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续保和医保两个女儿享受什么医保政策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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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了社保里的医疗保险怎么办?失业后还能享受医疗报销吗?沃保网小编为您带来了2017年失业了医疗保险怎么办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
给谁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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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保局回复
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金(含延长领取金)期间,由失业管理中心统一为失业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人员自办理申领手续当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简称“城保”)相关待遇享受。
若住院(包括急观)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保规定的费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5%,超过最高支付限额36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安徽省芜湖市社保局回复
根据芜人社秘【文规定,凡参加人员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职工基本费和医疗救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只需继续参加城镇并缴费。
江苏无锡市社保局回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纳月份与失业保险金发放月份一致。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的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当失业人员停止或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办理暂停参加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医疗帐户注资方式及标准同企业在职职工个人医疗帐户注资方式(一年只注资一次,当年已注资的不再注资)。
沃保网总结:
1、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但是前提为办理了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所以当您失业后尽快办理失业保险申请。
失业保险申请
1、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工备案手续,并在办理退工备案手续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简称“退工通知单”)送达被退职工本人。
2、被退职工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退工通知单”、身份证、社保卡(市民卡)、户籍证明和《职工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非本市户籍的外地人员到退工前单位所属区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申领失业保险金。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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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医保年度转换相关政策问答
  1.2018医保年度的起止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2018医保年度自日至日。 
  2.2018医保年度哪些标准作了调整?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计入水平增加,统筹支付封顶线提高。同时,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3.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计入是如何规定的?
  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与2017医保年度相比,所有参保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具体为:
  在职职工
  34岁以下的,从175元提高到210元;
  35岁到44岁的,从350元提高到420元;
  45岁以上的,从525元提高到630元。
  退休人员
  74岁以下的,从1400元提高到1680元;
  75岁以上的,从1575元提高到1890元。
  4. 新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还可报销吗?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封顶线”以上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
  5.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否调整?
  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7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具体为:
  6.往年医保年度转换时,医保联网结算要暂停。今年是否暂停?如果暂停,这期间医疗费如何报销?
  为配合2018医保年度转换工作,本市医保计算机系统于日、31日和4月1日部分时段内暂停联网结算。暂停联网结算的具体时间如下:
  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参保人员(包括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购药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告知参保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凭医疗费用收据(或药费发票)、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有效身份证件,至邻近的区医保事务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7. 医保年度转换期间的住院和家庭病床费用如何结算?
  对于日之前已办妥出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下同)手续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月31日之前进行出院费用网上结算。
  对于日前住院或开设家庭病床时间已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月31日之前进行在院或在床的网上结算。
  8.还有哪些途径可以进行咨询?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以登录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进行详细咨询。医疗保险续保缴费时间到了 不按时续保将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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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近日对市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市人社局11日提醒:每年9-12月份为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续保缴费时间(含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参保居民及学生家长应在缴费期内及时续缴2017年度的医保费,不按时续保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徐州市近日对市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市人社局11日提醒:每年9-12月份为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续保缴费时间(含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参保居民及学生家长应在缴费期内及时续缴2017年度的医保费,不按时续保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享受。目前市区城镇居民医保是通过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和淮海商业银行等5家银行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方式有:网银缴费。可登录建行、交行、工行和农业银行的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费。自助机缴费。可持建行、交行和工行的银行卡,通过自助终端机缴费。现金缴费或办理银行代扣。持社会保障卡到建行、交行、工行、农行和淮商银行的营业网点现金缴费。现金缴费银行需和社会保障卡上相对应的银行一致。居民也可办理银行代扣居民医保费业务。城镇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先缴费后享受待遇。如不及时续缴2017年度的医保费,从日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日前仍不缴纳当年度医保费的,即属中断缴费三个月,自动欠费停保。中断缴费三个月后再缴费的,需从缴费的次日起满六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责任编辑:曹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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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662658赵新星从业5年
职级:高级主任
所属机构:上海分公司
章宝山从业10年
职级:高级区拓服务经理
所属机构:北京分公司
王许丹从业7年
职级:资深经理
所属机构:广东分公司
关于太平洋保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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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1.目前具体包括哪些病?
2.如何参保?
