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租房子漏水是谁的责任,究竟是房东的责任还是租客的责任

出租房漏水殃及邻居,房东租客谁担责?
  由于国内目前的住房供应紧张,很多在城市打工的外来人士现在都是采用租借的方式居住在工作城市,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很多租客与房东之间矛盾重重,这不,最近张先生就因为楼顶漏水问题找房东理论了。
  张先生:几天前的一个下午,楼上租户用洗衣机洗衣服时停水,租客离开家外出办事。晚上8点,我发现家里的天花板上都是水痕,紧邻卫生间的客厅的
壁纸全部起了泡,地板也不同程度地被泡湿。仔细瞧了瞧,才发现水是从楼上渗透下来的。我当即找到楼上租客,要求他赔偿损失。租客却说,漏水是因为房东没有
给卫生间做好地漏排水,所以应该由房东赔偿。我找到房东说明来意,房东却表示,房子出租时,屋内设施是完好的,漏水的主要原因是租客洗衣服忘记关水龙头,
损失应由租客来赔偿。请问出租房漏水,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
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中,漏水的3楼房屋与楼下对应的2楼房屋系相邻法
律关系。房屋漏水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房东是水龙头的所有人,承租人是水龙头的使用人,应
尽谨慎使用义务。如果承租人未能尽到对水龙头设施进行安全管理的义务,忘记关闭水龙头导致漏水,应承担主要责任。此外,张先生家损失的发生也和房东没有做
好卫生间的地漏排水有一定关系,房东需承担次要责任。
  由于廉价出租房本身对防水环节基本没重视,造成了漏水问题频发,特别在卫生间、厨房、阳台等部门接触水源较多的地方更容易出现漏水,所以对于房子的主人房东来说,必须要事先承担起做的责任,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跟租客之间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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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死了,房子漏水是房东还是房客的责任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要看的如果是正常使用漏水找房东啊如果是施工或者破坏造成的,就是房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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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水是房东的责任房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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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漏水责任追究办法 房东房客谁应该来承担责任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969)
[摘要]前段时间一个朋友租了二楼来进行补习班培训,每周六、日进行培训,本来培训补习班已经办的比较的红火,但在此期间房屋漏水而楼下是卖钢琴的,直接造成了几万元的损失,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来进行承担,房东不愿意出面应该怎么办呢?
前段时间一个朋友租了二楼来进行补习班培训,每周六、日进行培训,本来培训补习班已经办的比较的红火,但在此期间房屋漏水而楼下是卖钢琴的,直接造成了几万元的损失,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来进行承担,房东不愿意出面应该怎么办呢?第一、如租赁合同中无特殊约定,例如承租方负责维修等条款的话,意见如下:你可以发函要求房东赔偿你租赁期间因漏水而发生的损失,并通知其因不予维修,故解除合同,然后要求房东退还押金,这没有任何问题,完全合理合法,但房东拒不退还的话,你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但只要你有证据,可以保证胜诉。法律依据: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在生活当中会经常遇到这样的小插曲,所以在进行租房的时候,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看清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是很多人选择中介租房,一旦你到了现场才发现是虚假房源时,你要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脱身,因为一个不诚信的经纪人是不值得你相信的。如果事后仍有电话骚扰,自己又不想被这些人骚扰,一定要坚决地说:已经租到房了。以上就是关于租房漏水责任追究办法当中房东房客谁应该来承担责任大的介绍,小编在这里也提醒您由于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大量存在,合同双方好在租房合同当中对此作出详细的约定,明确 漏水时彼此的责任,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更好的认识漏水造成的影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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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房东能以“房管合同”免责吗?
