对方又找了一批工人开始在房屋内部施工;3月1号,我发出不再续租函;并且多次短信电话通知对方停止施工;对方坚持持续不断施工直到4月25号合同到期,我停电为止;
合同结束后,我要求对方退还房屋,恢复房屋原状;&
对方电话短信我说必须租给他们,他们都搞得定,否则赔偿他们100万;
我把案子提交给了仲裁委员会;对方提出反仲裁。
对方提出要求认定合同无效;要求退还房屋租金,要求赔偿他们44万装修费;
他们提交的装修费证据显示他们同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时间点这个装修公司还没有成立;同时他们到城管部门举报说我是违章建筑;
我的房屋是一个商铺,修建于2003年,层高7~8米,那个时候的商铺都是自己买到后,搭建二层;所以产证上是没有二层的;
我认为作为杨浦区东华职业学校来说,租赁期一年,已经达到租赁目的;租赁期间,拖欠房租,转租给他人卖寿司;破坏建筑外墙;
租赁结束,杨浦区东华职业学校又去举报房屋违章,伪造装修证据;&
这个房屋从4月25号我停电到现在一直是处于他们的控制中;
请问律师,这个案子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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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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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1、对方的要求,属于无理要求。
2、你可要求恢复恢复原状,并返还房屋。
3、可委托律师及时起诉维权。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河南-濮阳]
回复时间:
1、合同到期后,你作为房子的所有人,可以选择不再续租。这是你的权利。
2、承租人未经房主的许可,私自破坏房屋结构、墙面的,应当恢复原状。
3、承租人装修费用如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由承租人承担,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执行。
4、违章建筑依法应当拆除,但应当有建设部门拆除。
5、违章建筑在有权机关依法拆除前,仍属于你的财产,他人不能侵犯。
6、合同到期,对方应当搬离房屋,恢复原状。
7、综合分析来看,对方要求赔偿装修费用属于无理要求法院不会支持,如你起诉对方侵权,让对方搬离房屋、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应该会赢得官司。但对方可能会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你私自加盖的违法建筑要被拆除,因此,建议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走诉讼程序。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首先,如果二层没有房产证,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能会被判为无效。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指导意见,因在合同无效期间占有对方财产的,那么财产的所有权人(即你本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占有人(即对方学校)主张占有期间的使用费用。也就是说,合同无效,对方应当把房屋返还给你,而且你完全不要将之前对方所付的一年租金返还给对方。相反,假如对方拒不将房屋返还于你,你仍有权要求对方按照你们之前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继续支付你相应租金。
其次,对于对方所提出的装修损失。如果你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同意对方可以装修,且你已经及时对其装修提出异议,那么对方装修就涉嫌违约,你无须支付给对方装修损失。相反,假如因对方装修造成你房屋损失,你还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最后,对于你二层房屋是否属于违建问题,那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而且对于是否属于违建,根据法律规定要有严格的认定程序,并不是对方说一说那么简单的。
如果对方仍然咄咄逼人,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对于合同被判无效,并且判决对方返还房屋后,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判决书。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青海-西宁]
回复时间: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对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方虽然多次拖欠租金,但是不能否定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只要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即对方必须按期支付租金。
&&&&其次,如果承租人需要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破坏外墙,应当首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如果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是需要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再次,关于对方主张的装修费用,双方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对方又在未经您允许情况下擅自破坏租赁房屋,其对装修费用的产生也是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您可以拒绝承担相应费用。
&&&&最后,对方向城建部门举报您的商铺是违法商铺,这个与您的房屋租赁纠纷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被认定违法建筑,并不能否定你们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因此,建议您权衡利弊,综合考虑。单纯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来看,对方的主张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租金并承担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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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马上起诉处理;2、应该聘请律师帮助处理;3、起诉要求;对方搬出房屋;给付租赁合同期满后搬出前的使用费用;恢复原状;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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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的要求不合理,你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违法搭建部分的租赁合同无效,但不影响你们收取租金(使用费)。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上海-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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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描述来看,对方的做法和要求是无理的。
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处理。详情,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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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要求不合理不合法,建议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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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产生的纠纷中,主要是关于买卖关系以及租赁关系之间的关系,如果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该怎么解决?租赁关系是否收到保护呢?找法网小编告诉你。
  找法网网友咨询:我是做生意的,在合同期内,房东没有通过我,就把房屋卖给了他人,我可以告他房屋买卖无效吗?并且以他的卖价购买吗?
  湖北恒康王建峰律师回复:关键是对方的房产是否已过户?已过户你你主张无效,一般不会。
  湖北法鸣律师事务所姚习洪律师回复:根据我国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你可以告他房屋买卖无效。
  【相关阅读】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城镇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前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A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对方同意。
A属于格式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有利,可向房管局投诉
A您好 如果你们合同约定的支付尾款的时间没有超过最后的截止时间 对方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 就是对方违约了,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该合同
A房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谁才有权跟你签订买卖合同。
A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A你好,只是根据您说的情况,买家确实已经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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