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子女交房租算不算后付年金过分,我觉得子女如果有帮忙交水电费还让他们交房租就过分了吧,如果子女不帮交水

如果操作?
是父母先买,然后过户给子女?
是父母出资,直接登记给子女?这个当然好了,可是还要不要子女的配偶签那个放弃产权的协议书啊?如果需要签可是子女配偶不愿意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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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4-04-02 23:59
一方父母出资全额购房,过户给其已婚子女,是属于赠予已婚子女,不需要已婚子女的配偶签任何放弃协定,因为假如离婚,其配偶也无分割的权利!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发表于:14-04-03 00:01
第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发表于:14-04-03 07:08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走猫步的鱼 的话:
一方父母出资全额购房,过户给其已婚子女,是属于赠予已婚子女,不需要已婚子女的配偶签任何放弃协定,因为假如离婚,其配偶也无分割的权利!
那如果是父母住的房子,死后想给自己子女,这怎么算?
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江苏中小学生家长超级大联盟
发表于:14-04-03 07:31
指定继承。遗嘱写明就行。
在风平浪静的日子里,留点空间给自己,
留点空间给对方,留点美好给距离。
发表于:14-04-03 09:52
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直接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即可。
发表于:14-04-03 10:09
桥归桥,路归路
这样比较好!
指望婚姻成为有产者
发表于:14-04-03 10:27
中国的法律漏洞比较多。道德漏洞也比较多。
譬如父母给已婚子女财产,的确可以跟配偶没关系,问题是这父母要是得病,癌症瘫痪之类的,是否可以明确,与儿媳妇或者女婿没有关系?最主要的是,儿媳妇或女婿是可以不照顾对方父母,但对方去照顾,不影响夫妻双方小家庭的照料和生活以及收入吗?变成配偶承担大家的家庭义务,但却没有获得财产的权益。
这样的话,还是离婚的比较好,权利义务明确,不占别人的便宜,也不让别人吃亏。
各自背后都不用承担原生家庭,也就不存在对方父母的财产对方继承了,对方父母的生老病死却要双方来承担的不公平~~~
道德常常指责儿媳妇不孝顺公婆,不允许瘫痪的或不能自理的公婆进自己的家门,细细想来,十分合情合理,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总是找出这类生活案例来进行批判。法律应该允许这种现象的存在。儿媳妇或女婿没有财产继承权,凭什么要孝顺公婆或丈人丈母娘呢?权利和义务对应;没有财产继承权,凭什么要赡养又不是自己父母的公婆或岳父母呢?呵呵~~~~~~~~~~~~
发表于:14-04-03 10:31
最好写下字据,明确指定给自己子女,否则的话从法律上来讲虽然赠予自己子女,但默认为赠予子女夫妻双方。
要想矛盾少,还是暗地里进行的好。否则估计已婚子女家庭,除非子女配偶是大财阀无视你的小钱或者对金钱财富无感,否则会鸡飞狗跳的。连父母进家门,都要必须先征得子女的配偶方同意,否则可能被赶出门去的。
发表于:14-04-03 10:53
以下是引用 第8楼 @半亩塘 的话:
最主要的是,儿媳妇或女婿是可以不照顾对方父母,但对方去照顾,不影响夫妻双方小家庭的照料和生活以及收入吗?...
你的智商水平
自打博士毕业后就沦为居委会大妈级的了!
你没看出你论据的荒唐吗?
发表于:14-04-03 12:31
唐博说出了很多人想说而不敢说的真实想法,凭什么配偶就应该孝顺对自己毫无抚养关系,甚至防备自己的人?端屎端尿默默奉献就是孝顺被人宣扬,保持中立就是不孝被人诟病!
发表于:14-04-04 21:37
&&[第2版 04-04 21:37]
C,你们鸡一嘴鸭一嘴的,没有一个说的是俺问的.
俺问的是具体操作流程!
批评塘博,道德作秀.哈哈,看你会不会把你的财产也登记上女婿的大名.
所谓孝顺公婆和岳父母大人,还不是夫妻感情好,为配偶分忧.有几个SB,配偶对自己父母不闻不问,自己对公婆或父母孝顺贴心的啊.
发表于:14-04-04 21:36
以下是引用 第6楼 @法律咨询陈律师 的话:
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直接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即可。 ...
律师,你说的这么简单.
