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排名收费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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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疾病至少有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价格影响最大。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功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并规定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6种必保疾病:
&&&&&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2.急性心肌梗塞
&&&&&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
&&&&&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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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挑选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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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需要缴费348元。通常年龄越高,每一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所承保的病种范围都不相同,大部分是在行业协会定义的25种疾病之上又添加了自己公司定义的多种疾病,而购买终身险,即保障到终身。针对30岁以上的男性,多发高发的大病,通常也就是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等有限的几种。购买重疾险是否保障病种越多越好呢?理论上是的。但是:不能盲目迷信病种数量,主要还是看承保疾病的“含金量”。因为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所投保的病种越多,如果买定期险,就是保障20年期或30年期,仅需要每年缴费55元,既保障了健康,又获得了收益,保险业内人士也提醒市民,可能保费就远远高于348元了,而且理论上,超过60周岁,价格自然也更高,保费越贵,如果定期到期要想续保。每家公司的费率标准都是精算师根据大病发生率,如果以覆盖全面来衡量的话,市场上只要大病种类超过20种以上的大病保险,都可以称作是“覆盖全面”了。2、重大疾病保险费率怎样更合算?单纯比较哪家保险公司的费率更加便宜显然不合理。有些疾病的发病率是很低的,如“重症肌无力”,投保涵盖此类稀有疾病的病种特别多的产品反而不划算。一个人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有机会将各种大病都得一遍,该病的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市场利率和公司费用率计算出来的1、所保病种有哪些?是不是越多越好?自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开始实施后,理论上都是没有问题的。主险为重疾险的产品,可以分为终身型和定期型。以人保健康为例,30岁男性20年缴费每一万元保额,终身险虽然贵,但是对未来更加实惠。重疾作为附加险产品,虽然也存在终身型和定期型的问题,但由于是附加险,相对费率的高低与主险险种设定有比较大的关系,每万元保额,保费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投保时如果考虑得当,可在一定时间退保,保险公司是不予投保的。从这个角度看,经过保监会审核批准,25种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疾病的种类和定义有了统一的规定,市民可以更为放心地购买重疾险产品而不用担心疾病判断标准和赔付标准上的差异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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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报销您要知道的事
有些人因为生了癌症之类的大病,怕庞大的医疗费用会拖累家庭而因此不治疗实在可惜。小编告诉您,当大病发生时,可以先进行基本医疗报销,再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这样你的医疗费用能大大减少哦。
在一些地方一些家庭,如果有人生了癌症之类的大病,这些人这些家庭首先想到的不是治病,而是患者一死了之不再拖累家庭。小编告诉您,当大病发生时,可以先进行基本医疗报销,再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这样你的医疗费用能大大减少哦。
   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这对患大病者及其家庭无疑是一大福音。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从全国看,目前已经有一半地区可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支付。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
有医疗保险,为什么还要大病医保呢?
   在我国,重大疾病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有低龄化趋势。据统计,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但其实重疾并不可怕,随着科技的发展,重疾的存活率、治愈率将越来越高。WHO(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各类重大疾病的存活率(5年跟踪)为男性60%,女性76%;存活10年以上的占20%。在70年代慢性肾衰竭还是不治之症,而现在可以靠血液透析机治疗;早期发现癌症的病人,有54%的人存活5年以上。
   现有制度下在很多地区,一旦患了大病,报销可能从几千元到一两万元不等,远远不能抵消巨额花费,会给家庭经济状况带来灾难性的压力。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是很多人对于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的形象描述。
   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大病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医疗保障,它的存在让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阻挡治疗的障碍。
   大病医保目前具体包括哪些病?
   怎样的病算“大病”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我们就认为它出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换成国内的统计指标,相当于我们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达到了我们大病所判定的标准,就应该给予这些城乡居民合理的一些报销和支出。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以及大病医保范围有哪些。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
   在上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发改医改〔2014〕2号)要求,对以下四类疾病予以保障: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般来说,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一是在零售药店购药和门诊(包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等);二是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三是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四是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五是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特殊检查、昂贵的新特药品及进口药品费用;六是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七是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八是其他按国家和省级规定需要自理的费用。
大病医保如何参保?
