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愿意财产未如实申报检讨书销售收入 怎么办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年收入>12万元到底怎么纳税申报?
&&股市近来屡创新高,股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炒股赚的钱加上其他收入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明年1月至3月须自行纳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2006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该在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现在距离自行申报时间仅剩下十几天了。&&自行申报之后是否会导致重复缴税?这是否意味着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将要多缴税?不及时申报会有什么后果?央视记者专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访 谈&&如果个人申报信息不实&&税务机构会从第三方找出疑点&&记者:个税的起征点从800元调到1600元和这次个人年收入12万以上者申报,这两者之间有关系吗?&&刘丽坚(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去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一是工薪所得项目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这主要是照顾广大低收入群体;实行“12万所得自行纳税申报”主要是为了加强高收入者的征管。&&记者:这个数额为何是12万,不是11万、11.5万?&&刘丽坚:主要是根据当时的国家统计局有一个收入群组的划分数据来测算的,12万年收入在全国人均收入里算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记者:实行12万元以上年收入者自行申报和以前有什么区别?它直接会带来个税收入的增长,还是主要作备案?&&刘丽坚:对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人要求自行申报,实际上主要是实现这三个目的:一、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二、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调节力度,同时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三、税务局可以加强税源监控,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管理,重点查找高收入者。&&记者:自行申报要靠自觉,这样能保证收集上的资料是科学的吗?&&刘丽坚:不否认有个别人会不如实申报信息,如果他自己申报的信息不真实,我们通过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报送每个人所得的信息,一比对就能发现他到底是不是如实申报了。&&记者:现在人的收入来源越来越丰富,可能不完全是单位这一个渠道。其他方面的收入来源又怎么监控?&&刘丽坚:我们现在正在加紧和工商管理部门、文化演出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动部门沟通,从他们那儿(第三方)采集信息。&&举例:某人取得股权,一般正常公司会分红。如果我知道他的股权情况,就可以判断他大体能得到多少股息。如果他没有如实申报,我也可以从第三方取得信息,加上扣缴单位支付信息,加上个人自行申报的信息,这三方信息汇总进行分析比对,就能从中查找出疑点来。&&记者:12万元以上年所得者需要纳税申报。以后每年都这样吗?&&刘丽坚:是的。&&12万自行申报后不会重复收税&&拖延不报罚款2000元&&记者:收入总和如果超12万就去申报,可能很多人觉得自己已交过税了,是不是不属于这个申报范围里了?&&刘丽坚:大家一定要注意,虽然在2006年期间税款已交过了,但是在纳税年度终了以后,在明年一季度一定还要去再申报一次。&&记者:申报完之后不会重复再收税吧?&&刘丽坚:不会。因为在那个申报表里已经明确注明,你交完税款,交了多少。&&记者:你们担不担心,到时候可能没人会来?&&刘丽坚:这个我们也考虑到了。我们这几年搞重点纳税人的管理,也掌握了一些高收入者的收入信息,到时候税务局会通知这些人去申报的。&&记者:如果符合标准该申报而没去申报的,将会受到什么样处罚?&&刘丽坚:过了3个月仍不去申报,一般处以2000元钱以内的罚款。&&另外我还想再补充一个问题,可能大家非常担心税务局万一把我的收入信息泄密了怎么办?我想请大家放心,因为我们的征管法里有明确规定,如果税务机关或者税务干部没有为纳税人保密,要对他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专 家&&“说这个规定劫富济贫是成立的”&&申报纳税者会更关心税金走向&&今年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政策实施的第一年。网上有评论认为这项政策说明国家监控富人纳税的力度在加强,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是在“劫富济贫”。