请问,是不是去产权交易中心,父母捧一堆钱给人家工作人员看,说,你看,我要给我已经结婚的儿子或者女儿买房哦,然后人家工作人员就说,对哦,直接登记给你孩子就行啦.
那请问,是不是已婚的同志们,就可以把自己掌握的婚内财产经过父母一转手,操,就变成父母给自己买房啦,按照中国法律,即使配偶事后举证婚内财产流向不明,又有屁用啊.
你是真律师吗?
发表于:14-04-04 22:08
&&[第2版 04-04 22:08]
父母给已婚子女购房,明确其配偶无份,如何操作?
----父母把现金直接给子女去买房,买房前,父母或该子女,与子女的配偶签署一份协议,配偶声明日后不以任何理由,主张与该房产有关的任何利益,就这么一句话是关键,就这么简单,搞那么复杂干嘛?
---2版补充,要是不放心,可以在签署前,请公证处来公证一下签署过程,以保证该协议的合法性。记得,要在公证人员,多问几句话,比如,你现在是否头脑清晰?&
你要放弃与该房产有关的任何利益,你对此是否清楚?
你将放弃与该房产有关的任何利益主张,而且,日后不会再以任何理由进行重新主张?你对此是否清楚?
反正类似法律用语,多问几次,虽然比较伤人,但绝无后患~
发表于:14-04-04 22:12
经过公证的协议,是第一采信证物,说白了,就是婚姻存续期间配偶接受外来馈赠的财产公证的一种形式而已。
发表于:14-04-04 22:23
这种吊事,最没意思,还扯什么子女情夫妻义,全是动物嘴脸~
发表于:14-04-04 22:29
还有一种办法:先离婚,父母给子女钱去买房,婚前财产公证,再复婚,,,
发表于:14-04-05 14:22
回复 第14楼 的 @长街如歌:
你说这么多,不还是绕不开已婚子女的配偶吗?要是配偶坚拒配合,买个鸟啊.
发表于:14-04-05 14:54
操心有点多
有些做子女的
比较天真烂漫
认为爱情是纯洁的、无价的
即便你给他婚前买好了房
婚后他照样加上媳妇的大名
还美其名曰以共享房产来证明对她的爱
崽买爷田不心疼
发表于:14-04-05 15:04
以下是引用 第18楼 @思君未见君 的话:
回复 第14楼 的 @长街如歌: 你说这么多,不还是绕不开已婚子女的配偶吗?要是配偶坚拒配合,买个鸟啊....
父母或子女存了这种心思,婚后绕开配偶,本就是笑话闹剧,无论配偶是坚拒还是配合。
不会捐献给社会啊?不会自己成立基金会啊?这种父母的子女心,不要也罢,要了还添额外麻烦,不是蠢蛋又是什么?
发表于:14-04-05 15:07
回复 第19楼 的 @走湖爬山:
无论怎么做,都是一种选择,选择了就面对后果而不后悔,更别期望熊掌与鱼。
即便两全其美,要感谢佛祖上帝真主,更要感谢配偶这个人。
发表于:14-04-08 10:38
以下是引用 第16楼 @长街如歌 的话:
扯什么子女情夫妻义,全是动物嘴脸~...
回复 第13楼 的 @思君未见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服气你一方的个人财产。
&楼主你问的问题就是在婚后,父母出资给已婚子女买房,明确配偶无份怎么操作,就这么简单。不需要子女的配偶同意。
&如果您觉着我说的简单,你可以复杂操作。我是不是律师业不是由您来质疑的。您在西祠上问问题,跟帖的朋友都是想帮助您,告诉你答案而已,接不接受是您的事,我觉得,不管人家说是什么,您最起码对别人的尊重是要有的。
发表于:14-04-08 10:55
回复 第22楼 的 @法律咨询陈律师:
律师莫气,泡版时间长了,跟贴会有些滑。
我将会去交易处咨询,包括这个问题。
发表于:14-04-08 17:08
以下是引用 第22楼 @法律咨询陈律师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6楼 @长街如歌 的话: 扯什么子女情夫妻义,全是动物嘴脸~... 回复 第13楼 的 @思君未见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服气你一方的个人财产。
楼主你问的问题就是在婚后,父母出资给已婚子女买房,明确配偶无份怎么操作,就这么简单。不需要子女...