   如何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各个地区会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要去当地名民政局或者医保中心询问办理。
   在上海,《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已自日起试行,有效期至日。办法在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先行实施,新农合参合人员暂保留现行大病保障政策,待实现市级统筹后再行衔接。
   按上述办法,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不再额外缴费,即可成为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的参保人员,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居民大病医保待遇。
   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
   上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具体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职和已经退休人员通常参加的都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已经含有大病保障,因此不需要单独开展新的大病保险项目。
大病医保如何报销?
   政策规定,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起付线分别参考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起付线也不一样。
   再以上海为例,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前述四类15种病大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含家庭病床)和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对于新农合的参保群体,上海卫计委同样通过购买保险公司专业服务的方式,拟从今年3月中下旬开始,为当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含门诊大病)基本医疗待遇的参合者提供大病保险保障。
   目前上海新农合的大病保险报销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按病种,参保人员患前述四类15种病大病,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基金补偿后,参合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的费用,由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补偿50%。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二是按费用,住院参合人员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基金补偿后以及门诊大病参合人员经上述按病种补偿后,当年累计自负政策范围内费用仍超过1万元的,对超出部分再补偿70%,封顶补偿8万元。
   综合经济参考报、东方网、新民晚报等报道
大病医保年底全覆盖 人均仅需30元!
据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
   今年内将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
   “全面推行这一目标有两个层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我们的理解是年内至少完成层面一,力争完成层面二。”一位政策层人士表示,大病医保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基金,也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参保和筹资的阶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实现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待遇。
   “目前省级大病医保方案都已经出台,但落实关键是实施的统筹地区的政策。部分省的政策是全省统一的,但有的还需要地市具体化。”上述人士表示,“所以现在我们逼着地方赶快弄,每个市里都要搞,不管统筹层次是什么,先要动起手来。力争在年底前各地完成保险公司招标,大病医保资金也划转出来。”
   已覆盖人口7亿人,人均仅需30元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年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标志着大病医保不再有真空,标志着患大病者都有了希望,标志着患大病首先想到一死了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然而,目前全国各地的基本医保大部分是地市级统筹,甚至是县级统筹。
   对于不同的统筹地区,大病医保资金的筹资压力也有差别。 “开展大病医保的一个原则就是要确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不降低,而新农合基金一直是‘满负荷’运行,那么在筹措大病医保资金时只能看各地能力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各地筹资标准有所浮动,今年按照全国平均每人30元的标准开展,有钱的地方在这基础上多出一点,但没钱的地方可能一个人只有20元。同时,大病医保的一次性支付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
   未来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大病保险制度,正在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困局破题。但如何全面实施成为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依据六部委规划,未来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标准以患者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操作方式为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泰康养老、阳光人寿等多家大型险企已经参与到大病医保的承办中。
   对患者方面的约束是大病医保设计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目前大家对如何改革医院和药品定价讨论比较多,都认为患者是医疗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因此都不愿去强调如何约束患者行为。但实际上,这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表示,在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的情况下,病人对医疗费用变得不敏感,无论是否需要,对昂贵的药品和治疗方案的需求都大幅增加,要分清楚合理和不合理的治疗不但非常困难。而且,很多情况下,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也越高,这种安排进一步助长了人们选择高费用的治疗方案,是医保支出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
   医疗费用增长,给大病医保基金支出带来压力,适当提高筹资额是需要的。然而,这是否会陷入恶性循环呢?筹资额增加,医疗费用上涨,收支缺口加大,再提高筹资额,费用再上涨。如此一来,不仅加重所有家庭的缴费负担,而且是不可持续的大病医保基金运营模式。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是大病医保全覆盖必须迈过的一道坎。(中金在线综合经济参考报、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网、新华网)
有了大病医保 还需要买商业险吗?
