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好转吗,可以成功吗

房贷可以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吗?还要具备什么条件??_百度知道
房贷可以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吗?还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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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的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并且是异地。谢谢
已经办理的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并且是异地。谢谢
提问者:wl4298***时间: 09:54:57地点:1个回答
各地政策不一致,相关承办部门有规定
答:这个如果只是委托你作为收款方,你可以与朋友签份委托收款协议,收到后转给你朋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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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积金在辞职换工作期间中断了,有以下几种办法处理:
  1、账户静置不动。这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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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任何活动不能超越法律的,违法了,去劳动局投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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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你离职到新的单位工作,可以把原单位公积金转到新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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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积极还款,保留相关证据追责私企老板及担保人。这种情况借款人是你父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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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房产赠与需要书面赠与合同及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缴纳登记费、契税、公证费等。亲
答: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现回复如下,办理农村房屋产权证 需要是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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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是有涉嫌侵犯隐私的问题。。
回答:你好,可以。购买什么保险以及在哪儿购买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回答:你好:轻货、大货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但可以最高延缓5年,所以国三货车强
回答:报警,由警方出面处理。
回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解决纠纷
回答:协商处理。。。。
回答:有可能会上。
回答:你的问题是什么?
回答:如对费用收取有异议,可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为了轻判,最好是能够赔偿受害人,达到谅解
回答:你好,可以报警处理此事
回答:不需要没有规定要求重新就业人员退回失业金。
回答:你好,要求社保局变更。
回答:没有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你可以拒绝接房并注意搜集证据。
回答:应当支付产假与病假工资,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回答:要求复印呗发票不能补的
回答:工商手续及税务手续等
回答: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回答:可报警处理。
回答:不能改。约定付款方式制约对方履行合同。
回答:建议向工商局控告,要求商家履行三包义务。
回答: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只有一方签字认可的合同另一方未签字合同未生效
回答:可以重新申请。没有有效期的问题。一旦强制执行了,法院执行局就会负责将执行
回答:你好,有纠纷没有解决与这块土地有什么关系?开发商搞开发,只要手续齐全就可
回答:你好,可能会有影响的,具体不能确定。
回答:你好,个人认为不合法。
回答:请问案件进展到哪一步了?你们签订买卖合同了吗?
回答:您好,对内来说(你们两人之间)协议有效,对外银行仍然可追究您的还款责任。
回答:你好,如果遇到诈骗,请及时报警处理。
梁静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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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我买房子没有用公积金贷款,是纯商业贷款的。现在一直在交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用来还月供吗?如何提取呢,一年提取几次。谢谢!
我买房子没有用公积金贷款,是纯商业贷款的。现在一直在交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用来还月供吗?如何提取呢,一年提取几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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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公积金来还商贷,所谓的公积金冲还贷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就是委托银行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里的钱去还贷款月供或者提前还款,冲还贷分“年冲”和“月冲”两种方式。
采用年冲方式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部分提前还款,但这种方式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当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冲还商业贷款本金,另外每月的月还款额必须自行使用现金归还(每个月要往储蓄卡里存月供钱)。
采用月冲方式,在每个月冲还公积金贷款的“月应还本息金额”之余,也可以冲商业贷款部分的“月应还本息金额”,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才会从借款人指定还款账户中进行扣款。
您好!根据贷款工作规程的规定,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以在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后三个月内,凭当时的购房合同、付清全部房款的发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
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必须出具家庭房屋套数证明,所购住房属于第二套住房的,按二套房政策办理。所购住房属于第三套住房及以上的,不予办理。如...
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公积金缴存人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间,凭《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抵押物凭证》及最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每年提取一次...
首付4.5成,利率是上浮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如果是征信有瑕疵的话有的已经上浮到百分之二十五了。
纯公积金贷款的话是三成首付,如果组合贷款或者商业贷款的话,是8成首付
这个还要根据当地的购房政策,在昆山这边,还是算二套房。如果第一套房子是商业贷款,第二套纯公积金贷款,这个用公积金贷款的就算是首套房。切记,顺序不能反,就是说如果第一套是公...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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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在太原市缴纳公积金,2018年在晋城购入首套商品房,并于2018年9月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能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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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规定不可以办理异地商转公贷款。
单位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省直分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之后,一般情况下账户资金可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省直分公积金管理中心,请向省直分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办...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且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的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家庭住房套数依据申请人...
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您再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有...