----来源:
& & & & &&
----:最高人民法院遂于2008年1月启动了《婚姻法解释(三)》的起草工作。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并将于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三,第7条: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发表于:14-04-08 17:24
&&[第3版 04-08 17:24]
回复 第22楼 的 @法律咨询陈律师:
删,没意思~
发表于:14-04-08 18:00
&&[第3版 04-08 18:00]
房租算孽息吗?房租算共同财产吗?个人财产的房子,但是是配偶帮忙去收回的房租,这个房租算共同财产吗?
提醒下,记得房子登记在名下后,即便出租,不想让配偶也千万别让配偶经手去收,只要配偶去收了,就不算你的个人财产了,,,
-----2版----
巫昌祯:"全额买的房子出租,房租算夫妻共同财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参与了《婚姻法》立法,并多次参与修改《婚姻法》
-----3版-----
&奇怪了,百度来百度去,怎么就找不到“房租算孽息吗”的答案,甚至找不到“配偶经手收的房租算共同财产吗”的真实案例,
奇怪奇怪真奇怪,,,,,,,,,,,
发表于:14-04-08 18:05
好吧,请法律专业人士解惑一个,
房租算孽息吗?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子产生的房租,算孽息吗?
该房租(就算配偶从未参与过收租过程)算个人财产吗?还是算共同财产?
发表于:14-04-08 18:58
以下是引用 第27楼 @长街如歌 的话:
房租算孽息吗?...
发表于:14-04-08 21:28
以下是引用 第28楼 @走湖爬山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27楼 @长街如歌 的话: 房租算孽息吗?... 当然算!...
紫金锅你说的不算。得专业人员来说,要不我干嘛挑巫教授这个大拿的观点来讲啊?
好,就算,房租算孽息,按司法解释三第5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房租属于夫妻中拥有房产的那方,好,假如,该人没空去收房租,其配偶去收了,那么该配偶的收租算不算劳动,收来的房租算不算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司法解释三的第5条和第7条,是不是互相矛盾?
发表于:14-04-08 22:09
有人会扯什么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哦,属于你个人财产衍生出来的房租(孽息),配偶有义务帮你去收租,收来了的房租没配偶的份,那配偶只有义务去帮忙收租,而没任何一点利益了?那这房租算不算双方的共同财产?
这种配偶去收租,不算特例吧,,,
发表于:14-04-09 10:21
回复 第27楼 的 @长街如歌:
房租是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房租属于后种孳息。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房租仍然是个人财产
发表于:14-04-09 10:24
以下是引用 第29楼 @长街如歌 的话:
好,假如,该人没空去收房租,其配偶去收了,那么该配偶的收租算不算劳动,收来的房租算不算共同财产?...
这种说法是不通的,不能说是你的个人财产,被别人实际占有着就变成别人的财产了,个人财产始终是个人财产,除非产权变更或赠与等转让产权的行为发生,否则一直都是个人财产。你配偶收去了,只是她占有着而已。
发表于:14-04-09 10:40
回复 第32楼 的 @法律咨询陈律师:
好,既然如此,那我们先梳理一下:
房租算孽息吗?
是,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常见?(拥有个人房产的夫妻一方A,没空去收取属于自己个人财产的房租,让配偶B去代收了,配偶B收回房租,请问这个房租还算孽息吗?如果算,那么该房租应该还是属于A的个人财产)
你知道我问这个配偶代收房租的案例的含义吗?
发表于:14-04-09 10:45
我的意思是,在这种可预见的应常见于生活中的配偶代收房租的案例中,司法解释三的第5条,就赤裸裸地宣示了这条是与婚姻法所宣扬“夫妻之间应互相扶助”的宗旨相违背。
司法解释三的第7条,也是如此。
发表于:14-04-09 10:48
回复 第32楼 的 @法律咨询陈律师:
你知道巫昌祯教授为嘛会说“全额买的房子出租,房租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知道在我说的这种情形下,配偶代收的房租,没法算个人财产吗?
