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六级伤残军人待遇2018退伍能赔领多少钱

我是六级伤残军人,当兵五年,退伍两年了,现在还可以买养老保险吗?可以的话要继续买--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我是六级伤残军人,当兵五年,退伍两年了,现在还可以买养老保险吗?可以的话要继续买
我是六级,当兵五年,退伍两年了,现在还可以买吗?可以的话要继续买多少年?多少钱一年?多少岁可以领?
ask****882
工资福利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无锡工资福利律师
律所: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梁溪区
擅长劳动工伤
律所:江苏无锡万仕邦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
擅长劳动工伤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工资福利法律百科
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内容,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那么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一次性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更多知识尽在律师365百科栏目,来了解一下吧!
工资福利相关知识
工资福利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2018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对于伤残军人,是为国家受的伤残,国家会发放一定的,并且需要为军工办理退伍手续。那么,2018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如下第二十五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第二十六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第二十七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第二十九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第三十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延伸阅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最新相关知识
相关法律聚焦
地区找律师
热门文章推荐
热门法律专题
自媒体文章
无锡在线律师
400-400-400-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2017参战参试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 liuxue86.com - 政策 】
  2017参战参试退伍军人补贴新
  大家知道2017参战参试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参战参试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相关消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第一条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在本办法中简称其他优抚对象。
  第三条 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保障水平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并保证优抚对象现有医疗待遇不降低;给予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优惠和照顾。
  第四条 国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予以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具体办法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民发[号)规定执行。
  第五条 在城镇就业的其他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地方政府应督促优抚对象所在单位按规定缴费参保,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各地应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参保。
  第六条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其他优抚对象,可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住在农村的其他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确有困难的,由优抚对象所在地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帮助其缴费参保。
  第七条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以及参加上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第八条 各地应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吸收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对规定范围内的、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以及个人共付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待遇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其他优抚对象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优抚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第九条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政府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
  第十条 优抚对象到医疗机构就医时凭证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自愿减免有关医疗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公开对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的医疗服务项目;应完善并落实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由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统一办理无工作单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手续;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医疗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合理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已参保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参保优抚对象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卫生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医疗机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制定相关优惠服务政策,落实优质服务措施。
  第十七条 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所需情况,积极配合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调查核实。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医疗待遇。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参战退役人员,是指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日起实施。
  2017年最新优抚政策解读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抚恤对象包括: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家属、&&本条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失去自养能力后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优待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复员军人(指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参战军人、参核参试军人、退伍军人属于优待对象。
  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统称为优抚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指:残疾军人,&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参战参核退伍军人。
  民政部规定优抚对象种类
  (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凡是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的,有退伍手续或确切证明的,由地、州、市、县民政部门审核,经自治区人民厅批准后,可确认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2)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凡是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的,有退伍手续或确切证明的,凡经当地政府确认为西路流落人员的,可确认为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3)红军失散人员:凡是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的,因伤、因病、因战斗失利或组织动员分散隐蔽,离队失散,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确认为红军失散人员。
  (4)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在日至日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抗日游击队(包括新疆三区革命),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回乡务农或居住在城镇无工作单位的,确认为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
  (5)在老复员军人:在日试行义务兵兵役制度前,自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包括新疆三区革命)、中国人民志愿军,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回乡务农或居住在城镇无工作单位的,确认为在乡老复员军人。
  (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日试行义务兵兵役制度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残条件,并有军队医院或部队证明,并持有退伍、复员证件回乡务农或居住在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确认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7)残疾军人:持有部队军以上单位后勤卫生部门审批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有关评残手续材料的,由自治区民政厅审批补评残疾等级后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确认为三产军人。
  (8)伤残人民警察:持由自治区民政厅审批评定残疾等级后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确认为伤残人民警察。
  (9)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持有自治区民政厅审批评定残疾等级后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的,确认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0)伤残民兵民工:持有自治区民政厅审批评定残疾等级后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歼民兵民工证》的,确认为伤残民兵民工。
  (11)烈士遗属:持有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确认为烈士遗属。
  (1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持有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的,因公牺牲军人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确认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13)病故军人遗属:持有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病故军人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确认为病故军人遗属。
  (14)参战退役人员:在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民政部(民发【号)文件&中规定的14类军事行动,手持退伍证(复员证),回农村务农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人员,确认为参战退役人员。
  (15)参核退役人员:凡是从日-日在原8023部队和所属部队及其它参加过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手持退伍证(复员证),经体检不符合评残条件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退役人员,确认为参核退役人员。
  优抚对象
  优抚工作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 。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想了解更多政策网的资讯,请访问:
本文来源: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下面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2017最新社保知识问题解答,供您参考!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留学网政策栏目!
不同的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的各地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汇总,供您参考!各地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汇总2017深圳社保缴费标准山东文登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20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了关于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汇总,希望能帮助到您,供您参考,谢谢阅读!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汇总2017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7江苏省人口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政策栏目小编整理的2017全国
随着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在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全国各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政策汇总,欢迎查看!2017全国各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17退伍军人补贴退伍军人补贴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2018伤残军人最新退休政策
我们知道,对于伤残军人,因为是为国家所作的贡献,国家需要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伤残一般会影响到服役,会给予军人退役。那么,2018伤残军人最新退休政策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残疾军人退休优惠政策: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一款,对残疾军人安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作出总体规定。初次审议时,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队提出,草案对残疾义务兵、士官和军官的安置作了规定,有必要对残疾军人安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作出总体规定。为此,草案拟增加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或者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再次审议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对残疾军人安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作出总体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彦林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表示,修正案草案在不同条款对残疾义务兵、士官和军官的安置作了规定,有必要对残疾军人安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作出总体规定。为此,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或者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草案同时规定,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此外,草案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延伸阅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最新相关知识
相关法律聚焦
地区找律师
热门文章推荐
热门法律专题
自媒体文章
无锡在线律师
400-400-400-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 2018年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优抚补助标准
2018年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优抚补助标准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残疾退役军人,参加退役军人等级评定后,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抚待遇。那么退役军人残疾等级怎么评定呢?需要缴纳哪些材料?评定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优抚补助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阅读&&&退役军人优抚补助标准1.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2. 护理费发放标准:(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3. 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4.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5.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所需材料一、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所需材料1.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书。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评定等级申请后出具的书面意见。3.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4.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和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6张。二、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所需材料1.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书。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评定等级申请后出具的书面意见。3.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4.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及其复印件和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三、调整评定残疾等级所需材料1.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书。2.本人提供原始档案材料或原始医疗证明和本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3.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流程1. 向市民政局优抚科提交上述材料2. 市民政局优抚科受理、初审;对申请材料不完备的,告知理由;对申请材料完备的,进行核实。3. 审核通过,报省民政厅审批。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前一篇:后一篇:
热门资讯热门关键词热门计划热门产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8伤残军人最新政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