公积金回款太慢,开发商一般不主张
您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只要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请您携带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商业住房按揭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房产借款合...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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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百姓安居 服务晋城经济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
日 11:35:37&&&&来源:晋城在线
】&&【】&&【】
&&& 2012年是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加速发展年”,
也是三年发展规划的收尾之年。这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工作大局,以“心系百姓安居,服务晋城经济”为宗旨,以创建“五个一流”中心为目标,中心上下同心同德、埋头苦干、锐意创新、攻坚克难,三年发展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新提高。
&&& 一、2012年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 ――住房公积金归集&
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3.91亿元,同比增长13.74%,完成省里计划目标任务12亿元的115.92%。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70.48亿元,余额53.06亿元。
&&& ――住房公积金提取&
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4.42亿元,同比增长42.58%,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7.42亿元。
&&& ――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
全市发放贷款3.71亿元,同比增长78.37%,完成省里计划目标任务3.7亿元的100.27%,为1918户职工解决了购房困难。全市累计发放贷款总额12.04亿元,贷款余额6.99亿元,个贷率为13.17%。
&&& ――缴交人数&
全市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总人数279800人,实际建立人数为216590人,新增10318人,覆盖率达到了77.41%。
&&&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除阳城分中心的历史逾期贷款24.73万元外,市直、其他各县(市、区)无逾期贷款,贷款风险控制良好。
&&&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全市2012年实现增值收益6524.08万元。
&&& 二、具体工作
&&& (一)全力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理顺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理顺工作是市中心2012年工作的头等大事,在经过多次向市领导反映情况后,沉寂近十年的机构调整工作终于正式拉开了帷幕。4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理顺的具体实施细则》,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调整领导组,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理顺的人员接收工作。对在接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沟通协调,推进了机构调整工作的进展。市政府也于十月专门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限期完成人事移交手续,并与各分管县长签订了《责任承诺书》,截至2012年底,除晋煤分中心以外,各县(市、区)人事移交工作已经结束。12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产的通知》,资产移交工作正在紧张稳步进行。
&&& (二)紧抓规范管理,归集工作稳步发展。
一是提高缴存比例,纾缓职工购房压力。为适应当今的高房价,提高职工购房的储备能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由原来的单位10%、个人6%,调整为单位12%、个人8%。以月薪3000元为例,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比往年多出1440元,购房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增强。
&&&&二是规范缴存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以前,我市很多单位都是在年底将本年度住房公积金一并缴存,这种行为直接导致职工本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无法计息,长年积累下去,将会让职工蒙受巨大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于年初对各缴存单位下达了按月归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书,并对不能按月缴存的单位依法进行催缴,现在我市所有单位都基本做到了按月缴存。
三是倾听百姓心声,保障职工更多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为更多职工谋取福利,一直是我们公积金管理者孜孜不倦的追求。我们一方面继续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使更多百姓了解住房公积金的好处,让他们自觉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群众反映、实地走访等多种渠道了解到,我市一些金融、保险、服务性行业的单位有能力但却没有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在多方论证后,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永城保险、永安保险、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10家单位下达催缴通知书,责令他们限期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目前具体细节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 (三)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贷款工作推陈出新。
&一是在2012年初,我们结合我市当前房价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贷款上限由20万提高到35万,夫妻双方贷款上限由40万提高到60万。调整后,来中心办理购房贷款的职工普遍反映,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能够添补他们的购房资金缺口,而不再需要其它资金作为补充。
二是通过走访调查,结合中心近两年的贷款发放情况,我们发现,在我市以单位为团体的团购房现象愈发普遍,以往一户一户办理既重复做功,又耽搁时间。为此,我们重点推出了集中办理团购房贷款的业务,由办理贷款的单位向我中心提出申请,所有贷款职工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手续、统一办理。集中办理不仅大大缩短了贷款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由于无形中有职工单位作担保,资金用途更有保证,资金安全更有保障。这一年,中心共集中发放贷款7次,为186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3075.35万元。
三是在6月12日,我市第一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成功发放。《晋城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在2011年我市第三届一次管委会会议上通过的,按规定《办法》在日起施行,但实施起来却困难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与银行利益相冲突,银行不愿为职工开具提前还款证明。为解决这一难题,我们多次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5月底与银行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成功发放,对我市有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百姓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从经济上为百姓减负,带来实惠,有效缓解了百姓贷款买房的压力,而且更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从百姓利益出发,为百姓着想、为百姓服务的根本宗旨。
四是在10月30日,中心与铭基房地产公司以及建行、交行、工行签订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协议书。公积金按揭贷款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项新的重大举措,是支持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新方式,提高了房地产公司的资金回笼,解决了购房者买房资金短缺的困难,减小了还款压力。由开发商为购房者做担保,也保证了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安全。这次合作对加快晋城市保障房建设、提升群众购房能力、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将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内涵、提升中心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地位,有效拓宽住房公积金投资渠道、分散资金风险,不断加快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再上新台阶。
&&& (四)规范与监督并重,确保资金安全。
