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合同诈骗罪

  咸阳男子欠他人钱财对方建议他将租来的车辆,办个假产权证抵押给他人后还债商某先后偷用表弟驾照,租两辆共价值12万余元的车辆进行抵押因犯合同诈骗罪罪,商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男子租车办假证 债主冒充车主抵押

  今年39岁的商某无业却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债主张某建议商某可在租赁公司租辆车,制作假的产权证后将租来的车辆抵押给他人而用抵押来的钱进行还账。

  听到这个办法后2014年7月28ㄖ,商某用他表弟的驾驶证在咸阳市毕塬路西段一家婚庆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黑色长城轿车。他在马路电线杆上找到制作假证的人员联系制作了一张假的车辆产权证及车主身份证后,由张某冒充车主以26000元将该车抵押他人而抵押后的钱,商某主要用于给张某还账

  2014年8月25日,商某向他的女性朋友相某提议经对方同意,同样由商某假冒自己表弟的身份在同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黑色别克凯越轎车后,伪造车辆产权证、车主身份证由相某冒充车主以28500元将车抵押。

  然而凯越轿车出租到期后,商某未给租赁公司还车也未繼续付租金。找不到承租人的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到车主凯越轿车车主的丈夫通过定位找到自家车辆,“对方说车是商某抵押给他的”次日,凯越轿车车主的丈夫收到商某打给他的3500元租金几天后,联系不上商某的车主便报警

  破案后,赃车均被追退商某表弟表示,他不知何时商某将他驾照拿走

  三人犯合同诈骗罪罪 被判8个月至1年不等

  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商某、张某、相某共同鉯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中商某参与合同诈骗罪价值 120545元、张某参与合同诈骗罪价值58555元、相某参与合同诈骗罪价值61990元,数额均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罪。

  在本案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起到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商某、相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相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均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某犯合同诈骗罪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8000え张某犯合同诈骗罪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相某犯合同诈骗罪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华商记者 薛望 通讯员 梁语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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