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各省市实际利用实际外商直接投资资额加起来不等于全国的数据

  在上述思想认识的指导下,1995年6月,国务院批准发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7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对外商投资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做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外商投资的方向,促进了外商投资的积极性,我国利用外资的实践得到健康发展。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从2002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开始履行WTO项下的各项义务。为适应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我国颁布了新修订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对利用外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进一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51页。

  根据十六大精神,2003年我国颁布了《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2004年和2007年,我国又两次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特别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在2004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开放领域,尤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这与限制“两高一资”(即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生产和出口政策措施是一致的。同时,积极促进贸易平衡和区域协调发展,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不再列入“限于中西部地区”的条目。

  为促进中西部地区的发展,2000年中国颁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7月,对《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了修订,以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淘汰四类。明确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原则上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也是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主要依据之一,其中淘汰类直接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此外,国家还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了政策措施。
 在外资并购方面,2002年以来中国逐步完善外资并购政策,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措施。2002年11月,我国发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暂停多年的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正式解冻,为外商直接收购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打开了大门。同年,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通过托管银行投资于境内A股市场。2003年4月,正式施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这是涉及外资并购的标志性法规。2006年8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出台,该规定一方面强化了审批环节和反垄断审查,另一方面也对外资并购的操作环节,特别是对SPV(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跨境换股等技术细节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在税收方面,自年,外商投资企业一直享受着低税率的优惠待遇。这在对外开放进程中能够大量吸引外资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呼吁市场规范和公平竞争便成为各经济主体的心声。在这种情况下,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一”终于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07年3月,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的旧税法被废止。新税法规定了25%的统一税率,这使所有中国境内的内外资企业处于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上。

  总之,这一时期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式逐步多样化,并且利用外资的规模在不断扩大,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更多的外资投向了高新科技产业、现代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同时,国家严格控制外商投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领域,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利用外资有了大幅度提高,内外资政策逐步趋于一致。从表3可以看出,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3952?0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9653?31亿美元(未含2001年后的对外借款)。

  表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额单位:亿美元

  二、中国利用外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通过梳理30年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程,可以看出中国利用外资成就巨大,总结起来,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规模不断扩大。从开放初期每年利用外资20多亿美元发展到现在每年800多亿美元,增长了几十倍,而且增速加快。以辽宁省来说,2007年,辽宁省实际利用外资91亿美元,比前一年增长50%。《辽宁省改革开放30年以来累计利用外资527亿美元》,htpp//www?gov?cn。

  第二,形式多样化。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外资利用由对外借款为主转变为外商直接投资为主,呈现对外借款、直接投资、跨国并购、发行国际债券、境外投资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三,项目质量日益提高。随着国家利用外资政策的不断调整,外商投资项目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2008年1~5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1915家,同比下降20?9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27?78亿美元,同比增长54?97%。5月份当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25家,同比下降10?9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7?61亿美元,同比增长37?94%。一降一升,无论就全国还是各地来说,利用外资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2008年1~5月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情况》,?mofcom?gov?cn。

  第四,结构日趋合理。从产业结构来看,过去外商投资项目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游乐设施有一定的比例,而现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保险业,农业等外商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从地区结构来看,过去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利用外资很少,目前虽然外商投资仍然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但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有了大幅度增长。

  第五,作用越来越大。外资的进入解决了我国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换代,带来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方式,培养了人才,增加了就业,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具体到辽宁一个省来说,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累计利用外资527亿美元。30年来,辽宁省共兴办外商投资企业3?7万家。目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有2成多来自外商投资企业;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有近2成来自外商投资企业,55万职工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辽宁省改革开放30年以来累计利用外资527亿美元》,?gov?cn。

  虽然我国利用外资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当前面对新的国内外环境,我国在利用外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以市场换技术没有完全达到目的。我国利用外资一个很重要目的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提高本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而这些年来,我国利用的外资有不少是国外已经淘汰、落后的技术,虽然现在有不少跨国公司将其研开发中心也转移到我国,但是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仍然掌握在外方手中,我国合资方没有掌握这些技术。

  二是外商投资结构欠合理。其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这些年来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而在农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所占比重不高;其二是地区结构欠合理。外商投资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而中西部内地外商投资比例仍非常小。其三是企业结构不合理。我国外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数量较多,而合资、合作等形式的外资企业则较少。

  三是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具体表现在: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一味追求利用外资的规模,而忽视质量和效益,甚至不计成本,不顾后果;一些外资并没有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没有达到提高我国企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目的;重复引进现象依然存在,“三高”问题很严重,给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后患。
四是内外资政策仍有差别。从目前情况看,对外资仍有一些超国民待遇,一些地方、部门为了吸引外资仍不惜代价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必将减少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导致国民财富流失,加剧通货膨胀。

  三、对今后中国利用外资的几点建议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7页。,这一论断,为今后利用外资指明了工作方向。

  一是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不同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产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同时要求地方、部门、企业在引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这些标准,支持和鼓励符合标准的外资,禁止不符合标准的外资,真正“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达到提高我国企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目的。

  二是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其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化外商投资的地区结构,支持、引导、鼓励外资逐步投向中西部地区,尤其是投向中西部地区资源开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农业、现有企业技术改造等产业和项目上;其二,优化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引导、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环保产业等,对一些国家抑制发展的产业要限制并禁止外资进入;其三,优化外商投资的企业结构,大力发展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使内资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同时,积极推进并购方式的外资流入,对一些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外商独资项目要加以严格限制。

  三是建立健全国家经济安全体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为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尽快制定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和法规,规范外商投资,对外商投资的产业准入、技术标准、金融监管等做出严格规定,防止外资在关系国家经济全局的一些产业上进行垄断,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四是逐步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统一为25%,这固然是很大进步。但要看到,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还享有外汇与信贷,各种收费,以及针对外国人的个人所得税、居住权、司法权、买房限制等方面的“超国民待遇”,对这些不符合WTO原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待遇”,要逐步加以限制直至取消。

  五是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加大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邮电通讯、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同时重点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努力改善这些地区外商投资的“硬件”;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的相关法律,不断改革外资管理体制,减少管理层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利用外资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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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4月全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据统计,2018年1-4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9002家,同比增长95.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36亿美元,同比增长2%(折286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1%)(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下同)。

  4月当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662家,同比增长39.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0.9亿美元,同比增长1.9%(折592.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

  (根据商务部数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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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包含内容】: 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按主要国家和地区分) 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按主要国家和地区分)
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按主要国家和地区分) 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按主要国家和地区分)
【条目出处】: 2016 . >>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按主要国家和地区分)
【主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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