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互撞,对方人伤车伤,无保险驾驶无证机动车,我方只有车伤,有全险,事故认定同等责任,双方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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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车相撞,属于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两辆车相撞,属于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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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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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到律伴网这样的法律平台免费的问问交通事故处理的的律师,来根据具体情节看看自己该付有哪些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两车相撞后又撞死路人,明显不是同等责任,交警却划分同等责任,同等责任后两车都不用付刑事责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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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由交警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事故发生后建议及时报警,并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自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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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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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对方有人伤,我有全险,我的车修好了保险公司现在不赔我一分修车的费用,说是等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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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对方有人伤,我有全险,我的车修好了保险公司现在不赔我一分修车的费用,说是等着对方起诉法院判完后再赔,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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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保险要车损和人伤一起处理了才能理赔,你们这起事故对方不同意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就无法调解掉,得等对方起诉走司法途径,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才能理赔所有的费用,你的车子保险公司不是不赔,是要等对方的人伤一起处理了才能理赔
那我是不是只能自己掂上钱提车了?
是的,不过你自己要了解清楚保险公司给你定损的价格是多少,还有你的车损对方要承担一部分费用,不是保险公司全陪的,到时候你自己开好发票,等对方起诉,你这个案子没调解掉,保险公司赔不出来的,还有如果你车损赔掉了,对方人伤怎么办?案子做掉了,难道要重新再给你新开一个?
赔对方的钱不是有我的三者吗,和我车损友什么关系
如果对方超出1万医药费,对方车损超过2000,。就要你的商业险第三者来赔付,就有关系了,还有一点,你的第三者如果指的是第三者责任保险,不是交强险的话,你这个还是算商业险里面赔付,跟车损险一样。都属于商业险里的险种
我自己有车损险
你的车损险赔付算商业险里的,但是对方有人伤,而且费用超过交强险赔付部分,要你的商业险已经赔掉了,那你怎么办?实在不行你给我你微信 我直接跟你讲,这样打字太麻烦了
我三者15万,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四万,我修车花了五万对方修车三千请问保险能不能先赔呢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谢谢了
青岛平安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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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平安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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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法律纠纷没有结案不赔付是合理的。
那我是不是只能自己掂上钱修车了
先垫上,结案后一起报出来。
我赔对方的钱有强险和三者,我自己修车的钱有我自己的车损这俩有什么关系?
按保障范围来赔偿的,交强险和三者都是赔对方的,车损和车上人员险赔己车的,在各自的额度内赔付,互不影响。
我三者15万,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四万,我修车花了五万对方修车三千请问保险能不能先赔呢
法院判决效力会优于合同效力,保险公司不想让自己牵扯到纠纷中,因此会等判决结果出来才会赔付,而且合同中也有这样一项规定的。
jamesyong21
jamesyong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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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俩情况一模一样,你的最后修车费用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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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给我讲讲吗?我出的交通事故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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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交通事故认定存疑 认真复勘柳暗花明
作者:王国祥
  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经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复勘得以重新出具,重视理赔各环节对事故认定的关注度是公司工作中需要继续加强和改善的。