2012年,中心按照“规范运作、安全第一”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科学合理安排资金,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增值。一是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将廉政风险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了资金运作的安全高效。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程序,月末财务人员要及时与各银行账户核对余额,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帐表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了会计核算的及时准确。三是加强账务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务内部监督的预警作用,形成有效的岗位复核机制,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完整。四是合理有效运用资金。截至目前,市中心与各委托银行均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除了预留支取和放贷资金外,剩余资金全部按资金需求及时转存定期,实现了增值收益的最大化。
&&& (五)认真开展下乡住村工作。
一年来,中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下乡住村任务,积极帮助农民朋友排忧解难、增收致富。我们于4月20日、21日在下乡住村联系点―陵川县六泉乡相公池村住村两天,结合之前为该村制定的发展规划,深入田间地头,查看黄花和核桃苗长势情况,了解村民在水利建设和项目推广中遇到的困难,并邀请市里相关专家商讨解决方案,切实为村民解决了生产生活难题。
&&& (六)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活动开展以来,组织中心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收集手写读书笔记14份。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到井冈山革命老区现场参观学习,重温党的光辉历程。组织观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电视系列片《人民的好儿女》,并在6月28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在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纪念建党91周年活动暨廉政勤政宣誓仪式。进一步激发了大家的使命感、荣辱感和责任感,增强了大家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为了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们积极参与了百姓热线纠风台,对市民反映的有关住房公积金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结合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以“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为主题,开展了政风行风主题宣传活动和公开承诺,提出了“我的岗位我负责”的岗位宣言,并制作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手册和宣传资料,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是荣获“年度市直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多年来,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以争当文明职工,争创文明单位,积极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全力开展“市直文明单位”创建和“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心积极组织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和落实活动,加强职工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思想道德培养。全面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为我市广大干部职工实现“住有所居”不懈努力,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又上新台阶。
&&& 三、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机构调整工作将彻底完成,归集扩面、贷款发放也即将遇到发展的瓶颈,机遇和挑战并存。如何在机构调整完成后的开局之年取得一个开门红?如何管好用好这支新的更加庞大的队伍?如何带领我市住房公积金走向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时不我待,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 (一)彻底完成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
201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人事移交工作已经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在12月10日下发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产的通知》,我们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联合审计、财政部门,尽快完成资产移交,以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全面、彻底完成。
&&&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住房公积金影响力。
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将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格局,为弥补以前各县(市、区)在宣传方面的不足,寻找新的归集领域,我们将加大住房公积金在县、镇、村以及非公企业领域的宣传力度,结合国家即将颁布的新的《住房公积金条例》,将住房公积金的影响力辐射到更加广阔的人群,让更多的人了解住房公积金、参与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
&&& (三)加强队伍培训,提高住房公积金队伍素质。
各县(市、区)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将是制约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一块短板。因此,我们将组织住房公积金系统的整个队伍,根据他们各自岗位业务内容的不同进行集中、分类培训,以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 (四)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执行“四统一”政策。
2013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四统一”政策,在各县(市、区)实行与市直完全一致的归集、支取和贷款政策,彻底杜绝以前“一个城市,两个政策”的情况,以确保全市范围内的干部职工享受一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让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 (五)积极推进“五型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的构建。
构筑“五型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是中心按照国家“四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的又一战略性目标,在我市住房公积金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五型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现已初具雏形,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此为目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机制,以全新的面貌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 (六)召开全市公积金制度推进会议。
在机构调整完成以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监管处的支持与帮助下,召集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热忱支持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先进个人、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个人及相关单位召开一次规模空前的总结表彰盛会,希望以此为契机,能搭建起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的住房公积金工作平台,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真正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实现跨越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2013年,是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完成后的第一年,中心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个一流”工作目标,立足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统筹兼顾,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为全面、系统、科学地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以后的工作开辟新的纪元,为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编:冯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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