  房屋漏水一直是邻里间较为头疼的问题。近日,陆女士致电本报消费投诉热线()反映,在遭遇房屋漏水后,她立刻寻求上家理赔,结果却牵出了房东、租客与房产中介三方,共同与其协商理赔。在“一对多”的格局下,陆女士理赔之路走得颇不顺利。记者调查了解,由于房东与我爱我家签署了“房管合同”,中介才得以代表房东参与到协商理赔的过程之中。可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类似的“房管合同”性质属于委托,并不可以免除房东的责任,三方应依据具体的情况,在各自的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方“过多”致协商难
  据陆女士介绍,7月11日傍晚,她位于普陀区的住宅卧室顶部两处出现漏水,渗水情况颇为严重。“门口啊、地面啊,全是水。新买的床垫才用了3年就毁了!!”陆女士边说边向记者展示,事发时她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在现场,记者注意到,尽管已过去将近一月,但房顶两处漏水的痕迹,依然较为清晰。
  “找楼上问过原因或协商过吗?”当记者将问题抛给陆女士时,陆女士一脸的无奈,“粗看一下,是洗衣机的排水管出了问题。但协商赔偿就难了啊,因为都不知道该由谁负责。”原来,陆女士之所以认为协商难,是因为摆在她面前的协商对象“太多了”。楼上目前居住的,是三名外地来沪的租客,而房东与我爱我家签订了“房管合同”,所有事宜均交由中介代为处理。“几次都是中介客服通过微信和我谈的,但都没谈拢。”陆女士表示,她开出了房屋维修及相关赔偿的金额与中介提出的数额,差额有数千元之多。“而且中介认为,租客也应该承担责任,他们内部可能也需要协商吧。”陆女士告诉记者。
  由此,原先邻里间两户人家的纠纷,被延展至陆女士、租客、房东与中介机构四方。围绕着房屋怎么修、怎么赔、赔多少、谁来赔等问题,各方展开了长时间的磋商。
  各有苦衷只能慢慢“磨”
  首先,记者与当时仍居住在楼上的租客邱先生取得了联系,在报道过程后期,邱先生已搬离了该住处。“我们是很愿意赔的。”邱先生率先向记者表态,但他也向记者倒出了不少苦水。邱先生表示,他们三位是从外地来沪的学生,经济较为拮据,以陆女士提出近万元的赔偿费用为限,他们最多负担2000元。其次,邱先生透露,漏水的具体原因是洗衣机安置处没有“地漏”,原房东也发生过漏水情况,可中介在租房时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如果我们知道,肯定会小心使用的,所以我觉得我们也是受害方,因此,2000元也是我们的极限了。”邱先生明确。
  “这个事情,你去找我爱我家吧,我已经全权委托他们了。”房东潘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今年初,他与我爱我家签订了合同,将房屋全权委托给中介,此后的租赁、争议等问题均由他们出面解决。“像这次租房就是,我每个月就管拿房租。”至于合同的具体细节、以及中介究竟有多大的权利,潘先生并不愿透露太多。
  8月初,记者参与了陆女士与我爱我家的一次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针对维修费用的支出、床垫及相关物损的理赔金额,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你能代表房东拍板吗?”当记者将这个问题抛给客服经理时,一位陈姓经理表示:“我们是代表房东来和陆女士协商的,但具体的金额依然要房东认可,我们只是按合同办事。”随后,该经理也坦言,对于陆女士的赔偿方案,必须是租客、房东与他们三方认可同意才行。“我们要能赔,早就赔你了对吧,但房东觉得金额高,租客也承受不起,我们夹在当中,也很为难啊!!”陈经理如此向记者解释中介的苦处。
  “房管合同”管理范围有限
  “这是一项我们做了很久的业务。”记者以房东身份走访了沪上多家我爱我家门店证实,潘先生所签订的房屋委托合同,为该中介推出的“房屋管家”服务。“你把房子全权委托给我们,我们来当‘管家’,所有权还是你们的,但之后的租赁、水电煤等争议,都以我们中介的名义代为处理,不劳你们亲力亲为。”一名业务员向记者介绍。
  记者注意到,办理该业务需签署三份合同,主合同为“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其次是授权委托书,最后是附加维修套餐服务协议。在主合同中违约责任部分共有两个条款,均是对房东与中介机构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规制。但因租客或第三人造成邻里间损失后,该如何分配责任,条文中并没有涉及。
  记者以陆女士的遭遇询问业务员,对方表示,“首先你要明确漏水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和租客会签相关协议,约定明确他们的责任。”但该业务员也向记者坦承,房东并非任何情况下均可“甩手”。“交房前,我们会进行房屋交验审核,但只是审核小家电和水电煤等,真是水管、地漏什么房屋主体构造的问题,房东也要担责的,而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摊。”该业务员表示。
  房东应是“第一责任人”
  “不管有无所谓的‘房管合同’,也不论租客是否存在使用不当的问题,作为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房屋租金的享有者,房东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告诉记者。
  然而,吴冬同样指出,房屋漏水纠纷在日常生活中会呈现各种各样的形式。“就本案而言,房屋的构造、中介的告知义务、租客的使用等等,都会影响各方的赔偿比例。”吴冬称,从保护受害方的角度出发,无论是走协商还是走诉讼,房东都不能以有“房管合同”而免责。只是,在明确事故责任后,房东或可享有一部分的追偿权。
  另外,据某位拥有过起草房产中介合同经验的律师介绍,类似的“房管合同”在中介机构中并不鲜见,通过该合同可以提升交易效率,但合同本身的性质仅仅是“委托”关系,即使是中介机构“全权代理”也不等于由中介“全权负责”,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至于我爱我家应承担多少责任,仍应以合同约定为限。合同约定不明,协商解决。”该律师指出。
  截至记者发稿前,陆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已与我爱我家方面初步就赔偿方案达成了一致,该中介将于本周向陆女士支付赔偿金。
责任编辑:张小雅
垃圾不如不读,人不如归去。
人命关天,情况紧急,中日双方都积极搜救,确实展现出了人道主义的精神,值得充分肯定。
因各人底线不同,或者说,对世界的认知与自我的期许不同,故而对妥协或苟且的定性则有异。
有几千年历史的天皇,如何适应现代社会?而对“万世一系”的天皇制习以为常的日本社会又是否要顺应时代,接受天皇制的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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