  王国祥
  案情介绍
  2009年4月,笔者审批一起发生在两车互撞造成两车受损,10人受伤,总损失达9.2万元的理赔案件,在阅读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后,觉得有些蹊跷:双方车辆在十字路口交会,我方车辆被定为全责,事发地点虽在主城区以外10多公里处的城郊结合部,但笔者依稀记得,这里既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警站岗指挥,从《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我方被保险车辆由西向东,对方车辆由北向南发生碰撞,为何我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带着上述疑问,笔者亲自驾车到现场复勘。在确认事发的十字路口既没有红绿灯,平时也没有交警站岗指挥的情况下,判断本案的责任认定结论明显违反了现行的规定,因此,找到该交警大队经办人及负责人进行交涉。最后,经办交警答应将事故双方重新“请”到交警队,经过经办交警“苦口婆心”的劝说,双方以同等责任重新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该交警大队负责人也责成经办人重新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双方为同等责任。随后,我基层单位重新进行理算,最终减少赔偿4万余元(有交强险因素)。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t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本案中,我方车辆是对方车辆的“右方道路的来车”,根据让车规则,对方理应让行,即使结合事故现场照片、现场图反映的撞击点在十字路口西南角等情况来看,我方也不至于承担同等以上责任。
  (一)理赔各环节对事故认定关注不够,现在仍未改变。
  本案发生于日,车主次日报案,交警于同年3月24日做出我方负全部责任的认定,理赔卷宗形成于4月,同月14日,笔者在审批此案时发现问题,交涉后,交警于同年5月2日重新出具了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认定书。
  本案中,客户报案后,车损查勘人员虽然进行了第二现场的查勘,人伤跟踪人员也到医院进行了跟踪,但均忽视了对事故经过的询问和对事故责任的思考,理算、核损、核赔、审批各环节也未关注,直至笔者发现!而且,笔者已在此前写过“定损不忘定责,理赔不忘防灾”(前者偏重,后者偏重财产险)的专门文章发公司内网告诫理赔人员;修改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2009年元旦开始实施,此前,笔者又在相关会议上就修改部分进行强调,并专门撰文就复核问题发内网提醒,但反观本案,笔者的反复提示并未立即改变相关人员的习惯思维(事后,笔者组织了专题讨论)。
  要求相关人员对事故认定予以足够的关注在当前仍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车险无论是业务规模还是赔案数量,在所有的财产保险公司的日常工作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有道是:成也车险,败也车险。由于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整顿,车险已实现赢利,加之社会车辆拥有数急剧上升,现在各家财产保险公司都在争抢车险业务。随着车险业务的膨胀,和交通事故的急剧增加,查勘人员迫于查勘工作压力,以及各地交通管理部门纷纷出台限时撤除交通事故现场的地方法规,专线调度一般通知查勘人员去停车场或4S店查勘。定损员一到场,马上定损,还未结束,又接到新的查勘任务,来去匆匆,久而久之,淡忘了对事故现场的了解和对碰撞部位的分析,疏于对是否构成保险责任以及客户应承担何种事故责任的思考和探究,实为舍本逐末之举。待到事故材料交到保险公司,核赔人员发现问题时必然与客户发生矛盾,公司有时不得不在面子(形象)和里子(利益)之间进行痛苦选择。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修改后,对事故认定增设了复核机制。
  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自日施行。重新修改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较原先增加了12个条文,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是增设了事故认定复核机制(详见第六章:认定与复核),虽然给出的复核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天,但与原来只能到诉讼阶段推翻认定结论,毕竟还是为当事人打开了主张权利的又一通道。作为保险公司,一定要在当事人获得《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尽快获得,并为当事人支招,争取改变于已不利且有违法律的认定结论,这既是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保户服务的实在举措。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细心查勘、密切关注、认真学习、抓住关键、灵活运用,缺少以上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能取得实际效果。
  (三)事故认定行为的法律属性初析及意义。
  我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曾一度将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归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如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曾规定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申请复议,后因与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天的复议期限相悖,以及由于定位为行政行为而无法在随后的民事诉讼中进行司法审查而不断招致诟病;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本清源,该法第74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笔者认为这个“证据”从种类上来说,大类上属于“书证”,但似乎更符合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的特征(被我国法律吸收更多的大陆法系把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分开,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
  鉴定结论是指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所作的书面结论。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综合运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关于事故事实、事故成因以及当事人事故责任结论的活动。公安部颁发的《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标准》,对事故处理者不但有明确的上岗资格要求,而且有每个年度学时和考评的要求,因此,认为事故处理交警是“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应无疑义,但鉴定权的获得并非基于前述“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之委托,应系基于法律规定的法定鉴定。