同时也有人认为,我们国家目前现金使用率过高,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多样化,没有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所以国家无法有效监控纳税人的收入,现阶段我国不具备实行自行申报纳税的条件。&&中国社科院的高培勇教授说,有人用劫富济贫这样的四个字来形容这样的一个规定,这种理解是可以成立的。个人所得税除了政府收钱之外,它另外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分配水平。让收入高的人通过自行申报的办法,明晰自己的收入,明晰自己应该交纳的税收,从而达到让他多交税的目的。&&我们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分项所得税,它名义上是一个税种,都叫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征收起来是11个不同类别的个人所得税,比如工薪所得税、劳务所得税、偶然所得税等。这样的税制有好处,第一个是便于纳税人交纳,第二个便于税务局征管,但这也有它的一个致命的缺点——不利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分配水平,原因是它没有一个综合的概念,你可以问我一年挣了多少钱,但是在申报纳税的时候它没有这样一个概念。有了一个综合的所得概念之后,实施调节,才更有力度,更为深刻。&&高教授说,现在时髦的说法叫纳税人意识,纳税意识相对来讲有点局限,它只是要求纳税人把该交的税如数地上交给政府。纳税人意识其实应该是双向的。纳税人除了把该交的税如数交上去之外,也要有关心这笔税款的走向。现在这种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办法,我觉得是一种提升、确立纳税人意识很好的途径。过去人们纳税的时候,可能以为把税款交了就是了。以后年收入达到12万的人,你要申报纳税,你可以清晰地知道,你过去一年交给政府多少税,当你知道交给政府多少税的时候,你对这笔税款就有了割肉之感。就会更关心这笔钱究竟干什么去了,更关心政府的市政措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成本与效益的对比,从而更关心我们国家建设,从这个角度讲,会有意料不到的好效益。&&对照这四类人,看看自己需不需要申报&&具体哪些收入应该申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有11项所得应该向税务机关申报: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哪些收入不用算在12万以内:&&退休工资、一些省部级奖金、资深院士津贴、还有政府特殊津贴等等。&&工资条里都有的三费一金——工资里要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还有失业保险费、外带住房公积金,这个在计算12万所得的时候都可以扣除掉。&&例1:李先生今年获得了价值50万的房屋遗产一套,在境外挣了7万元,股票国债挣了一点,银行利息挣多少他也不太清楚。&&分析:首先他获得的遗产——这套房屋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所以这50万不用申报。然后他的境外工资肯定是他个人的收入,他要申报。他的股票和国债是多少,国债利息现在是免税的,所以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项目里面国债可以剔除出去。但是他的股票所得要综合报税。还有银行利息,这个他可以到银行去查一查对账单,把收入报上去。(如果股票没有卖出去,就没有股票转让所得)。&&&&例2:刘先生已经退休了,退休金2万,去外面讲座挣了5万,有院士津贴1万元,儿子从国外寄了4.5万元。&&分析:他儿子从国外寄来的4.5万元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所以这个得剔除出去。院士津贴这1万块钱,现行税法规定里面院士津贴是免税的,所以这个也不用包括进去。退休金也是属于免税所得。所以实际上刘先生今年就讲座劳务费5万元钱,不够12万,所以他不用去自行申报。&&&&例3:张先生,工资挣7万,兼职挣1万,稿酬2万,年终奖金2.5万。&&分析:都包括。这样他算下来有12.5万元,他要去申报。&&例4:王女士,工资5万,卖二手房40万,出租得2万,中奖50万。这里有很多都是税后的。中奖肯定要交税,二手房也有交易税,出租(如果是偷偷租可能不用交税)。&&分析:这些收入全部要申报。工资5万元,所得税单位给她扣了;卖的二手房40万要减去原来买房子的钱,同时她卖房子过程中不是还有些税费吗,这个也允许扣,扣完以后净所得要算在这12万里;她出租一套房屋2万元,这个肯定要算到12万所得。中奖50万也要算到这个12万所得里。中奖的时候发奖的单位要给她代扣税款,所以王女士2006年因为她中奖50万元一下子就超过了,所以她肯定要去自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解答
[] [] [] []||||||||||
最新播报:
张艺谋承认超生愿受罚 计生局望其如实申报收入
  张艺谋与现任妻子陈婷。资料图片