近日听闻将在2015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什么是“大病医保”呢?其实大病医保的全称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包括了城市和农村的大病医疗保险,是国家一个统筹性质的保险,且来了解一下:
   大病医保政策解析
   对于大病医保具体的政策执行计划,人社部相关人士解释,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包含有两个层面:第一层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第二层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而2015年的目标是年内至少完成第一层面,并争取完成第二层面。此大病医保,预计未来将覆盖现有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新农合(相当于农村医保)参合人员,而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的基金,其最终的支付,则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支付。
   对谁有利
   具体来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在基本的现有医保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并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这些大病大约有50多种,通常都是花费巨大的疾病,也是很有可能致一个家庭因此“破产”的疾病。显然,大病医保对被覆盖的人群来说,都是一个心理的安慰,并力图在经济上提供保障。
   此外,嘉丰瑞德理财师也了解到一份数据,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覆盖人口约7亿人。而到2015年底,预计覆盖人口将近10亿人,人均缴费水平也提升至40元左右。而参与到其中的商业保险公司,预计将可分享400亿左右规模大小的市场蛋糕。
   对保险业的影响
   首先,由于此保费来源于各地城镇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个人不需要再缴费。政府通过上面的两个基金出钱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最后有保险公司支付和“报销”。对保险公司是某部分业务产生了利好,不过此同时也能看到,大病医保对国内现有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医疗险业务也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国家购买是“大宗订货”、“团购”,资费便宜,而单独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则是普通的零售,性价比可能没有前者高。嘉丰瑞德理财师认为,这很可能让原来一部分对风险保障需求不是很大的因此而放弃额外购买保险公司的医疗险的计划。
   不受影响的人群
   不过对于对风险保障有更多需求、且较为富裕的人群而言,目前国家统筹的社保、医保,包括大病医保这些保险,其实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或者说保障不够全、保障的幅度较低,需要另寻它径。相对于国内的保险,海外保险的保障覆盖面,以及在投资的收益方面具备较大的优势,因此近年来一些海外的医疗保险开始越来越走俏。比如嘉丰瑞德一位从事建筑行业的客户,自己不但有国内的医保、社保,也另外配置了香港的保险,理想人生终身保障计划,现每月只要缴纳1000美金,便可享受终身保障与分红。对于这类人群,恐怕不太会因为“大病医保”的到来而放弃获取更高的保障打算,他们这么做,还充分考虑了长期养老投资的问题。
   总体来说,2015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是对绝大多数人群来说都是个好消息,但对于一些有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恐怕也还需要另外配置符合自身需求的疾病或养老保险。嘉丰瑞德理财师指出,假如高净值资产人群想要配置高额保单、健康保险、投资型保险的话,建议还是咨询好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机构的横向对比,来为不同人群提供合适的配置方案和建议。(来源:腾讯财经,作者:嘉丰瑞德)
四大关键词看2015年医改将怎么改
多年来,医改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在百度搜索“医改”和“医疗体制改革”这两个关键词,搜索结果超过1200万个,可见其受关注程度之高。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在过去的2014年,我国医改提出了不少新举措,如通过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进一步放开多点执业的限制、完善大病医保制度,还提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始着手改革药价等。2015年,医药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以下几个关键词则需要我们给予特别关注。
   关键词一: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在2014年成为医疗界热词之一,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曾明确提出要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其实要解决公立医院改革这个“硬骨头”,分级诊疗或将是一个有效举措,它能够解决医疗资源与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