3.如何报销?我国医疗保险政策最新解读
在一些地方一些家庭,如果有人生了癌症之类的大病,这些人这些家庭首先想到的不是治病,而是患者一死了之不再拖累家庭。小编告诉您,当大病发生时,可以先进行基本医疗报销,再进入报销,这样你的医疗费用能大大减少哦。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行制度。实现全覆盖,这对患大病者及其家庭无疑是一大福音。 城乡居民(即)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从全国看,目前已经有一半地区可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支付。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
有医疗保险,为什么还要呢?
在我国,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有低龄化趋势。据统计,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患的几率高达72.18%,但其实重疾并不可怕,随着科技的发展,重疾的存活率、治愈率将越来越高。WHO(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各类的存活率(5年跟踪)为男性60%,女性76%;存活10年以上的占20%。在70年代慢性肾衰竭还是不治之症,而现在可以靠血液透析机治疗;早期发现癌症的病人,有54%的人存活5年以上。现有制度下在很多地区,一旦患了大病,报销可能从几千元到一两万元不等,远远不能抵消巨额花费,会给家庭经济状况带来灾难性的压力。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是很多人对于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的形象描述。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保险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医疗保障,它的存在让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阻挡治疗的障碍。
目前具体包括哪些病?
怎样的病算“大病”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我们就认为它出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换成国内的统计指标,相当于我们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达到了我们大病所判定的标准,就应该给予这些城乡居民合理的一些报销和支出。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包括哪些病以及范围有哪些。虽然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范围。在上海,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发改医改)要求,对以下四类疾病予以保障: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有些城市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般来说,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一是在零售药店购药和门诊(包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等);二是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三是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四是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五是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特殊检查、昂贵的新特药品及进口药品费用;六是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七是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八是其他按国家和省级规定需要自理的费用。
如何办理保险?各个地区会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要去当地名民政局或者医保中心询问办理。 在上海,《上海市城乡居民试行办法》已自日起试行,有效期至日。办法在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先行实施,新农合参合人员暂保留现行大病保障政策,待实现市级统筹后再行衔接。按上述办法,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不再额外缴费,即可成为上海市城镇居民的参保人员,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居民待遇。参保人需进行门诊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待遇。办理门诊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上海居民报销采取向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报销时选定的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职和已经退休人员通常参加的都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已经含有大病保障,因此不需要单独开展新的项目。
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给予补偿。起付线分别参考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起付线也不一样。再以上海为例,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前述四类15种病大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含家庭病床)和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支付范围,由居民资金报销50%。对于新农合的参保群体,上海卫计委同样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的方式,拟从今年3月中下旬开始,为当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含门诊大病)基本医疗待遇的参合者提供保障。目前上海新农合的报销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按病种,参保人员患前述四类15种病大病,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基金补偿后,参合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的费用,由新农合基金补偿50%。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二是按费用,住院参合人员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基金补偿后以及门诊大病参合人员经上述按病种补偿后,当年累计自负政策范围内费用仍超过1万元的,对超出部分再补偿70%,封顶补偿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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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基本概念】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我省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2017年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二、【参保缴费政策】 问:2017年城乡居民筹资缴费政策是什么? 答:2017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人均15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不低于18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确定)。 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9月至12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参保范围】 问:我是一名刚刚录取到某大学的大学生,能不能参加郑州市的居民医保? 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农村居民,  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并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门诊医疗待遇】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得了病如果不去住院,要通过什么途径? 答:一是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报销。对建立门诊统筹基金的地区,门诊统筹累计报销额度在当地人均缴费额2倍左右,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最多可报销300元左右。对建立家庭账户的地区,可使用家庭账户资金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定)。 二是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定)。 五、【住院医疗待遇】 问: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15万元。报销指导意见如下:
六、【分级诊疗政策】 问:邻居家小孩得了疝气,去省里大医院手术花了16000,才报销不到6000元,自己还要花费1万多,为什么报销比例这么低? 答: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居民“小病拖、大病熬”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转变。但同时,不少参保居民有病直接到城市大医院就医,不仅给医保基金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更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为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医,我们在设计统筹报销方案时也想了不少办法:一是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住院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住院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如您所说的疝气手术,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一般不超过2000元,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1500左右,个人仅负担500元;而到省里大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6000元后,个人仍需负担上万元。二是制定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患病应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对未经转诊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报销比例按规定级别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参保居民到基层首诊。 七、【大病保险政策】 问:医疗费用比较高怎么办? 答:我省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如果城乡居民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按下述标准再给予报销。大病保险资金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其中: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八、【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问:困难群众还可以享受什么医疗保险政策? 答:凡是我省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之一的,还能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户、困境儿童。 困难群众住院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外,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超过3000元的,还按以下规定报销: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报销;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报销;1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报销;1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报销;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没有封顶线。 九、【“一站式”即时结算】 问: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一)按照《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方案》要求,在日前,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目前,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按规定直接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日之前尚未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的部分参保居民,可持发票、住院病例等相关材料,抓紧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参保居民需要到参保地以外医院住院的,要通过参保地具备转诊资格的医院转诊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如果就医的医院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如果不是,出院结算时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持发票和住院病历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手续。 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 问:城乡居民如果患重特大疾病如何报销? 答:城乡居民如果患以下43种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种33种、门诊病种10种),可以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
十一、【新生儿医疗参保】 问: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生病住院怎么办? 答: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十二、【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待遇有哪些提高】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对群众还有哪些好处?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不仅仅是用药范围和治疗服务项目增加了,在大病保险、新生儿医疗待遇等方面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参保人员可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医保目录范围扩大。2017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达到2513个品种,比原城镇基本医保目录增加112个,比原新农合目录增加664个。医疗服务目录项目共计4441项,比原城镇医保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增加177项;比原新农合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增加254项。其中,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都不支付,但临床必需的医疗服务项目,尤其是肝移植、脊柱侧弯矫正术、隐睾下降固定术等用于危重病人治疗的高额医疗服务项目及儿科相关的88个项目,由以前病人全部自费调整为医保基金报销。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提高。一是2017年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原来的分别为1.8万元和1.5万元调整为1.5万元,取对参保居民较优惠的标准;二是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三)报销金额提高。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加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合计报销额度达到55万元,较原城乡居民医保最高50万元的报销额度有所提高,能够更好地防范高额医疗费患者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四)新生儿参保放宽限制。整合后新生儿出生当年,只要是父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均不用缴费,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按规定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此项政策较之原来的规定均有待遇上的提高。原规定为:父母参加职工医保,只有按规定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才能享受新生儿医疗待遇;父或母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的,以参保父或母亲身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与参保父或母亲执行一个年度内的待遇标准;其父母均未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母亲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随母亲自动享受医保待遇等。 (五)看病就医选择面更大。整合后,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参保人可选择看病就医的医疗机构明显增多,可以更加便捷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十三、【家庭账户】 问:以前参加新农合都是把参保时交的钱全部打到我的家庭账户里,去年我参保时交了150元,为什么家庭账户里才打了60元,剩下的钱去哪了? 答:按照国家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主要来源于两部分,即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和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用于报销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 对于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我省原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坚持采取门诊统筹的方式,即从医保统筹基金中划分一部分资金建立门诊统筹制度,通过按比例报销的方式解决。而部分地区原新农合门诊报销采用家庭账户模式,就是说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纳入家庭账户。家庭成员门诊就医的,可使用家庭账户支付其门诊医疗费,逐次递减,扣完为止。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在允许各地暂时保留家庭账户的同时,规定家庭账户计入额度应控制在个人缴费标准的50%左右,以后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 家庭账户模式虽然方便管理,但其实际上还是自己花钱看病,不但让参保居民产生了“自己的钱自己花,政府补助大家花”的错误认识,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精神相违背,还挤占了统筹基金,影响了参保居民患大病的报销待遇。按照原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近年来,河北、湖北、安徽等大多数省(市)和我省郑州市等地区全面取消了新农合家庭账户,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就医,都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能够进一步提高报销待遇水平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也就是说,根据国家规定,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应全部纳入统筹基金,通过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保障居民门诊医疗待遇。我省允许按个人缴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将一部分基金划入家庭账户来解决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是一项过渡性的措施。部分群众产生的“缴纳150元医保保险费,实际卡或医疗本上只有60元,剩余钱款不知所向”的疑问,是我省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过程中,参保居民的一种直观感受,也存在理解误区。“剩余钱款”不是“不知所向”,而是通过降低家庭账户划入比例提高统筹基金额度,完善门诊统筹制度,从而更好发挥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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