  昨晚(1日)8点40分,张艺谋首次正面回应“超生”事件:与妻子陈婷的确育有两子一女,愿意接受调查,并依照国家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这份回应通过艺谋工作室发出。在回应中,张艺谋称,自己与妻子陈婷的确育有两子一女,愿意接受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的调查,全力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并依照国家规定接受相应处罚。“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在此向公众致以诚挚的歉意。”
  媒体曾曝张艺谋超生查证难
  今年5月初,张艺谋被曝再婚,其与不同女人共育有7个孩子。此后,张艺谋“超生”新闻在公众的八卦、张望中,延续了半年多。中间,媒体还爆出计生人员称,超生事件涉及名人隐私,取证难度大,甚至难进张艺谋别墅等消息,将张艺谋和“超生”,以及明星特权紧紧联系在一起。
  11月29日晚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宣传部门官方微博首次“发声”,称张艺谋、陈婷已委托其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接受调查。目前,滨湖区计生局正对此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出来后将对社会公布。
  有报道称,张艺谋、陈婷委托代理人到无锡递交相关材料,非常谨慎、低调,而当地宣传部门选择周末晚间在微博上公布张艺谋“超生”调查的进展,不免引发公众的新一轮关注。
  称“生七八个孩子”是谣言
  此外,张艺谋在他的回应中,用半数文字斥责别有用心之人通过非法手段,跟踪偷拍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曝光其家人隐私,炮制并散布“三四个女人,七八个孩子”,“还有若干私生子”、“一个孩子奖励一千万”等虚假信息。
  张艺谋在声明中称,身为公众人士,自己认可媒体行使正当舆论监督的权利,但是上述不实言论已严重干扰到家人的正常生活,更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对于谣言的始作俑者,我们正在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并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追访
  张艺谋该缴多少超生罚款?
  此前,有媒体报道,按照张艺谋的超生情况,以及无锡所属的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保守估计,张艺谋须缴纳超生罚款1.6亿元左右。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超生罚款”的法律术语叫“社会抚养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由各省制定。
  应按实际收入缴抚养费
  现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收入查不到将按高限罚
  不过,一位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坦言,对于超生当事人的实际收入调查,现实中难以执行。因此,对于明知实际收入超过普通民众收入的“超生”富人,一般是按照高限征缴倍数,对当事人夫妻各自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江苏当地媒体报道,2012年,无锡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663元。
  以张艺谋目前承认的超生情况,如果他和妻子陈婷不符合“双独”等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即属于超规多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情况。张艺谋夫妻双方,应以35663元为基准,各自缴纳八倍,共计16倍的社会抚养费,即570608元。
  如果张艺谋和妻子陈婷符合依法生育二孩的条件,则应以35663元为基准,夫妻双方各征缴4倍的社会抚养费,即285304元。
  无锡滨湖计生局
  望张艺谋如实申报收入
  张艺谋昨晚就“超生门”发表公开信。对此,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表示,对张艺谋的态度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张艺谋能按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如实申报相关年份的真实收入,用作计算罚款金额之用。
  据央视报道
[责任编辑: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自闭症”一般指幼儿。你的年龄多大?说你自闭,类似说你的着凉发生的咳嗽是“百日咳”一样。(婴儿三个月左右时发生咳嗽即称“百日咳”)
另外,脑袋...
使用10DB以上2.4G室外天线,专业的天线一个可能要几百,不想买的话可以自己做个简易的,效果差不了太多,制作方法见《全向高增益室外天线(14DBI)制作资料》...
妊娠的反应不是特别明显。不是所有孕妇都会有特别大的反应的。 我现在已经满3个月了,一直没有什么呕吐呀的反应。 只是快到中午和晚上吃饭时,一饿了就会恶心,必须得吃...
大家还关注晓明同学所在的公司马上要注销了,本着善始善终的工作原则,晓明在做着收尾工作&&在此期间,晓明正在在纠结一个问题&&企业要注销时,清算过程中可以把股东借款转入收益来弥补亏损吗?