   如果你去过大医院看病,一定会感受到一个字:难。排队难、挂号难、挂专家号更难。大医院看病难,但大家还都愿意去,最看重的还是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其实,大约70%的病人是不需要到大医院挤着看病的,一般的疾病,在社区医院里就能解决,但人们依然选择去大医院的原因,主要还是小医院、社区医院等的医务人员技术缺乏,高层次医务人员短缺。
   因此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小病不出县、大病不出市、疑难重症到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分级诊疗格局势在必行。
   关键词二:医患关系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紧张,伤医、杀医、辱医等恶性事件频发。据国家卫计委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11.5万起,投射在个案中的医患纠纷复杂多样,调解起来困难颇多。其实,医疗服务的特性是信息不对称、高度专业化,有了信任,大夫给杯白水,病人也会好三分;没了信任,即使好药,效果也未必好。
   在全国许多公立大医院,天天上演着专家门诊一号难求,候诊大厅长队如蛇的火爆场面,医生出诊时,顾不上吃饭,不敢多喝水,就怕上厕所;有些外科医生,常常从早上7点到晚上12点还在手术台上下不来。有医生表示,患者排了半天队,看病只有三分钟,大医院负担过重,医患间缺沟通也是医疗纠纷频发的原因之一。试想一个医生每天要给五六十个病人看病,没有足够时间和病人沟通,这样的情况下,医患关系怎么可能好?所以,融洽医患关系,将是2015年医改的重点努力方向。
   关键词三: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出台以来,“大病保险”一度成为医改领域的热搜词汇。经过2年多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全国全面实施的利好消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予以明确,因病致贫、返贫的“死结”有望解开。
   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1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区、市)的2000多个县开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7亿人。来自国家卫计委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所有省份都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区、市)已全面推开,全年筹资155亿元、243万人受益,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群众负担进一步减轻,可谓“雪中送炭”。
   关键词四:互联网医疗
   在移动通信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通过远程医疗、可穿戴便携式设备等方式进行医疗服务的互联网医疗产业正在逐渐壮大,尤其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及其他产业资本已经在大举进军医疗领域。据万德数据分析,2017年我国移动医疗市场将达到125亿元左右规模。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的应用,可以极大地改善患者就医时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将选择医疗资源的主动权掌握在患者手中。目前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大型公立医院已经做到了将医生和患者相连接,将就医数据相连接,实现挂号、诊断、输液、查房、缴费等数据共享,因此互联网医疗和传统医疗的结合会成为一个高增长点,不仅降低医保支出,符合医改方向,还将诞生医药电商、远程医疗、第三方诊断等新行业的发展。
   在深化医改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医疗有望通过提高医疗机构效率、让患者掌握主动权、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方式突破传统医疗服务短板,并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从而成为撬动医改进程的重要杠杆。(原标题:关注2015医改关键词)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中金在线微信  波荔常常听身边的小伙伴说:我要存一笔巨款,因为我好怕生病。其实重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钱治重疾。  对于投保人来说,买重疾险当然是为了患重大疾病需要巨额医疗费时,能获得一笔保险赔偿金,解决燃眉之急。  然而武汉的黄先生投保重疾险一年后,因患病花费医疗费上百万,当他向保险申请理赔时,却遭遇了拒绝,这是为什么呢?  2014年7月,55岁的黄先生在武汉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总保额20万,分15年缴费,每年缴纳保费1.7万余元。  2015年11月,黄先生突然因急性重症炎到医院抢救,医院曾6次下达病危通知书,黄先生住院5个月,先后花费医疗费100余万元。  随后黄先生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两个月后,黄先生没有拿到理赔,却收到一张拒赔通知书。  无奈之下,黄先生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  花了上百万医疗费的病不属于“重疾”?