  笔者的上述说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中也能得到印证。实际上“受司法机关的的指派或聘请”的规定并不全面,笔者认为,民事诉讼中的鉴定人可基于三种情况获得鉴定权:一是法定,二是当事人议定,三是司法机关指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6条)。综上,笔者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鉴定结论。
  区分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般书证和鉴定结论在保险理赔实践中的现实意义在于:
  1.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试图推翻鉴定结论的可能性要远远小于一般的书证,这就提醒我们要对交通事故认定工作高度重视;
  2.由于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中虽有“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约定,但对与保险人利益攸关的事故认定工作并未对被保险人科以书面通知义务,这样一来,由于复核期3天,时间太短,加之在事故处理实践中,有些交警为了自己工作方便,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以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从而从程序上取消了当事人的复核权(详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如果认定结论不公,还必然伤害保险人的利益,除非事故当事人未能形成诉讼前的调解结果,且保险人支持被保险人有足够的能力在嗣后的民事诉讼中推翻不公的认定结论。因此,为弥补此缺憾,保险人应在特别约定中注明或在事故发生后专门告知被保险人,这样,才有利于维护保户和保险人自身的利益。
  (四)抓住破绽,敢于坚持,才能胜利。
  本案中,笔者发现问题时,已过了复核期限数月之久,而且,理赔卷宗中已经附入事故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和赔偿凭证。从理论上来讲,本案上述结果似乎已无可挽回。但笔者在与经办交警“交锋”时,发现其眼神飘忽,对答不上,底气不足,似有难言之隐,既而又推托这是当事人双方协商的结果,但笔者坚持认为,既是以交通事故管理机关名义出具的事故认定,应不为当事人意志所左右,何况当事人“协商的结果”还有悖法律规定;再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0章执法监督第76条规定:交通警察违反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等,应追究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经济、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还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而后者从事故发生到责任追究并没有时间上的要求。本案事故认定结论错误明显,笔者提出以认定方自行“纠偏”为上策,且最终为认定主体所接受,从而出现本文开头所述结果。
  (作者单位:人保江苏泰州理赔中心)
(责任编辑:H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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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同等责任,对方有保险,人没受伤,我方无任何保险,但驾驶员受伤入院治疗,怎么处理理赔事宜
你好我想问一下
,两车相撞同等责任,对方有保险,人没受伤,我方无任何保险,但驾驶员受伤入院治疗,怎么处理理赔事宜,谢谢。
提问者:wl7374***时间: 07:06:09地点:7个回答
你好,有无报警处理?交警有无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索赔。
追问:交警说各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我方驾驶员入院治疗,对方有保险,说保险公司赔偿一半维修费,剩余让我方付出,我方怎样维权?
回答: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你好,同等责任是一般按照五五责任划分,可以先跟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追问:现在在医院治疗,对方是否先预付医药费。
回答:可以跟对方协商,对方拒绝垫付的,可以由你方先垫付,事后要求对方赔偿,免追问
你好,交强险限额赔偿后,按照责任划分相互理赔。
你好,按照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相应赔偿。有保险公司先理赔,保险不够或者没保险个人承担。
你好!都是机动车的话,同等责任,对于损失由双方平均,对方承担一半的赔付责任
你可以先住院治疗,结束后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就可以了。他们有保险刚好可以赔偿你的相关费用
你好,建议你主动积极协商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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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责任划分归交警,委托本律师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后可以缓刑不蹲监。鉴于涉及法律问
答: 正在代理同类的案子。。。。。。。如在幼儿园受伤,则由侵权人及园方承担赔偿责任。。
答: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
答: 可以要求肇事者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
答: 可以私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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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好,金额巨大的话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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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减人不减地。先政府解决,不行就起诉到法院。
回答:你好,你们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可以到一方户籍所
回答:你好,如果是次要责任,是要对对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比例是根据自己
回答:要是没有迁移户口,应该享受娘家村的村民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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