莫要纠结,现在就帮晓明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四条,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因此,向股东借款若无需清偿,将之确认为所得,依法弥补亏损。
注: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相关法规依据:《》
【】 责任编辑:泥巴姐
&&&&&&&&&&
实务课程分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篇一:《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
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
重大事项报告和礼品登记制度
一、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一)规定依据:《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的规定》(中办发&1995&8号)
(二)申报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依据本制度如实申报收入。
(三)申报的范围:工资、各类资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五)时间要求:申报人于每年7月1日至20日申报本年度上半年的收入;次年1月1日至2 0日申报前一年度下半年的收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处纪委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六)局纪检组长负责接受申报人的收入申报。
(七)申报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由纪检小组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八)局纪检小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规定依据:《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中办发&1997&3号)。
(二)报告内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或父母)营造、买卖、出租私房和参与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升学、当兵等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本人因私、因公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配偶、子女(含子女的配偶)、父母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5.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6.上述所列报告内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一式两份)上报处纪委办公室。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三、领导干部礼品上交登记制度
(一)规定依据:《关于对领导干部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中办发&1995&7号)。
(二)礼品登记的对象:副科级以上领导。
(三)礼品登记的范围: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绝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四)时间要求:自收受礼品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单位之日起)一周内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将登记表及礼品呈报并交局纪检小组(行政办公室)。
(五)违反本规定,预期不主动登记的,按违反党纪、政纪处理。篇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所属年度:
填表时间:
说明:本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一式两份,未发生的在备注栏内填无,并分别报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篇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精神。为加强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适用于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以下,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第三条:建立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报告人应登记以下事项:
1、住房情况及说明;
2、本人收入情况说明;
3、本人受表彰奖励及惩处情况;
4、上交礼品礼金情况;
5、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6、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7、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成员经商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第四条:本制度第三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以内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第五条:各部门正职受理副职的报告;公司副总经理受
理分管业务部门正职的报告;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副书记受党支部书记、公司工会主席的报告。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对不涉及政策问题的一般情况,可向报告人作出明确答复,对涉及有关政策性问题,具体情况较复杂、重大的,可提交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党群部门等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该按组织答复意见办。
第七条: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本制度所适应范围的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部门或组织应视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及处理。
第九条: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如实填报《廉政档案登记表》,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篇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这项制度的建立,为各级领导干部筑起了一条廉洁自律的防线,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勤政、廉政、防微杜渐;有利于组织上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患于未然;有利于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同时也有利于组织上了解、关心和爱护干部。从根本上说,有利于树立优良的党风政风。
报告人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参加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之内办理上述事宜);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各级党委及纪委,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上述领导机关所属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下同)的党组(党委),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和单位,由相应的机构受理)。各部门和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本人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组织认为应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领导干部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所属年度:
填表时间:
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稿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告的对象和范围
市局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 报告的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主持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境)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和在境外活动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及处理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或受聘于外国驻华,或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报告的时限和方式
下列事项必须事先向局党组报告:
(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 (二)本人、子女与外国(境)人通婚; (三)配偶、子女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
其他报告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报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五条 报告的受理
(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由纪检组受理。纪检组在受理报告后10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二)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纪检组认为应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条 报告的督察和要求
(一)如有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纪检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受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内容,并存入本人廉政档案。篇五:《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
烟国土资党发﹝2010﹞4号
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党委),市局各分局党组、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新形势下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对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预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执行制度不严格,报告不及时和不报告的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和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对象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
1、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2、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公(自)费出国、劳务输出、公费代培等情况;
3、本人接受、上交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服
务对象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情况;
4、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集资建房情况;
5、本人及本人操办的近亲属婚丧事宜情况;
6、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经商办企业、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取酬或投资入股,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情况;
7、本人接受国际或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及个人邀请,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学术交流和其他活动,以及授予荣誉和奖励情况;
8、配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
9、本人工资外收入情况;
10、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11、生育二胎及收养子女情况;
12、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情况。
三、报告重大事项的要求
1、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领导干部本人一般应在事情发生后20日内填写《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能够在事前报告的,要事前报告;属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之后必须及时报告,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2、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由本级党组(党委)审核,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受理和上报,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
3、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保密。但组织认为应当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对于需要答复的报告事项,受理机关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5、各级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以及群众对报告事项有反映的,经查明确有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6、各级党组(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必须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国土资源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主题词:领导干部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共印17份)
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篇六:《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5完整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报 告 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位: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审 签 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5年1月制
填 表 须 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领导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4.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5.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8.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
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
更多相关内容:
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文章
热门排行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老板为什么不愿意放权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