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根据双方所订立保险合同关于“重大疾病”的约定,投保人黄先生所患疾病“急性出血性坏死炎”非合同条款约定事项,不属于重大疾病的承保范围,因此拒绝赔付。  法院查明,黄先生所签的投保申请确定书有一行“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语,并不是投保人黄先生所签字,而是由当时为黄先生办理保险的代理人罗某代签。  后从保险公司辞职的罗某出庭作证称,签订这份合同时,确实未就“重大疾病”的范围向黄先生进行明确说明。法院认定,这属于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就本案,原、被告就“重大疾病”的范围产生争议,鉴于被告作为保险人未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明确说明,此案中“重大疾病”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经医院诊断,原告所患疾病为急性重症炎,住院治疗150天,经历2次大手术,6次病危,医药费高达101万余元,此病情完全符合通常理解意义上的“重大疾病”。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向原告给付保险金15万元,并按照豁免重疾附加险的规定,免除原告剩余保险期间内的各期保险费。  从这个案例中,值得黄先生庆幸的一点是,当初买保险时是保险代理人代签的字,最终法院才根据此作出有利于黄先生的判决。  但是从这个案件,也给很多投保人一个提醒:不是所有的病,重疾险都能赔付;也不是患的病花费巨额医疗费,重疾险就能赔付,重疾险里的“重大疾病”是有一定范围的。  那么,重疾险里规定的“重疾”都有哪些?  重疾险里的“重疾”有哪些?  保单就是一种合同,所以合同上每个字眼的释义非常关键,重疾险中的重疾,更应被称为“危重疾病保险”。  谈及“危重”,可见程度之高,所以,我们不能按照俗称或主观意识来判断一个病是否为重疾,而要清楚保单中的解释和判定条件。  1、6大核心重疾  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能够冠名重疾险的产品,必须提供6种核心重疾的保障,占一般人群一辈子能换上重疾的80-85%。这6种重疾为:  ①恶性肿瘤 ②急性心肌梗塞 ③脑中风后遗症 ④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⑤冠状动脉搭桥术 ⑥终末期肾病。  2、25种重疾  上述6大重疾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的重疾定义。  此外,行业重疾定义还规定了另外19种比较常见的重疾,这就组成了最常见的25种重疾组合,这是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重疾产品提供的基本覆盖范围,对于99%的国人来讲,遇到这25种重疾之外的其它重疾概率实在微乎其微。  患上以上重疾,重疾险就能赔?  那么,是不是罹患了上述重疾中的任何一个,重疾险都能获得理赔?  答案是:你想多了!  有时候即使被保人不幸罹患上述重疾中的某个,也未必在理赔范围,这是因为保单对重疾判定有严格的标准。  比如近年常见的理赔纠纷中,支架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是最为消费者误解和诟病的,手术费数万元,在普通人心中已经是“重病”了,而在重疾险的重疾定义里,针对冠状动脉搭桥的手术要求必须是开胸手术,支架植入收入是不在理赔范围的。  重疾的赔付需要达到某种约定状态(病情或治疗方式),一般来讲,重疾险理赔分四个种类:  ① 确诊即赔(达到“临床疾病”诊断标准)  真正做到确诊即赔的,只有癌症和高位伤残(失明、烧伤、多个肢体缺失等)。  ② 约定手术(施行了某些治疗方式):  罹患重疾后,必须达到指定手术标准方可理赔的:如冠状动脉搭桥术、主动脉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瓣膜手术等;  ③ 约定状态(疾病达到某一特定状态):  罹患重疾后,病情需达到指定程度方可理赔的:如脑中风后遗症、脑膜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等。其中部分重疾还要求确诊后的存活时间,一般在90----180天,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④ 终末期病情:  其实也是一种约定状态判定,只是状态确诊为终末期,比如终末期肾病、终末期肺病,保单上都有非常准确的判定说明。  这些情况重疾险有除外责任!  那么在以上的约定状态之外,重疾险会怎么赔付?这就要说到重疾险的除外责任了。  除外责任分成两种,一种是治愈率高、费用相对较低的患病情况,比如癌症里的原位癌、皮肤癌等;另外一种是出于被保人的特殊情况考虑,比如酗酒和滥用药物导致的肝功能衰竭、继发性帕金森综合症(由于长期服药或外伤导致)等。  以下是,25种重疾注意事项及除外责任:  看完这些,是不是觉得重疾险坑有点多啊?没办法,如果啥病都能赔,那保险公司早就破产了!  规则就是这样,所以对于投保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买重疾险时一定要看清相关条款。  在选择重疾险时,不能只简单关注重疾有多少种、保额多少或者分红多少,更应该了解保什么和不保什么,要看清楚确认的内容。  买保险时遵守投保流程每个环节的要求,涉及健康告知的,涉及签字确认的,对后续理赔流程也要有一定了解,保险不是简单的发生保险事故就可以理赔。  买保险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有些产品是有约定时限的,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最终理赔结果,遇到任何不公的待遇,要有法律意识,律师、保监局都是消费者可以求助的对象。
发布:李政 &&点击: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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