发表于:14-04-09 10:49
其实,法律很简单,就是5W或7W,what,who,where,when,why,how,,,
发表于:14-04-09 10:54
个人财产,应该是在不含配偶或者其他人的劳动的前提下,才能算,而不是简单的一句话。
说个俺普通工人的感受:前面干活的人图简单偷懒了,后面使用的人就会遭罪受虐很久很久。
这个司法解释三就是如此。
而且,可以用这句话去适用你家庭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看看这句话对不对,呵呵,,,
发表于:14-04-09 10:59
回复 第37楼 的 @长街如歌:
你想的是你的道理,有点进死胡同了,这种观点到法院是不被承认的,不管配偶代不代收,这都是你的个人财产,就是配偶收了,装自己口袋了,自己花了,那还是你的个人财产。走到法庭,这一块她无权要求分割,她花了,那就是她对你的债务了。什么劳动不劳动,劳动了,去收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没有这种说法的。
发表于:14-04-09 11:03
以下是引用 第38楼 @法律咨询陈律师 的话:
回复 第37楼 的 @长街如歌: 你想的是你的道理,有点进死胡同了,这种观点到法院是不被承认的,不管配偶代不代收,这都是你的个人财产,就是配偶收了,装自己口袋了,自己花了,那还是你的个人财产。走到法庭,这一块她无权要求分割,她花了,那就是她对你的债务了。什么劳动不劳动,劳动了,去收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没有这种说法的。...
在我所举的案例里,我说过配偶私吞了房租了吗?
我说的是,配偶代收的房租,因为配偶的代收,付出了劳动,这个房租怎么也得有配偶的一份,哪怕是一分钱,只要有一分钱,那这房租就不能算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要和我讲法院承认不承认这个道理,这种说法虽然很客观但很流氓,与法律从业者的身份很不匹配~
发表于:14-04-09 11:08
为嘛社会上会说这个司法解释三是恶法?
因为法律制定者,从业者,不讲唯物唯实,不讲5W,只讲客观存在的法院不承认的流氓现实,,,
发表于:14-04-09 13:50
被系统删除于: 09:41:56
发表于:14-04-09 17:30
回复 第1楼 的 @思君未见君:
1,如果是父母出全资买的新房子,那么直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以了,该房屋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父母的房子,生前过户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就和自己的子女签个赠与合同,或者在过户时候写明是给自己子女个人的,那么也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3,如果是父母的房子,去世后想留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就要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子指定给自己的子女个人继承,这样可视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发表于:14-04-13 12:38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走猫步的鱼 的话:
一方父母出资全额购房,过户给其已婚子女,是属于赠予已婚子女,不需要已婚子女的配偶签任何放弃协定,因为假如离婚,其配偶也无分割的权利!
发表于:14-04-14 11:28
被系统删除于: 11:31:06
发表于:14-04-14 14:05
婚姻都已经计较成这个样子,日子能太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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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同意、中的全部内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即使住父母家,房子是父母全款买的自己也要交房租呀,只帮交水电费不行吗_百度知道
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即使住父母家,房子是父母全款买的自己也要交房租呀,只帮交水电费不行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那,看重的不是那点儿钱,其实大多数父母,就是硬塞过去了,是不是这个理儿。也许你主动说交多少多少,真不是那么多的反而是越和老人算计着,老人真不见得要,还是自己有钱心里不慌啊换位思考一下,回头老人有事儿没事儿肯定得贴补回去的只要自己有退休金,还总想从子女那儿要点儿是点儿都自己攒着的老人,老人越会看重钱些,因为既然你看得重怎么说呢,而是孩子的态度
不是我父母要我交而是别人父母有这样的我和同龄人交流融入不了他们的圈子和集体
想通过交流融入某个圈子,这类真的不是什么好话题。各家和各家的情况不同,贸然把自己家的情况说出来,很难得到别人的认同。别人说,听着就好,不要随便发表意见看法,没必要什么话题都往自己身上引,想融入圈子,聆听也许更重要
采纳率:92%
就算父母不要房租,也要适当给父母些生活费的,你自己外面单过不是也得吃饭我觉得父母不是跟你要房租,是觉得你没有攒钱意识
我说的是帮忙交水电费的情况,帮忙交水电费不算给父母生活费吗
不算,水电费是水电费,生活费是生活费
我不是没有存钱意识而且我父母也绝对不会要我交房租
我跟我父母的工资都是放在一起的,分不清谁是谁的
我平时都不太买衣服的,也懂得省钱。吃嘛,有的时候吃顿好的,饭量有时吃得少有时稍微多些
我平时都有攒钱省钱的
但是我挣得不够多,别人父母也许有让他们交房租的
虽然我父母对我满意,但是我跟我一些网友交流有压力,感觉融入不了那个圈子
融不进去就不要强融,做好自己就好,问心无愧就可以了按照你说的这些,已经比现在很多年轻人懂事,积攒经验,等待机会,生活是慢慢好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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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房子给一个单位,月租3000元,2居,在西坝河
季付。每个季度第一个月付
可收的这2个季度他们都是找种种理由。拖到最后一个月支付
现在哪个会计又说房屋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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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们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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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是个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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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签的合同呀?
研究生一年级
税现在是5%,比以前的20%低多了。你拿着租房合同到附近的税务所就可以给你发票,当然根据你的租金交税了。& && &税的部分你可以算算,适当提高房租和房客分担一下税。不合适就到期不续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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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一年级
如果你实际希望拿到3000元,反推一下算出租房合同上实际的租金
X*(1-5%)=3000
X=3157& && & ¥3157就是你要房客支付的实际租金,写在合同上,税务所根据这个收5%的税&&
=157.85,你实际所得=
显示全部签名
大学三年级
这家租房够机贼的~不行就换一家人租呗
显示全部签名
博士一年级
引用:原帖由 周小白 于
10:24 发表
这家租房够机贼的~不行就换一家人租呗 :有道理有道理
拖着不交晚交的话就请他们走人!!!
大学一年级
谢谢大家回复~~!可能租房的看这我年轻欺负我什么都不懂,看了大家回复我心里有底了,他们真的很可恶,是一家杂志社,刚见面时就跟我朋友说他们多困难,困难也不能老让我催着交房租亚 ,第一次给我房租,还非要给支票,后来跟他说不能因为房子我还给您开个公司呀,说好交现金,就托亚托亚。。。郁闷。。。他说因为上税要重新签合同,我都想直接跟他终止合同,但有些事说时我很坚决,一见到真人就变成好心眼了
显示全部签名
我其实是个逗比~~~~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只有管理员可见
大学四年级
这就过分啦 小心 很多人怕你扣住押金 所以 拖欠房租 到时候 你就没有押金制他们啦
还有 税款你要合同中约好 对方交
现在房租一般不包括税的 如果你交 就相当你租金少收了 这个 房客是没有理由管你交不交的
估计 是要你降价呢
永远记住 租房是个市场行为 如果你高于市场价格 不管你多好说话 也不会有人常住
如果价格合适 只要不是过分 一般房客也是不愿意搬家的!
大学四年级
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 恐怕你吃亏了 你还要防备对方举报你不缴税
所以 建议 如果对方拖欠房租 赶快中止合同 如果到1月 他要中止合同 那时候淡季
不好租房的 你要防住这点
大学一年级
我家房子出租也赶上过拖欠的,好像差了两个月的钱,后来打电话找不着了,人给跑了
押金抵一个月的还差一个月呢
也是个公司,好像是项目没谈下来,就走了
我们的租金很厚道,他们还欠了水电费
也是没经验,mm以后多注意点吧
显示全部签名
1997年09月 相识
2002年12月 相恋
2009年04月 婚礼
2009年09月 领证
2012年12月 宝宝诞生 --------
一直幸福着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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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立场。转载文章/图片请注明作者及出自 、,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原作者。上个月刚搬进来,和一个女孩同住两室一厅,而后那个女孩说辞职要回武汉,然后上周一,我和房东签了合同,房东也把押金退还给了她,她本说17号走,可是昨天就悄悄离开了,并且欠了两个月的水电费未付,像这样的情况能报案吗?就因为太相信她,没想到她居然这样,手机也不接,还把我QQ拉了黑名单,
上个月刚搬进来,和一个女孩同住两室一厅,而后那个女孩说辞职要回武汉,然后上周一,我和房东签了合同,房东也把押金退还给了她,她本说17号走,可是昨天就悄悄离开了,并且欠了两个月的水电费未付,像这样的情况能报案吗?就因为太相信她,没想到她居然这样,手机也不接,还把我QQ拉了黑名单,钱也许并不是很多,但是如果不要回来,心里真的是很闷的慌!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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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值日表中规定,不按照规定 ,下月起另寻合租人
3:按照值日表规定,到时间请搬出去。
影响肯定会有一点影响的 可能问题不大吧
答: 人身保险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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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切了解保障事项:保险的有效期限,保险责任,保险免除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等。
二、及时报案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
答: 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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